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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会计制度设计的概况一、会计制度设计的概念与意义(一)会计制度: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对会计工作的规则、方法、程序所指定的规范性文件。会计制度内容:1、总则2、会计组织机构3、会计核算报告4、各类业务会计处理程序5、附则6、其他会计制度(二)会计制度设计的意义:1、有利于贯彻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制度;2、有利于提高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水平;3、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及时、准确的提供会计信息。二、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1.合规性2.真实性3.科学性4.针对性5.内部控制6.效益性7.适应性原则三、会计制度设计的程序分为准备、设计、试行修正、定稿颁布四个阶段。1、准备阶段:1)了解被设计单位基本情况①实地调查: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的基本特点、现行会计制度的概况、会计制度设计的要求。②展开分析研究:特别需要掌握批评性、建设性材料。③制定设计计划:设计工作进度、程序、大纲。2)初步完成企业会计制度的总体设计①设计类型与方式②设计方案③设计手段④会计政策⑤设计验收标准⑥落实设计人员,安排设计工作的进度。2、设计阶段1)确定会计制度的框架结构;2)设计人员按分工进行具体设计;3、试行修正阶段4、定稿颁布阶段四、会计制度设计的方法1、实地调查方法:实地观察、岗位访问、开座谈会、问卷测试、索要文档。2、分析研究方法:文字说明法、表格法(表格尺寸统一、划线标准、制作控制)、流程图法(框图式、符号式)。业务流程图的绘制方式:纵式、横式设计流程图时注意的要点:1、注明业务处理流程经过的部门和经办人;2、注明凭证、报表名称和份数,用流程线反映其传递的流程;3、反映业务处理几张个情况记账情况及凭证和报表归档保持情况。2第二章会计科目设计一、会计科目设计的意义(一)、会计科目的概念是指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指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其特点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二)、会计科目设计的意义1、对会计核算内容进行具体分类2、为编制会计凭证提供依据3、为开设账户建立账簿提供依据4、为编制会计报表建立基础5、是审查稽核的基础准备(三)、会计科目设计的任务确定一个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各个科目的使用说明,为会计信息系统设计勾画出一个基本轮廓。二、会计科目设计原则1、会计科目体系应遵循周延性、互斥性原则2、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应坚持一致性原则三、会计科目设计的基本内容会计科目设计的基本内容包括:【一】会计科目总则设计【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设计【三】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设计(一)会计科目总则设计会计科目总则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阐明所设计会计科目的使用范围;2、阐明设计该会计科目的基本依据;3、关于该会计科目增减修补的有关规定;4、会计科目的编号及其他使用说明;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设计1、会计科目编号的设计:会计科目编号设计,有利于清晰地反映会计科目的大类、子类以及明细级次,使会计科目体系更加严密和具有逻辑性。2、会计科目编码设计的原则:简明实用、层次分明,便于记忆、留有余地。3、会计科目编码的方法:四位数编号法四、会计科目设计程序和方法一、会计科目设计的基本步骤【一】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分类【二】按经济业务性质确定会计科目名称【三】对会计科目进行编号【四】编写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五】试行和修订会计科目二、会计科目设计方法【一】参照设计法【二】补充修订法【三】归纳合并法3五、各具体业务会计科目的设计一、科目类别分组设计会计科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按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二)按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编制关系(三)按会计科目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及相互之间关系二、基本(总账)科目的设计(一)筹资业务会计科目的设计(二)采购业务会计科目的设计(三)生产经营过程会计科目的设计(四)销售过程会计科目的设计(五)分配过程会计科目的设计(六)关于长期资产的会计科目设计(七)关于流动资产的会计科目设计(八)往来结算会计科目的设计(九)特殊业务会计科目设计三、次级(明细)科目的设计按经济业务内容和用途划分次级科目。次级(明细)科目是指基本科目下属的各级会计科目,包括二级、三级控制科目和明细科目。不同性质的科目,次级科目的设计方法不同。第三章会计凭证设计第一节原始凭证的设计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公司经营正常有序进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对各报支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上级有关制度,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二、原始凭证的要求及传递第二条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的原始证据。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渠道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第三条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凭证,如采购入库单.领料单等。第四条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完成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银行解款单、购货发票等。第五条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原始凭证,无论是自制原始凭证还是外来原始凭证,都应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编制及时。原始凭证基本要求是:4(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的数量、规格、单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入库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取得发票上的印章相一致。(4)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复写纸填套写,顺序使用。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从外单位取得的定额发票或汇总开具的发票,必须附有详细清单,注明具体事项,加盖与发票相同的印章。