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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收支规范化建设全总财务部武小远目录基层工会财务工作介绍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收入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基层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会财务工作的含义工会财务工作就是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谋求自身生存发展和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过程中,发生的筹集、分配、运用、管理资金的活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工会财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两个部分。工会财务工作的含义工会财务管理侧重于控制和参与预测、决策及对经济工作的调节,其具体工作有预算管理、核算管理、财务体制与经费分成、经费收缴、开支范围与原则等。工会会计核算侧重于记录、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过程,其具体工作为记账、算账、报账、对账、查账、编制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等。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收经费、会费等的收缴管资金经费收支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结余资金管理财产动产、不动产,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库存物品手段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开支办法)干部(财务干部培训、继续教育)用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结构、效果。工会财务工作的特点一、独立自主的经费管理体制工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全总有自行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权利。工会经费独立形成工会独立的财务管理体制二、法律确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工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五项来源。税法规定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三、法律明确的工会经费用途工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规定。四、广泛的群众性从工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到使用都有相应的职工群众的参与。基层工会基层工会是指适用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三条确定的基层工会。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和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总工办发【2016】18号)明确指出各省级工会按照省以下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由省级工会确定的原则,明确所辖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经费分成比例,报全国总工会备案。工会预算管理的含义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工会会计制度》等法规,全国总工会于2009年8月14日重新颁布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作为全国各级工会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执行的依据,共8章48条。省级工会可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工会预算管理工会预算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省级以下由省级工会确定,报全总备案。(二)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会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预算收入的编制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预算支出的编制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保证重点工作需要,把较多的资金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活动和工会活动方面。(三)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工会预算管理工会预算的编报1、编报的准备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2、预算的内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备费(县级以上工会),提取专用基金(县级以上工会),3、编报的要求(必须按全总统一编制的表格填报,各级工会预算要按上级工会要求准时上报,编制依据及说明栏内简要填列,有预算定额标准的项目能列出定额标准及计算公式,预算说明书全面完整,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经同级经审会审查,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其他说明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基层预决算的审批和监督预算编制要求1、预算总额增减变动,一年可调整一次2、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本年结余不得出现赤字。3、动用历年结余要:经审委员会同意—工会委员会通过—上级工会批准4、应上缴经费:包括历年查漏经费,单独文字说明。5、投资、借出借入款、其他应收款、基金提取要单独文字逐项详细说明预决算审批1、预算本级预算草案—经审委通过--工会委员会通过—上级工会审批—执行机关预算草案—作为本级预算附件--上级工会备案—本级预算皮肤后—执行事业单位预算草案—本级工会审批—执行2、决算本级决算草案—经审委通过—工会委员会通过—上级工会批准—调整决算基层工会预算执行要求收支与管理并重,使用与绩效并重。1、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不突破总预算时:有关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同意—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备费。突破总预算时要经过经审委同意。2、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拨款,预算编报不得越级办理。3、专项资金、专项补助、专项业务费;专款专用,不得以拨代支,余款回归原渠道。4、基层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情况介绍与说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有关“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会计处理的通知工财发【2015】13号□文件的背景和指导思想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各项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收支,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可以设立独立经费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法律依据《工会法》第44条规定▲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内容工会预算决算编制制度、审批制度、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核算制度。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基层工会经费收入包括七项。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行政补助收入5、事业收入6、投资收益7、其他收入1、会费收入(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特点▲留基层工会使用。▲缴纳的标准: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计算基础: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拨缴工会经费的基数“工资总额”▲“工资收入”<拨缴工会经费的基数“工资总额”1、会费收入《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作为会员要“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会员会费缴纳的标准是,会员每月向所在工会缴纳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人民币的不计为缴会费的基数;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计算缴纳会费;会员所得的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补助费、救济费和退休金、退职金,均不计入缴纳会费的基数。《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的权利。《中国工会章程》还规定,会员离开工作岗位,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活动,如退职、退休、参军、六个月以上离职学习、疗养等,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缴会费。工会会员有特殊生活困难时,可由本人申请,工会小组讨论,基层或车间工会批准,在一定时期内免缴会费。基层工会所收的会员缴纳的会费,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全部留用于基层,不需要上缴。1、会费收入□不交或免交会费的情况▲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照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律法规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离退休费、粮煤补贴、副食补贴、加班加点津贴等均不交会费。▲会员离开工作岗位,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如:会员退职、离退休、参军、六个月以上离职学习、疗养等,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会员遇到特殊生活困难时,可由本人申请,工会小组讨论,基层工会或工会主席批准,在一定时期内免交会费。▲下岗职工可以保留会籍,免交会费。2、拨缴经费收入(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收缴方式自主收缴方式,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这项经费是我国各级工会组织最主要的经费来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准予在企业交纳所得税前扣除(免交所得税)。这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2、拨缴经费收入□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应把握二个要素▲全部职工是指由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各种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等。包括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城镇个体劳动者离退休、退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其他按规定不列入职工统计范围的人员。2、拨缴经费收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不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纳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2、拨缴经费收入□应计入工资总额的有关费用▲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如: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扣款都应计入工资统计。(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2、拨缴经费收入▲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
本文标题:基层工会经费收支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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