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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TRIPS协议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法律研究姓名:赵岩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李丽英20060601TRIPS协议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法律研究作者:赵岩学位授予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参考文献(62条)1.参考文献2.颜翔林知识产权保护原理与策略20013.DavidWLeebronImplementationoftheUruguayRoundResultsintheUnitedStates19974.DavidWLeebronImplementationoftheUruguayRoundResultsintheUnitedStates19975.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6.叶全良.王世春国际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20057.曹建明.贺小勇世界贸易组织19998.MarkLDamschroderInteellectualPropertyRightsandtheGATT:UnitedStatesGoalsintheUruguaryRound1988(02)9.熊英.袁毅超知识产权法律全攻略200510.余劲松国际投资法199711.刘笋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投资法中的地位[期刊论文]-河北法学2001(3)12.郭禾知识产权法选论200113.王传丽国际贸易法199814.王锡麟论WTO中TRIPS协议的重大改革和潜在的问题200115.郑成思.唐广良知识产权文丛200416.张今知识产权新视野200017.伍春艳.郑有德论我国商标法与TRIPS协议的协调2004(02)18.叶慧霖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200119.曹建明加入WTO对中国司法工作的影响及思考[期刊论文]-法学2001(6)20.刘文华WTO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冲突与规避200321.刘洪从平面到立体也是复制200122.伍春艳.郑友德论我国商标法与TRIPS协议的协调[期刊论文]-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3.郑成思中国现有知识产权法律分别与TRIPS的差距2000(03)24.李顺德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2004(08)25.徐秀霞加入WTO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与对策[期刊论文]-长白学刊2001(5)26.傅旭新著作权法实现三大突破200127.唐广良修改九大内容,著作权法修改面向WTO200228.TRIPS协议29.布瑞恩·麦克唐纳.叶兴国世界贸易体制--从乌拉圭回合谈起200230.中美经贸合作会利方共赢200431.王重高.张玲中国的涉外知识产权法199932.贾冬婷知识产权是双面刃200433.富川彻男.唐正横市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200034.寿步现实执法水平的第一台阶与立法保护水平的第三台阶2003(05)35.唐哲加强国际合作严打假冒侵权2005(03)36.魏振瀛民法200037.唐昭红论人格权请求权和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确立2002(02)38.StephenMMcjohn知识产权法--案例与解析影印系列200339.赵维田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200040.赵维田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200041.孔祥俊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审理[期刊论文]-法律适用2002(9)42.陆洁WTO与知识产权法律实务200243.Black'sLawDictionary44.王名扬美国行政法199545.江伟.王景琪WTO协议与中国民是立法制度的完善200146.甘文WTO与司法审查[期刊论文]-法学研究2001(4)47.郑成思WTO与知识产权法研究2000(03)48.陈锦川TRIPS的执法要求与我国知识产权审判20034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50.TRIPS协议5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5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5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05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5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56.郑志海世界贸易组织读本200157.曹健明世界贸易组织200258.郑成思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知识产权199459.WTO与中国经济200060.曹健明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200061.王忠明中国加入WTO干部培训读本200062.王景川知识产权保护基础2004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冯术杰.FengShujie试论WTO争端解决机制在TRIPs协议国内实施领域的局限性——对于发展中国家国内知识产权法实施阶段的争端考察-环球法律评论2006,28(3)过渡期之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与TRIPs协议基本一致,国内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成为发达国家关注的重点.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难以在该领域有效发挥作用.成员方知识产权法实施状况的多样性和TRIPs协议有关用语的抽象性,使得特别工作组或上诉机构难以认定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实施状态违反TRIPs协议.而即使发达国家能够在有关争端中胜诉,裁决执行监督机制也很难保证该裁决在发展中国家得到有效执行.最后,如同特别301条款实践所证明的,贸易报复措施可以将有关知识产权立法强加给发展中国家,却不能使这些法律在发展中国家得到有效实施.2.学位论文冯洁菡公共健康危机与WTO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以TRIPS协议为中心2003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快速化、跨国公司财富的急剧增长,以及国家间的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对知识和技术的控制与一国的竞争利益与发展密切相关.知识产权已经不仅仅是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而是作为保持国际竞争力、适应深刻变革的世界经济所必须采取的国家政策而存在和发展.目前由发达国家所主导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以TRIPS协议的签订和实施为里程碑,把知识产权保护同国际贸易紧密地联系起来,成为一国平等地参与国际贸易的先决条件.发达国家通过经济霸权强迫第三世界国家接受发达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体系,从而使第三世界被置于一种永无休止的奴役状态.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实际上就是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用一种制度适用于所有的民族、地域和多元的文化背景必然会产生不和谐,全球公共健康危机突显了这种制度所造成的冲突.当知识产权制度日益成为垄断和权利扩张的合法外衣,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新的殖民掠夺的工具时,知识产权权利的极度膨胀与促进知识创新与传播和促进社会进步的目标之间似乎成为了一种悖论,因为权利极度扩张所产生的垄断极大地阻碍了知识的传播和创新.