(6)职工因公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报账或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7)经上级有关部门或本单位相关部门签批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相关手续作为原始凭证附件一同上报。(8)所有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六条所有报销凭证、付款审批表等应当手续完备,相关附件齐全。(1)所有报销单据须填写本院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封面”、“差旅费报销表”、等凭证封面。报销单据作为报销封面的附件。(2)所有报销封面应用钢笔或水笔写明:报销日期、部门、经办人;附原始单据张数;内容分栏详细填写:自报数(大小写)。(3)付款审批表应用钢笔或水笔写明:付款日期、经办人;付款项目、金额;付款方式;汇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4)材料入库单、领料单、假退单应按各项目填写齐全,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编码填写明细、准确,由制单人、采购员保管员、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不得代签。5第七条所有报销凭证到财务科报销后须加盖相应戳记。(1)凡现金收入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戳记:(2)凡银行收入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银行收讫”戳记;(3)凡现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现金付讫”戳记;(4)凡银行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银行付讫”戳记:(5)凡与往来有关的原始凭证须加盖“往来转讫”;(6)凡作收、付款或往来转帐凭证附件的,须加盖“附件”戳记:(7)凡作废的凭证须加盖“作废”戳记。三、报账的程序及时间第八条所有需报销单据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到财务科审核,加盖“审核”章或签字,报财务总监签批,再由单位负责人签批。所有业务应酬费单据必需报单位负责人签批。第九条当月所有需报销单据及时办好批报手续,到财务科入账,不得拖延到下月入账,特殊原因注明原因,否则下月不予报销。第十条凡因公借款人员,在事后一个星期内办好报销手续,到财务科结清账务,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结”的原则。第十一条财务科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点清单据张数,及时制作记账凭证。第十二条每月结账日为当月的最后一天。第二节通用记账凭证1、通用记账凭证是相对于专用记账凭证而言的用以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凭证。2、本公司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对经济业务进行记录,不再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3、通用记账凭证设计的基本内容包括: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包括明细科目)的名称和方向;金额;凭证编号;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件数;有关经办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章等。4、涉及到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后填制的。5、涉及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有关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6、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完毕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7、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凭证应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会计人员,按业务发生顺序并按不同种类的记账凭证连续编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列多张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为了便于监督,反映收付款项业务的会计凭证不得由出纳人员编号。6(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需填制两张记账凭证,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其原始凭证在哪张记账凭证下,以便查阅。(6)记账凭证填制错误时:①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②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③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④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⑤对于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需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重编正确凭证时,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以堵塞漏洞,严密会计核算手续。8、记账凭证的审核为了正确登记账簿和监督经济业务,除了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正确填制、加强自审以外,同时还应建立专人审核制度。记账凭证的审核应注意以下几点:(1)审核是否按已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录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等;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与记账凭证所列附件张数相符。(2)审核记账凭证所列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明细科目)、应借、应贷方向和金额是否正确;借贷双方的金额是否平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二级或明细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明细科目金额之和与相应的总账科目的金额是否相等。(3)审核记账凭证摘要是否填写清楚,日期、凭证编号、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各个项目填写是否齐全。若发现记账凭证的填制有差错或者填列不完整、签章不齐全,应查明原因,责令更正、补充或重填。只有经济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4)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7第五章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设计一、外部报表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本文标题:会计制度设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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