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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料油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010年5月20日2【案例1】山东枣庄油厂浸出车间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案例事故类别:浸出车间发生特大爆炸事故发生时间:1999年7月19日发生地点:山东枣庄油厂浸出车间伤亡情况:死5人,伤6人严重级别:特大爆炸安全事故3事故经过:1999年7月19日,山东枣庄制油厂日处理大豆600吨生产线浸出车间正在生产中,由于浸出器胚片料水份过高,浸出器内部的下料出现搭桥情况,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这时,车间操作人员打开人孔进行清料工作排除故障。在操作过程中,溶剂汽体从打开的人孔中大量散发,蔓延到整个浸出车间,最后扩散到浸出车间的外围。由于浸出车间紧靠豆粕打包房车间的入口,溶剂气体迅速蔓延到豆粕打包车间内部。此时,豆粕打包车间的操作人员正在进行打包作业。由于打包操作人员的脚踏开关不是防爆开关,打包操作人员在脚踏开关时产生明火花,产生的火花顷刻点燃了空气中的可燃性溶剂气体,引起火灾。火焰瞬间蔓延到浸出车间直至引燃浸出器,造成浸出器爆炸。最后引发重大恶性事故,事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4事故原因分析:1、管理者缺少法律常识,安全意识淡薄。厂房设计建筑时浸出车间和打包车间相毗邻,没有合理间距,中间也没有任何有效隔阻。而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甚至连最起码的消防器材也没有配备齐全,致使火灾一旦发生,根本无法控制火情。这些人为因素严重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是导致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浸出车间进行故障排除的工人违章操作,在发现溶剂外泄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致使浸出器周边的溶剂蔓延到禁区外面。是引发火灾的诱因。3、浸出禁区没有任何警示标示,工人也没有丝毫防患意识,尤其粕库和浸出车间相连,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指示,禁止、限制溶剂等易燃易爆液体、汽体外泄。时刻提示工人合理操作,事故防患意识淡漠是事故的其他原因。5事故的后果:•现场作业人员共11人,其中5人死亡,6人受伤,无一幸免。事故给11个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痛苦;•浸出器以及浸出车间的重要设备全部损坏报废,浸出车间的厂房和粕库的厂房,严重的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工厂停产一年多,才得以修复恢复生产。6吸取的教训:•浸出油厂的新建和改造、扩建,绝不可忽视安全和防火的规范要求;•不要只顾眼前利益。当初投资时的某种眼前利益因素,日后可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和经济损失,要牢记“曲突徙薪”的故事,防火重于救火;•每一个生产参与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在使用和操作时发现有建筑物和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要坚决提出予以整改,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的概念。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7•预防措施:•设计、规划油厂时,要严格按照《建筑防护规范》具体要求进行布置,不得擅自违反《建规》的规定;•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符合专业部门的要求,并经其检测后,经允许方可使用。坚持经常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使用常态有效;•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要贯穿于工厂作业的全部过程。对参与生产的操作、维修作业的每一个员工,要扎实有成效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员工熟悉、理解、领会、掌握操作作业现场的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领,要规范地遵循安全技术规程。杜绝违章作业;•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防爆电器;•浸出禁区和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严禁带入和使用下列物品:第一、火柴、打火机、非防爆型手电筒、非防暴型应急灯、闪光灯、BB机、手机、照相机、录像机等其它能产生爆炸或火花的物品;第二、能产生静电的针织面料的服装、帽子等;第三、能摩擦起火的带铁钉的鞋,可移动的铁制工作台、座椅、非防爆工具等。