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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生产人员操作规范化管理,防止人员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防止人员误操作主要包括防止电气误操作、热机误操作和防止电气、仪控二次系统五误。电气误操作是指: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入带电间隔,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热机误操作是指:误停机组,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启(投)停辅机设备和系统,误拆运行中热力系统阀门和误切割热力系统管道等。电气、仪控二次系统五误:在二次系统保护、测量、控制、自动回路作业时的误碰、误拆线、误接线、误整定、误强制。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分公司(区域公司)、发电企业。-2-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完善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总结、考评及通报,推广先进经验;(三)组织调查、处理误操作事故。第五条分公司(区域公司)职责(一)组织所辖发电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二)及时向公司反馈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信息,并组织所辖发电企业落实上级公司开展的监督、检查、考评活动。第六条发电企业是防止人员误操作的主体。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本企业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二)制定并落实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和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三)定期分析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落实情况;(四)组织或参加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3-(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运行人员异常情况处理仿真机培训。(六)总经理(厂长)是本企业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七)生产副总经理(副厂长)是本企业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健全和完善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责任制、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两票三制”的标准化作业、组织开展专项反事故活动。(八)总工程师是本企业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工作的技术管理责任人,负责健全和完善防止人员误操作技术措施,改进防误闭锁设施,对《运行规程》的正确性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和运行方式管理,审批特殊的运行方式。(九)安全监察部门是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监督部门。监督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两票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实施;参与误操作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十)生产技术部门是防止人员误操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年度防误操作重点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并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对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管理。(十一)运行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的日常管理、培训工作,对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的正确执行负责,-4-做好非正常运行方式及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加强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防误操作管理。(十二)检修维护(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防止检修人员误操作的日常管理、培训工作,负责防止电气、仪控二次系统误操作的管理,对防止电气、仪控二次系统误操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维护管理,建立防误闭锁装置台帐,解决防误闭锁装置发生的缺陷。第三章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现场管理第七条发电企业应制定重大操作到位清单,明确到位的岗位或人员,规范操作行为,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无票作业。第八条设备操作、检修工作前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位置、编号、状态(“四核对”),防止误投、停设备。操作票、工作票中设备、阀门编号实行双重名称,前面冠以机组编号。第九条下达调度和操作命令必须准确严密,操作前后的汇报与联系必须到位,操作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重要操作前必须组织到位,指挥有序,专业专工及以上岗位专业人员现场监护,杜绝随意操作。第十条正常运行方式的电气倒闸操作必须使用经本企业总工程师审批的典型操作票;非正常运行方式下进行的电气倒闸操作,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电气运行专责等要认真审核操作票,-5-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防止因操作票填写的疏漏而引发误操作。第十一条进行电气倒闸操作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和本企业防误装置原理及使用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第十二条设备、系统或装置发生变化后,必须及时修订相关的运行规程、措施、典型操作票、工作票,并对相关运行、检修人员进行重新培训并考试合格。第十三条发电企业应定期组织运行人员开展操作票填写的培训和考试,所有运行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第十四条电气倒闸操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严禁无监护操作,严禁一组人员同时进行两项及以上操作任务,严禁在操作过程中进行其它的检查、巡视等工作。第十五条监护人必须由高一级岗位且对系统设备熟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严禁监护人参与操作。第十六条设备停、送电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系单制度,严禁口头、电话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第十七条万用表、绝缘摇表(兆欧表)、高低压验电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必须验证其完好无损、检验合格;高、低压验电器每次使用前不仅要验证其声、光指示正常,还必须在相应电压等-6-级带电部位验证其状况良好。万用表、绝缘摇表(兆欧表)的极线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第十八条如需要重复测量绝缘或更换测量人员,必须按一个新的操作项目对待,重新制定操作票,对设备进行重新查核,严禁无操作票直接进行测量。第十九条进行现场操作的人员必须着装规范,符合要求;与操作相关的工器具必须事先检查好并一次带全。