国际社会面临的问题是,当知识和信息成为宝贵的资源,但私权又与公共利益发生激烈碰撞的时候,知识产权制度何去何从?应如何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调整使之更加合理公正?全球公共健康危机及《TRIPS协议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的通过,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了重新审视世界贸易体系中的知识产权制度的机会.该文即以全球公共健康危机为例,从国际法的视角就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特点、规则制定、发展中国家的弱势地位等问题进行考察,并对TRIPS协议关于保护公共健康与促进技术转让的条款进行系统分析,探讨国际社会以及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合理定位.3.期刊论文蔡宝刚WTO的TRIPS协议与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学海2003,(2)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地理标志的经济价值正越来越凸显并引起人们的重视。WTO的TRIPS协议对国际贸易中的地理标志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严格的保护,履行TRIPS协议的法律义务,加强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提高人们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加入WTO后知识产权领域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4.学位论文张熠WTO与中国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体系-TRIPS协议与中国的对策2001该文以从中国农科院文献信息中心、国际互联网、德国霍恩海姆大学、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国家专利局专利数据库等处收集到的中外文献及1400多条专利申请及其他资料为基础,从中国农业生物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和植物新品种保护这两个方面为重点,总结了中国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根据TRIPS协议中与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有关的规定,从应授予专利的条件、不授予专利权情况的说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条件以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等几方面与中国新修订专利法进行比较,予以说明:从福利、国外投资、技术转让、国内市场发展、创新、遗传资源等几方面总结了国际上的研究执行TRIPS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及中国的主要影响,预测了中国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总结了中国农业公共研究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的策略与作法,并通过汇总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规定、机械设置、已取得的成绩等,为中国农业公共研究部门今后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出建议.5.期刊论文徐大泰.XUDa-tai《TRIPS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原则适用对象之分析-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8(3)在TRIPS协议中适用国民待遇原则,既要遵守WTO协定的规定,又要遵守TRIPS协议框架下各条约的规定.TRIPS协议中国民待遇原则适用对象的标准有国籍标准、居所标准和实质关联标准.TRIPS协议适应了世界贸易和经济的发展.6.期刊论文周庆山.王涛Trips协议与我国信息立法完善策略-情报资料工作2002,(3)我国加入WTO需履行Trips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然而,由于我国的信息立法,特别是知识产权立法领域同Trips协议的规定尚有一定的差距,因而有必要尽早研究和修订我国相关的立法,为我国在加入WTO之后更好的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减少由此带来的摩擦和冲突,创造良好的立法环境。7.学位论文夏妍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比较研究2001TRIPS协议为世贸组织(WTO)成员确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最低标准,中国在入世之后就应遵守TRIPS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将与该协议相抵触的规定进行修改,为此有必要研究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否适应TRIPS协议的要求.该文用比较的方法、以立法和司法为侧重点、按TRIPS协议的结构对两者进行对比.通过分析比较得出结论:从实体角度讲,中国许多领域都达到了TRIPS协议的要求(如专利法),但在有些方面的法规还不完善(如商标法),中国现在差距大的,主要还是在知识产权实施程序方面,表现为缺乏明确的规定或规定过于原则或操作性不强.对于上述的差距应按TRIPS协议的标准去完善,据此,提出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以期建立中国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井使之与国际接轨.8.期刊论文陈小云.屈广清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新近立法之比较-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7(5)TRIPS协议是WTO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中国新近对国内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新近立法的比较分析表明,中国扩大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加大了知识产权法律的执法力度,从而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基本形成了符合TRIPS协议要求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9.学位论文杨军医药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冲突及国际协调机制研究2006专利制度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它能促进技术创新,制药行业的专利尤其如此。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医药是实现基本人权——健康权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因而必须能够为全体人民所获得。但是药品研制周期长,研发成本高,而一旦生产出来却很容易被仿制,从这一角度看,如果不实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不利于公共健康状况的改善。专利制度决非完美。专利制度使制药企业可以决定药物的价格高低,通过专有权,收回其研发投入和承担商业风险的成本并获得可观的利润。当制药厂的所有商业成本、商业风险和商业利润都成为药物定价的考虑因素时,药物的价格将远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这会使相当多的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病人,没有能力购买某些药物,因而产生药物的可及性问题。当某些致命疾病没有更便宜的替代药物可供选择时,制药商的利益与公共健康、制药商以高额利润承受巨大风险的商业需要与贫穷患者的健康权之间的矛盾将变得异常尖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onTr
本文标题:TRIPS协议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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