8【案例2】山东新良油脂有限公司大豆筒仓埋人事故案例事故类别:大豆筒仓埋人事故发生时间:2007年8月31日发生地点:山东新良油脂有限公司大豆筒仓伤亡情况:死亡2人严重级别:较大安全事故9事故经过:2007年8月31日,山东新良油脂有限公司筒仓内存有大量大豆,由于夏季气温很高,在贮存的大豆堆中个别部位产生搭桥和结块现象,需派人员进入仓内进行清理作业。企业派出两名临时工人进入筒仓。两名作业工人在没有携带任何安全设施情形下进入仓内(既没有系安全带,也没有配安全绳)。就在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搭桥、结块的大豆突然出现塌方,其中一名工人即刻被大豆侵吞掩埋,另外一名工人看见同伴被埋,马上上前施救,没想到大豆再次从身体上方倾注下来,就这样,两名工人一下子全被埋没在几十吨中的大豆堆中。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把出料口割开,将大豆放出,可此刻那两名工人早已窒息身亡。10事故原因分析:1、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按照规范实施作业行为。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没有安全监护人和救援措施方陪同的前提下,盲目进行作业;2、生产管理松懈,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进仓时没有限制区域许可证手续,导致操作人员在没有佩戴任何安全设施,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进仓作业。3、没有安全隐患存在的意识。进仓前没有测量仓内氧气含量就进入仓作业。导致短时间内人员窒息而死。11•事故的后果:•1、2人死亡;•2、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12•吸取的教训:•进入筒仓内的所有作业都不能忽视;•粮油企业国内筒仓人身伤亡事故率占粮油企业的总事故率的比例最大;•要规范临时工进入筒仓作业的标准,这些人的综合素质相对低一些,更要注意安全。13•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筒仓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进入筒仓作业等业务活动,无论是仓内是否存有粮食,都要填写入仓或进入限制区域审批单;•进入筒仓前作业,必须对筒仓内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仓内测量仓内氧气含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入内作业;•凡属进入仓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防护绳,最好是安全带和防护绳都是双的。防护绳的一端要拴在仓外一个牢固的固定地方,以防拉断;•进入筒仓作业,筒仓外或在筒仓内要有监护人员和安全员看守,以防不测;•筒仓适当的设置一些防护设施(安全网、清仓机等)和急救措施。14【案例3】广东省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筒仓大豆火灾案例•事故类别:筒仓储存大豆火灾事故•发生时间:2006年10月24日-30日•发生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伤亡情况:无•严重级别: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15•事故经过:•2006年10月,广东省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刚刚投产不到一年的加工大豆2000吨/日生产线,在生产加工中,企业从巴拉圭(或乌拉圭这块产地)进口一船大豆,到港时间大约在8月末,卸船后通过江船运到工厂,进入筒仓储存待加工。截止到10月24日,还剩下1万多吨的原料生产车间正在加工,在从筒仓出料到生产车间时,操作人员发现出仓的大豆有焦糊粒。经汇报领导后检查,发现筒仓内的大豆已自燃。但由于筒仓内的氧气含量有限,此刻没有产生火焰。工厂为了降低损失,减少大豆燃烧,决定将筒仓的侧门打开,找到火源以便进行扑救,可是没想到自燃的大豆遇到空气后马上产生了明火,火势迅速加大。这场大火从24日燃烧到29日,直到把筒仓内的大豆清理出去才将火扑灭。16•事故原因分析:•对原料特性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分析。进口大豆的含油量高达21%左右,并且大豆中的未熟粒比以往的大豆多,大豆平均水分不高;•对客观条件缺乏必要的预测和警惕。从国外装船到国内卸车,途经的都是高温天气,入筒仓的大豆本身温度就高,装卸船时有各别部位被雨淋或漏雨,入仓后局部会容易产生高温,加上入仓后遭遇的又是广东一年中最高气温的酷暑,钢板仓经日光照射后,仓内会产生很高的温度;•粮温监测措施不到位。入仓后的大豆,没有坚持经常观察,进行粮情分析,尤其是筒仓内没有设粮情检测设施(电子测温等检温设备)对粮食温度没有监测。致使大豆温度一升再升引发自燃;•新工厂,各方面的经验欠缺和相关制度、措施未健全;导致火灾后果发生后措手不及。17•事故的后果:•近4000吨的大豆燃烧,筒仓被烧毁。•直接损失达1千万元。18•吸取的教训:•筒仓入仓后的大豆要注意粮情检查,尤其是夏季钢板厂储存粮油;•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粮油霉变在一定的范围内会产生高温,当粮温达到极限时,内部油脂如果含量较高的,就会产生自燃。