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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培训会2012年10月一、前半学期常规就业工作安排1、10月18号前,2013届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发至学生手中。2、10月20前,召开就业部署会,向本学院学生传达推荐表、协议书使用的注意事项;并同时反馈每位学生的协议书编号至招生就业处备案。3、10月下旬或11月初(具体时间以生就业办文件为准)开始2013届毕业生就业资格核查工作,并正式启用2013届毕业生就业二级管理系统。4、收取派遣服务费(80元/人);请各班级明天下午4: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收好交给我(604办公室)并同时领取协议书。5、11月-2013年1月,做好就业数据录入、就业意向录入、学生联系方式录入等工作。二、201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使用1、201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发放、使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我处按学院目前实际毕业人数统一发放,每人三份(学院明天先下发两份,其中一份会打印成绩),由毕业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建议毕业生使用复印件求职择业。在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再提交此表原件给用人单位。2、关于2013届毕业生推荐表管理特别提醒学生注意以下几点:(1)我省高校毕业生从2013届起统一使用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制作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形式的推荐表均视为无效。提醒我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使用本年度下发的新推荐表。(2)毕业生推荐表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确因损坏等原因需重新办理的,须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级辅导员老师签署意见,到所在学院办理补领手续。(3)推荐表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基本情况,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依据。必须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全面准确真实填写,表中所列项目一般不能空白,个别项目若没有内容,请注明“无”。三、201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均简称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不得转借、涂改、复印。(每一位毕业生有一个协议书编号,毕业生只能使用本人对应号码的协议书,使用他人号码协议书和提供本人协议书给他人使用的毕业生,二人协议书均视作无效协议书,并将二人直接派回生源地。)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用途?协议书是制定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毕业生签订协议书后应尽快将协议书上交。在我国目前的就业体制(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单位愿意接收、学校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三、201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与就业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就业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仅是体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业意向的契约,主要作为毕业生人事关系接转和户籍迁移的依据。它的有效期限应该是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到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止。而劳动合同主要规定着劳资双方在劳动时间、岗位、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劳动合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订。因此,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时,都应当与用人单位签署有效的劳动合同。(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适用教育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及《合同法》。(2)是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还要学校参与,在有些特殊的地区或特殊的情况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会要求参与(例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的签章才能生效)。(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福利、违约处理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益的约定等)。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如就业意向、用工方式及其一些简单约定)。因此提醒学生签订协议书时应尽可能与用人单位做好前期沟通,并在备注栏中做相关约定。(4)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5)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福利待遇,违约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三、201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4、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1)乙方(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真实情况,并根据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提供的就业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做好各项接收工作。(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上报就业方案并协助办理派遣手续。(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5)其他补充协议。(1)主体合法原则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就业协议的订立原则5、就业协议的订立原则(2)平等协商原则: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风险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费用。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6、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后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目前我们建议毕业生先与企业签约,最后学校审核盖章,否则学校就失去了对签约过程应尽的监督权力,同时损害毕业生的权利。)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1)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7、无效协议:8、就业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取研究生后,经约定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9、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9、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较多,该用人单位有可能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资源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应希望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三、201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10、协议书签订后的的收取(地址收件统一为我校招生就业处李老师、朱老师收)统一收取,统一管理。11、我校协议书备注条款的说明,尤其注意提醒学生注意对备注栏的约定内容。(备注内容:贴在协议书背面)四、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及就业方案的形成1、数据录入的几个关键点(结合系统)(1)企业的性质及用工方式政府机关(录用、聘用、人事代理)、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事代理)国有企业(录用、聘用、人事代理)、私营企业(聘用、人事代理)(2)派遣单位及档案去向录用入编(派遣至具体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派遣至企业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需加盖企业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回生源地(由各省市的文件规定,持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教育局报到,查收档案。部分省市到人事局报到)(3)联系方式:联系人为签约企业人力资源相关人员,电话为企业座机和手机号码,此两项必须填。(毕业生应提醒单位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四、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及就业方案的形成2、方案的构成常规就业(录用就业、考研、公务员、三支一扶、村官、选调生、参军入伍、出国、西部计划)灵活就业(聘用就业、自主创业、代理)未就业(未落实工作单位、代理)3、就业率的统计常规就业率(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定向毕业生回原定向单位就业的;(2)被国家机关录取为公务员,参加国家或省基层项目就业或参军入伍的;(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单位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批准接收的,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到的。(4)本科生考取研究生或专科生考取本科生,有录取通知书的;(5)毕业生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有出国证明的。四、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及就业方案的形成灵活就业率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但不解决档案户口等问题,需将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就业管理部门或办理人事代理的,但用人单位需在《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章。其他(自主创业、村官、选调生等)四、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及就业方案的形成4、就业方案的内容(1)派遣单位、档案去向聘用单位就业:派遣单位为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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