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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87个人企业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一节股份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与质押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与表决第六节股东大会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董事长第四节独立董事第五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六节董事会秘书★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87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三节监事长第四节外部监事第五节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八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章信息披露第十一章通知和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二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三章修改章程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3/87第一条为维护江西赣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经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江西赣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昌农商银行英文名称:JiangxiGanchangRuralCommercialBankCo.,LTD.英文简称:GanchangRuralCommercialBank本行住所: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488号邮政编码:330200第四条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行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4/87本行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五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本行可设立分支机构。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层经营,授权管理的管理体制。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第六条根据业务经营管理的需要,本行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和内部管理机构。第七条本章程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于本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八条本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九条本行的经营宗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87政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润,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员工创造未来,同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三农”方向不改变、支农力度不减弱的经营思路,确保实现“每年支农信贷投入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确保市场份额稳中有升。第十条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第十一条本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现状,由股东大会确定本行新增贷款中用于发放农业贷款的比例,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行的经营范围是:(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国际结算;(四)办理的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中间业务;(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九)从事银行卡业务;★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6/87(十)发行金融债券;(十一)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二)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一节股份第十三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伍仟零柒拾叁万陆仟壹佰伍拾壹元。第十四条本行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本行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承担相同义务。本行股份均为普通股。第十五条除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本在评估量化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依法转为本行股份外,本行其余股份由发起人以货币资金认购并一次性足额缴纳。第十六条本行或本行的分支机构、本行投资的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以赠予、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本行股份提供任何资助。第十七条本行单个自然人股东、单个法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以及本行职工持股份额占本行股份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第十八条本行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得要求退股,但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7/87定可由本行回购的除外。第十九条本行共有股份550736151股,构成如下:自然人股230047986股,占股份总额的41.77%,其中:本行职工股17432226股,占股份总额的3.17%。法人股320688165股,占股份总额的58.23%。其中:本行前十名法人股东名单:序号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1南昌振乾坤投资有限公司胡建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麻丘村462010508.392南昌中欧实业有限公司杨群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448号5号楼★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7441000008.013江西保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徐保平南昌县莲塘五一路143号229005004.164江西诚至实业有限公司周红莲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601号4楼210000003.815江西省星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文生南昌县莲塘镇农贸西路72号178500003.246南昌县三江顺发米业有限公司★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87王小苏南昌县三江镇徐罗村178500003.247江西省华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姚全保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2567号38栋158550002.888江西荣和实业有限公司吴来荣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788号3栋一单元115879052.19江西德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肖火根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339号汇源华庭住宅区1栋205室11560500★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0/872.110江西佳禾米业有限公司余剑南昌县黄马街110250002.0本行前十名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名单:序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1程时锂360122196809105417南昌市新建县大塘乡大塘村田坪自然村29号105000001.91%2★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87廖宝平360122197101102477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东湖南二巷005号102户105000001.91%3万友君360121196301285537南昌县塔城乡南洲村芳桥自然村114号105000001.91%4王柳根362223197312110059江西省樟树市鹿江街道西堡村王家组26号105000001.91%5张水平360121196304055534南昌市西湖区岔道中西路52号5栋3单元602户10500000★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2/871.91%6张耀华360121198506225596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516号2栋1单元401室105000001.91%7龚良义360121198110190016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695号52500000.95%8万越36012119881120007X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448号1单元202室52500000.95%9陈川360121196411098118★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3/87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文卫路2号1栋1单元402室39921000.72%10赵水云360121197909295279南昌县武阳镇泗洪村赵家自然村103号37072350.67%第二十条本行向股东签发记名股权证,股权证是股东持有本行股份和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第二十一条本行发行的股权证,采用一户一证制,载明以下事项:1.本行名称;2.本行登记成立日期;3.股权证书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4.持有股权的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5.股权证书的编号。第二十二条股权证须经董事长签名并加盖本行公章后有效,本行公章或董事长签名可以采用印刷形式。第二十三条股东所持的股权证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江西省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该股权证遗失或作废的公告,自刊登之日起三十天后,股东须持该股权证遗失或作废公告的媒体原件向本行申请补发股权证。本行董事会★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4/87可制定股权管理的具体规定。第二十四条本行建立股东名册,并记载以下内容:(一)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的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二)各股东持股数;(三)股东持有的股权证书编号;(四)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五)股权转让、质押情况。股东名册是本行向股东履行义务的依据,股东权利变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不得对抗本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五条本行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六条本行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二)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七条本行发行新股,应由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按本章程规定对以下事项做出决议:★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5/87(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第二十八条本行可以减少注册资本。本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本行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本行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发布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偿债担保。本行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二十九条本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经本行审议程序通过,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回购本行股份:(一)减少本行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行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本行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本行回购其股份;(四)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本行因前款第(一)、(二)项的原因回购股份的,应经股东大会决议。本行依
本文标题:个人企业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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