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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一月201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细则内业抽样检查的组织方式:内业抽样检查工作由地籍司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组织,具体任务由招投标确定中标的内业核查单位承担。各内业核查单位按照核查工作和技术要求,及时完成其核查区域内所有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内业抽样检查任务,并接受核查监理检查。内业抽样检查的主要依据:《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国土资发﹝2015﹞136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认定的临时用地提纲一.内业抽样检查内容二.样本县和样本图斑的抽取三.内业抽样检查程序和方法四.内业抽样检查评价和结果处理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内业抽样检查内容以遥感监测图斑和省级上报的土地变更图斑为总体,对各省(区、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开展内业抽样检查,对抽样检查结果进行质量评价。具体检查内容:检查遥感监测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新增耕地图斑和其他地类变更图斑与遥感影像地类及范围的一致性;检查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是否按部非常规流量审查通过的范围和地类变更;检查“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ZZL)是否在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内;检查地方上报的《遥感监测图斑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和《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与上报的矢量数据的一致性。二、样本县和样本图斑的抽取(一)样本县区抽取1.样本量确定(1)总体和样本大小:某省(区、市)的所有变更调查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和变更图斑总数为抽样检查的总体N,随机在该省(区、市)抽取检查的图斑为样本n。(2)拒收下界p0:设交验批的不合格率为p,当p≤p0时,交验批为合格批,可接受。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拒收下界p0为89%。(3)接收上界p1:设交验批的不合格率为p,当p≥p1时,交验批为不合格批,应拒受。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接收上界p1为91%。(4)弃真概率α:将合格的成果错判为不合格,导致全省的成果被拒收的概率为弃真概率,设定弃真概率α为2.5%。(一)样本县区抽取1.样本量确定(5)存伪概率β:将不合格的成果错判为合格,导致全省整体质量评价予以通过的概率为存伪概率,设定存伪概率β为2.5%。(6)批不合格品率P:根据对省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的要求,将省级抽样检查的拒收下界90%,作为省级抽样检查合格率P的估计值,即用P=90%来计算最多允许错误数。(7)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置信度为95%。(一)样本县区抽取1.样本量确定样本量确定公式如下:根据上述参数设定,P=90%,p0=89%,p1=91%,置信度为95%,以α=2.5%,β=2.5%,分别查正态分布表,得Zα=Zβ=1.96,代入公式得,n=3457。(一)样本县区抽取1.样本量确定也就是每个省大约需要选取约3500个样本图斑(抽取的图斑总数=遥感监测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新增耕地图斑+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其他地类图斑),最低需要抽10个县为样本进行抽样检查。对于行政区划县区总个数相对较少的省市,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适当减少抽样检查县区的个数。(一)样本县区抽取(一)样本县区抽取2.样本县确定(1)样本县起点确定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将全省的行政县区按自然数顺序排列,由2个人分别抽取自然数顺序的百位十位和个位后,进行组合,确定样本县区的起点。比如:某省行政辖区的总个数是173个,分别抽取(0~17)和(0~3)中的一个数字,(0~17)中抽取的是15,(0~3)中抽取的是1,则第151个县为起点。(一)样本县区抽取2.样本县确定(2)样本县确定样本起点确定后,依据面积等距方法(以监测图斑与土地变更图斑的总面积除以该省(区、市)确定的样本县数量为距离),确定剩余的样本县区。抽中的样本县中不含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以及“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的,需要追加抽取一定数量的县区。(一)样本县区抽取(一)样本县区抽取3.样本图斑确定在抽中的样本县区中,检查下列图斑:(1)全部遥感监测图斑(2)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图斑(3)全部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4)全部“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图斑(5)新增耕地图斑和其他地类变化图斑(个数少于100个的,全部检查;个数大于100个的,按照图斑面积大小降序排列,检查前100个)三、内业抽样检查程序和方法内业抽样检查程序:国家级内业抽样检查主要分为数据接收与分发、内业抽样检查、抽样整改结果检查及全面比对、成果整理归档及报告编写等几个阶段。国家组织监理人员,对内业核查单位提交的内业检查结果质量进行监理检查,以实现国家对核查工作的总体质量控制,保障国家级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变更调查数据接收: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经省级审核把关确认后的分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和《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按时报部。上述表格应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形式,纸质表格须省级和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确保数据安全,成果报送应安排专人负责,以移动硬盘形式报送,严禁在网上传递。变更调查数据接收:部收到各省(区、市)报送的变更调查成果后,现场组织对各地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有数据无法正常打开、成果项缺失、以及成果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当面通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提交。内业抽样检查方法(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是指:监测类型为1类和3类中的A/B/C/D二级类、6类、7类中的A/B(WY)/C二级类、8类、9类、10类的监测图斑。自动套合叠加:将上述遥感监测图斑与增量数据和基础数据库中的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临时用地图层叠加,计算重叠部分占监测图斑面积比例。(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1)重叠比例在90%以上的图斑,通过检查;(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2)重叠比例在90%以下的图斑,未重叠部分有明显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记录为错误图斑;未重叠部分仅有零星不够上图面积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通过检查。