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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课件《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2017年卷A2017年卷B2016年2015年单选题4题4分3题3分4题4分3题3分多选题2题4分1题2分2题4分2题4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2题2分合计7题9分5题6分7题9分7题9分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14分,近年来主观题考核以增值税为主,今年更应关注本章。2018年的本章“微微一笑很倾城”,核心变动为“特殊行业广告费的扣除”及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为难度最大的税种,且中级职称教材涉及内容非常详细,同学们应将备考复习重心放在基础知识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调整项目”与“税收优惠”是历年来考核的重点。4知识点、纳税人(★)•1.概念(12年单选;15年判断;16年多选、判断;17年卷1多选、判断;17年卷2单选)(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2)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分类——属人+属地6【习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2014年)A.事业单位B.合伙企业C.社会团体D.民办非企业单位B3.纳税义务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内场所境外所得9【考题·多选题】(2016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B.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C.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考题·多选题】(2017年卷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收入的主体中,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A.合伙企业B.国有独资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高等院校『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考题·单选题】(2017年卷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属于居民企业的是()。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的企业『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四)所得“来源”地——钱从哪儿赚来的所得来源销售货物交易活动或劳务发生地提供劳务转让财产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知识点、税率(★★★)(12、13年、17年卷1单选)税率适用对象法定税率25%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20%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优惠税率10%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小型微利企业【注意】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2018年调整)【考题·单选题】(2017年卷1)甲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6年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万元。甲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A.5B.3.75C.6.25D.2.5『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应纳税额=25×50%×20%=2.5万元。【考题·单选题】(2013年)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A.250B.200C.150D.10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甲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16【考题·单选题】(2012年)某软件企业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A.50B.40C.30D.2017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一)收入总额(11、14年多选;15年单选、综合;17年卷1、卷2多选)1.收入形式形式具体内容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注意】非货币形式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2.销售货物收入⑴收入时间的确认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注意】“①”规定与第六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的规定有所区别。严格上来说办妥托收手续的前提是发出货物并有发货单作为凭证,但命题专家往往严格按照教材说法命题,因此在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如没有“发出货物”而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错误;回答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正确。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⑤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⑦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2)收入金额的确认①售后回购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提示】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②以旧换新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③商业折扣(折扣在前,销售在后)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④现金折扣(销售在前,折扣在后)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⑤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⑥买一赠一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注意】买赠行为增值税的处理与所得税的处理不同。【举例】某企业以“买二赠一”的方式销售货物,2009年6月销售甲商品80件,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8万元,同时赠送乙商品40件(乙商品不含税单价为1800元/件,总价值7.2万元)。税种计税基础(万元)增值税销售甲产品收入=28合计=28+7.2=35.2视同销售乙产品收入=7.2所得税销售甲产品收入=28×28/(28+7.2)合计=28销售乙产品收入=28×7.2/(28+7.2)3.提供劳务收入⑴安装费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⑵宣传媒介的收费①发布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②广告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⑶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⑷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⑸艺术表演、招待宴会的收费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⑹会员费①对只取得会籍而不享受连续服务的,在取得会费时确认收入。②一次取得会费而需提供连续服务的,其会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⑺特许权费①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②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⑻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4.其他收入⑴转让股权收入时间: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金额:转让股权收入“扣除取得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注意】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理解】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中属于你的部分,为你持有该公司股份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股权转让所得中的一部分。【举例】2016年甲企业投资100万元取得乙企业30%的股权(取得股权的成本),2017年以150万元的价格将该股权转让给丙企业(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时,乙企业在甲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120万元。则甲企业股权转让所得=150-100=50(万元)。【考题·单选题】(2015年)甲公司为乙公司的股东,投资成本为200万元,占乙公司股权比例10%。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800万元,甲公司转让该项股权公允价格为5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为()万元。A.120B.180C.200D.30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中的股权转让收入。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因此股权转让所得=500-200=300(万元)。⑵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注意】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理解】被投资方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本就是所有者投入的超出股票票面价值的部分,转增为股份不属于向投资者发放股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⑶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⑷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注意】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本文标题: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课件《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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