19•预防措施:•入仓的原料,要做好原始质量登记,全面掌握入仓粮油的质量情况,以便及时的分析粮情情况;•装卸船要注意防雨,发现有漏雨、雨淋的要单独保管和处理;•入仓的大豆,要坚持粮情“三级检查”制度,随时掌握粮情的变化情况;•发现粮温升高、入仓储存太久的要及时进行加工或倒仓、清仓等,保持粮温在安全的范围之内(一般粮温不能高于外温,入秋和入冬要考虑到前段的粮温,根据粮温的情况也可能会高于外温是正常的);•筒仓内要设置电子检温和粮情监测系统,坚持天天检查粮情;•加强专业技术的学习,提高粮油保管知识的水平,及时的分析和处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20【案例4】益海阿克苏分公司厂区酸化油车间油罐发生爆炸事故案例•事故类别:酸化油车间油罐爆炸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3月26日上午10时许•发生地点:益海阿克苏分公司厂区酸化油车间•伤亡情况:3人死,6人伤•严重级别:重大爆炸安全事故21•事故经过:•2010年3月26日,益海阿克苏分公司酸化油车间正在停产检修,车间内油脚罐停机前尚存部分棉籽油油脚。检修时江苏常熟某公司正对酸化油车间的工艺进行部分改造施工。•上午10时许,正在益海阿克苏分公司厂区酸化油车间施工的江苏常熟某公司施工人员,在焊接一根通往酸化油车间的盐析油脚罐的管线时,由于管线内存有大量溶剂汽体遇明火即刻引发起火,火焰迅速从管线内燃烧到盐析油脚罐后,致使盐析油脚罐燃烧爆炸。22爆炸现场的照片23•事故原因分析:•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施工人员没有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更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和溶剂汽体的测量。尤其是通往盐析油脚罐的管道阀门是打开的,火焰燃烧经过阀门后到盐析油脚罐;•棉籽油生产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章操作,致使棉籽毛油的残溶含量严重超标。残溶含量较高的毛棉籽油经离心机分离后产生的油脚残溶仍然很高。再因天气气温较高,溶剂挥发出来的汽体,滞留在盐析的油脚罐内,当火焰在管内燃烧通过未关的阀门后,燃烧到油脚罐内。由于油脚罐内的溶剂浓度到达了爆炸的含量,燃烧后即刻产生爆炸。•领导安全意识淡泊。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说到嘴上、写到纸上,没有真正落地实处;•没有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保证协议,进厂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均不到位;24•事故的后果:•火灾扑灭后,消防官兵对失踪人员和事故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在倒塌的油罐罐体下找到2具失踪人员遗体;随后在距爆炸油罐(直径约4米多)大约100米外的仓库内发现另外1具失踪人员遗体。•有6人在火灾中烧成重伤,被送往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救治,6人均为重度吸入性损伤,呼吸道被高温酸化气体灼伤,头、面、颈、双手等暴露部位二度至三度烧伤,其中两人还有骨折。•爆炸现场致使3人死亡,6人重伤;酸化油车间严重损坏。•直接损失数百万元。25•吸取的教训:•外来施工人员和进入工厂的维修维护等服务人员的安全不容忽视,并且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率相对较高,因为施工现场的管理相对较薄弱,外来施工人员的人员素质、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都参差不齐,施工现场和施工环境的危险评估易被忽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外来进入本厂的人员安全事故,不要以为与本工厂无关。所有在工厂发生的安全事故工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生产要做好组织落实、制度落实、监督落实,不能抱有侥幸心理;26•预防措施:•外来施工或进入工厂服务工作的人员,要纳入工厂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必须执行本厂的各项安全制度和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厂内施工的全面安全;•对外来施工或进入工厂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签订安全保证协议;•外来施工或进入工厂服务工作,要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厂内施工作业;•对于进入厂内的施工人员,要填写作业审批单,要有负责人、部门经理和具体联系人签字后,有专人监督安全和管理方可进行施工;•对于进入工厂的外来施工人员的危险作业,要严格按照本工厂的各项安全制度进行管理(如动火令、高空作业、地下隐蔽工程作业等安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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