第二十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一)根据操作任务填写或调出典型操作票,非典型操作票需经专业负责人审核批准,非正常运行方式下的重大操作票要经总工程师批准;(二)操作人核对运行方式,设备名称、编号,确保典型操作票使用正确,符合系统、设备当前实际情况;(三)按《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见附表1)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四)模拟操作。模拟操作中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待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再重新开始模拟操作;(五)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与操作无关的通讯联系,进入保护室内的操作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第二十一条操作过程(一)操作中严格执行“唱票--复诵--监护--操作--回令”步骤,复诵时操作人员必须手指设备名称标示牌,监护人确认标-7-示牌与复诵内容相符后,监护人下“正确!执行!”令后,操作人方可操作。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员回答“操作完毕!”;(二)监护人听到操作人回令后,在“执行情况栏”打“\”,监护人检查确认后再在“\”上加“/”,完成一个“∨”;(三)操作过程中严禁改变操作顺序,发现疑问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中断操作,报告值班负责人,查明原因。禁止随意修改操作顺序,禁止解除闭锁装置,待疑问或异常消除后,方可重新操作;(四)严禁操作中途取工器具,严禁一人单独离开,因故中断操作的,再次操作前,如本班继续操作时,严禁换人,如跨班继续操作时,再次操作前,应从该项操作任务的第一项开始进行复查,复查完一项,在操作票中“执行情况栏”再打一个“∨”;(五)接受电网调度命令的操作要做到六清:接受命令清、布置操作任务清、操作联系清、发生疑问要查清、操作完毕汇报清、交接班记录清。第二十二条一份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完成后,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由监护人、操作人按《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的工作项目表》内容要求(见附表2),完成现场操作后的相关工作。第二十三条继电保护、电控、仪控等二次系统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继电(热工)保护安全措施票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8-第二十四条发电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继电保护、热控、仪控工作标准工作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实行标准化作业。第二十五条继电保护工作还应按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定规程》以及所在电网的要求执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第二十六条当工作中涉及保护用微机管理系统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出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注明逻辑回路名称、元件名称和地址码;若需对现场设施配合调整,还应在工作票、安全措施票上注明工作所涉及的端子排、继电器、压板文字标注或数字编号。第二十七条运行监盘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异常情况的操作,监盘时应注意力集中,密切关注参数变化,及时调整。第二十八条发生异常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参数变化、现象、报警等,迅速判断原因,根据规程、预案要求及原则,准确、果断处理,防止误操作或延误操作造成机组强迫停运及设备损坏。第四章防止人员误操作的设备及工器具管理第二十九条电气设备系统的“微机五防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移交生产。第三十条“微机五防闭锁装置”应选用符合标准的产品,并经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鉴定且经试运行考核合格。-9-第三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防误装置技术资料、台帐,制定防误装置的设备管理制度和检修规程,指定防误装置管理专责人。第三十二条防误闭锁装置应齐全、有效并可靠投入(一)防误闭锁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安全可靠的投入运行;(二)运行中严禁随意停用或解除防误闭锁装置;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值长下令,并做好记录;(三)微机五防闭锁装置存在的缺陷要由防误闭锁专责人统一管理;闭锁装置故障期间禁止进行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止误操作的运行措施并提高监护等级;(四)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的门及门锁应完好,窥视孔应清洁、透明、完好;(五)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位置、状态的机械和电气指示应准确、清晰、一致;(六)检修作业指导书中必须包括防误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等项目内容,设置质检点。第三十三条健全和完善升压站网络监控(NCS)系统操作员站、热控工程师站、仪控操作员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其它非生产设备不得随意接入继电保护、电控、仪控系统。需与系统联网实现监视、数据采集等功能时,必须做好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10-第三十五条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等重要微机设备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工作,要做好防病毒管理。第三十六条两台及以上机组的电控、仪控的管理机在同一房间布置时,要加装隔断,实现物理隔离;并在入口、操作台、微机上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第三十七条禁止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软件升级工作。重要的软件和数据必须定期备份。第三十八条发电企业应根据设备、参数调节手操器重要性、影响机组运行安全性进行分级管理,如采用不同颜色标注或提示等。第三十九条现场继电保护装置的端子排、继电器、压板等设备要有明确的文字标注或数字编号。第四十条在继电保护、仪控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必须制定防止五误的安全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第四十一条发电企业应制定热工(电气)安全措施(票)等相关管理规定,对在电气、仪控等二次回路上进行临时或永久性的拆(接)线、信号强制、逻辑修改等工作进行规范,杜绝因管理不完善、临时措施未及时恢复等引发不安全问题。第四十二条发电企业应及时对因疏忽导致的不安全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如走错间隔、点强制时点名输入错误、测量电压时误用电流档等),制定提示信息,并张贴在相应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11-第四十三条排查仪控保护逻辑,所有相关保护应能在机组正常启动与停止过程中实现自动投入与解除。第四十四条对于采用硬接线方式实现的热工保护系统,应对逻辑回路进行优化,应设置有供检修人员在不拆(接)线即可进行保护“投入”与“解除”的便捷操作手段;对于采用软件组态形式实现的热工保护系统,应在组态中设置供工程师人员专用的保护投、切按钮,并具有在保护动作情况下闭锁投入的功能。任何保护在未正常投运时,均应发出报警。第四十五条发电企业应做好保护定值、组态逻辑、参数的管理工作,确保传递的可靠性。相关参数及逻辑修改后,必须进行传动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第四十六条在由运行人员设置的定值回路上,应设置上、下限幅和速率限制功能
本文标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误操作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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