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算与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编吴浙文付主编李茜任宏伟闫丽颖参编黄月娇刘立荣目录下页上页5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结算与合同管理目录下页上页内容提要能力要求本章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的基本要点及工程索赔的程序等。本章教学重点为施工进度款的结算及施工合同管理,教学难点为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及工程索赔。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及施工合同主要内容;理解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及工程索赔;了解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的基本内容。能够达到灵活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工程实际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5.1工程项目施工结算管理5.2施工合同管理5.3工程索赔管理◎习题与思考题目录下页上页5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结算与合同管理目录下页上页§5.1工程项目施工结算管理5.1.1施工进度款结算概述施工进度款结算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而计算得出的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又称为中间结算。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2.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3.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4.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1.按月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4.目标结算方式5.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2.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完成核查,否则,从第15天起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支付申请视为被批准。4.发包人应在批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14天内,向承包人按不低于计量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计量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5.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6.当发包人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时期、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已完工程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在3天内按设计图核实计量已完工程数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5.1.2.1工程量的确定施工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清算。工程款的计算涉及工程量和单价的计算方法。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可采取可调价格方式和固定价格方式。1.工程变更价款的原因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前期勘察设计的原因,或由于外界自然条件的变化,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管线、文物、地质条件不符等,以及施工工艺方面的限制,建设单位要求的改变等原因,均会涉及工程变更。(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工程价款常用的动态结算方法主要有:1.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2.实际价格调整法3.调价文件计算法4.调值公式法P=P0(α0+α1A/A0+α2B/B0+α3C/C0+α4D/D0)式中: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P0——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α0——固定要素,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能调整的部分;α1、α2、α3、α4——代表有关成本要素在合同中所占的比重α0+α1+α2+α3+α4=1;A0、B0、C0、D0——与α1、α2、α3、α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指数;A、B、C、D——与α1、α2、α3、α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指数。【例5.1】某工程2010年5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2009年5月签约时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为2000万元,该工程的固定要素系数为0.4,各参加调值的品种,除水泥的价格指数增长了10%外,其余都未发生变化,水泥费用占调值部分的50%,按调值公式计算,应结算的工程款为多少万元?解:2000万元×[0.4+0.6×50%×(1+10%)+0.6×50%]=2060万元5.1.2.6工程拖期的价款调整5.2.1施工合同管理5.2.1.1施工合同的概念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发包方(业主)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确定承包方,由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5.2施工合同管理1.施工总承包合同。2.一般施工合同。3.特殊专业施工合同。4.分包合同。5.其他形式的合同,如管理承包合同。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初步设计已批准。2.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落实。5.招投标完成、中标通知书已下达。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计划原则。2.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1.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中间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及交工验收条件;工程质量保证期及保证条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的提交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时间;工程造价,付款和结算方法;设计变更;双方相互协作的其他事项;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发包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九个方面。(2)承包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发包方的违约行为包括:(1)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发包方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1)赔偿损失。(2)支付违约金。(3)顺延工期。(4)继续履行。(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其他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1)赔偿损失。(2)支付违约金。(3)采取补救措施。(4)继续履行。1.材料采购合同概念:材料采购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工程项目所需材料为标的、以材料买卖为目的,供货人转移材料的所有权于采购人,采购人支付材料价款的合同。(1)公开招标(2)询价、报价、签订合同(3)直接定购(1)标的(2)数量(3)包装(4)交付及运输方式(5)验收(6)交货期限(7)价格(8)结算(9)违约责任1.设备采购合同概念:设备采购合同指采购人(可能是业主,也可能是承包人)与供货人(大多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供货商)为提供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而签订的合同。(1)设备价格与支付(2)设备数量(3)技术标准(4)现场服务(5)验收和保修5.3.1工程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5.3工程索赔管理1.当事人违约2.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3.合同缺陷4.合同变更5.监理人指令6.其他第三方原因1.索赔意向通知2.索赔资料的准备3.索赔文件的提交4.索赔文件的审核5.发包人审查6.协商7.反索赔1.可索赔的费用包括:(1)工期拖延的费用索赔。(2)工程变更的费用索赔。(3)加速施工的费用索赔。(4)其他情况的费用索赔。(1)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照各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2)修正的总费用法。该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除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例5.2】某施工现场挖掘机一台,由承包人租得,台班单价为400元/台班,租赁费为200元/台班,人工工资为50元/工日,窝工补贴为20元/工日,以人工费为基数的综合费率为30%。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①出现异常恶劣天气导致工程停工2天,人员窝工20个工日;②因恶劣天气导致场外道路中断,抢修道路用工10工日;③场外停电,停工2天,人员窝工10个工日。为此,承包人可向业主索赔费用为多少?解:各事件处理结果如下:①异常恶劣天气导致的停工通常只能进行工期索赔,不能进行费用索赔。②抢修道路用工的索赔额=[1050(1+30%)]=650元③停电导致的索赔额=(2200+1020)=600元总索赔费用=(650+600)=1250元【案例分析】(1)背景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幼儿园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包工包料建一座3层高、建筑面积为1200m2的幼儿园,工程造价为200万元,工期为一年。当第一层建设一半时,由于乙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甲被迫停工。在停工期间,乙被丙公司收购。丙根据市场行情,决定将正在建设的幼儿园改建成小型超市,不仅重新进行设计,而且与某国家级建筑公司重新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同时欲解除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协议解除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因工程欠款及停工等损失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至此,甲已停工8个月。为追回工程欠款,甲将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丙赔偿损失。(2)问题甲的损失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分析本案是一起工程索赔案。本案中的丙应当对甲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首先,由于乙拖欠工程款导致在建工程停工,给甲造成了损失,而丙收购了乙,应继承乙全部权利和义务。丙变更原设计导致工程停建,也应当依法承担给甲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其次,丙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几种?2.工程价款动态结算的主要方法有哪些?3.施工合同分为几类?4.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几种?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5.设备采购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哪几次?6.什么是工程索赔?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一般程序有哪些?1.确定材料需用量有哪几种方法?各自适用条件是什么?2.材料的采购方式有哪几种?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3.材料的仓库管理程序有哪些?4.机械设备的选择原则有哪些?5.机械设备的选择方法有哪些?6.如何合理地使用机械设备?再见
本文标题: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算与合同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39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