(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3)重叠比例在90%以下的图斑,因正射影像图误差等原因,造成地方变更范围与影像建设范围有整体偏移现象的,通过检查。(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4)重叠比例在90%以下的图斑,应整体变更为建设用地的(例如住宅小区和工厂等),但地方仅变更建筑物部分的图斑,记录为错误图斑。(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5)遥感监测1C和3C类型图斑,影像特征为未硬化的土坡、土坝或土堤,以及属性项tz字段中标识“S”(水面)的,通过检查。(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6)遥感监测1D和3D类型图斑,影像特征为未硬化的或小型简易的广场、晾晒场、停车场等的,通过检查。(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7)遥感监测7A、7B(WY)和7C类型图斑,确为新增道路(含桥梁),且路面宽度大于6.0米或路基宽度大于6.5米的(对大型机械作业的农区、牧区,其农村道路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到8米),但数据库中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或变更宽度明显小于影像量测路面宽度70%的,记录为错误图斑;对影像确为非道路的监测图斑,经严格核定后,可通过检查。(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8)遥感监测8类型图斑,本年度遥感监测类型8的图斑均在行政辖区范围内,按照上述要求,对存在明显建筑物、构筑物或道路且够上图面积的,应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未变更的记录为错误图斑。(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2.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是指:监测类型2类、1类和3类中的E/F二级类、7类中的B(非WY)、D二级类,11类的监测图斑。自动套合叠加:将上述遥感监测图斑与增量数据和基础数据库中的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临时用地图层叠加,计算重叠部分占监测图斑面积比例。(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2.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检查检查方法:(1)地方已变更或部分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按临时用地上图的,通过检查。(2)地方未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按临时用地上图,但已按要求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中填写说明未变更原因类型,通过检查;否则不通过检查。注意:本年度不再需要提交此类图斑的举证照片(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2.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检查(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3.拆除图斑检查对遥感监测图斑地方解释为已拆除的,且在《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中“省级部门审核意见”栏填写“实地已拆除,通过审查”的,国家级内业检查予以直接通过,否则记录为错误图斑。(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依据遥感监测图斑和部综合监管平台备案信息,检查地方报送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变更的正确性。将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与遥感监测图斑和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建设用地审批备案信息套合,计算重叠部分占变更图斑面积比例。检查方法:(1)对重叠比例累计达到70%(含)以上的,通过检查;(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2)对套合比例在70%以下的图斑,依据遥感影像开展人机交互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变更调查要求。①对检查图斑明显无建设迹象的,记录为错误图斑。对大面积变更为采矿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等建设用地的,对照影像严格检查。(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2)对套合比例在70%以下的图斑,依据遥感影像开展人机交互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变更调查要求。②对于因正射影像图误差等原因,造成地方变更范围与影像建设范围或备案范围有整体偏移现象的,可通过检查。(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2)对套合比例在70%以下的图斑,依据遥感影像开展人机交互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变更调查要求。③对按照设计范围整段变更为公路或铁路用地,影像表现为分段施工建设的,可通过检查;对道路变更宽度为影像量测路面宽度130%以上的,记录为错误图斑。(三)耕地图斑检查1.检查新增耕地图斑变更正确性。依据遥感影像,检查新增耕地图斑与影像的一致性。对检查图斑明显为非耕地的,记录为错误图斑。(三)耕地图斑检查2.对地方标注为“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ZZL)的图斑,不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记录为错误图斑。(三)耕地图斑检查3.在抽取的样本县中,结合遥感影像检查耕地变更为其他非耕农用地遥感影像特征与变更地类的一致性;同时,检查耕地变更为其他非耕农用地是否按照《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变更为可调整地类,未变更为可调整地类的或遥感影像特征与变更地类不一致的,记录为错误图斑。(四)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检查1.在抽取的样本县中,对因自然环境变迁、行政或人为因素所致农用地变化为未利用地的,不在部非常规流量审查县级单位名单中的,其全部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均记录为错误图斑;在部非常规流量审查县级单位名单中的,将地方上报的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与部非常规流量审查通过允许变更的图层叠加,重叠部分占变更图斑面积比例90%以下的,记录为错误图斑。注意:此类原因引起的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要提前专报(四)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检查2.对当年因洪水、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检查地方是否提交相关媒体对受灾情况的报道,以及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后形成核实情况报告,同时,结合遥感影像检查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图斑影像与变更地类的一致性。未提供相关报道和核实情况报告,
本文标题:2015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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