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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的一般理论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一、法律的特征(一)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二)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三)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四)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定义:法律是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请思考几个问题:1、法律有什么用途?2、如何理解“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句话?3、权利与权力有何区别?4、法律是否有“良法”与“恶法”之分?能够举一个例子吗?5、西方认为人有”原罪“,而东方认为”人之初、性本善“,意义何在?差别何在?二、法律规范(一)含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是组成法律的基本单位有3个特点(1)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2)规定普遍的行为模式,具有可重复适用性以及适用的普遍性;(3)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二)法律规范的种类1、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2、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3、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多选例题:“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该法律规范属于()A.义务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D.强制性规范E.任意性规范答案:AD(三)法律规范的逻辑性结构1、假定(条件)2、模式(行为规则)3、后果(责任)“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其中:“纳税人”是假定,相当于“如果你是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是处理,相当于“则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是后果。三、法律渊源和法系(一)法律(广义)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宪法、法律(狭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或协定(二)法系1、法系是在对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体系的分类标准。划分法系的依据:历史渊源、历史传统、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1)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承袭罗马法传统。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葡萄牙等及拉丁美洲、亚洲的一些国家。我国的法律制度在形式上属于大陆法系。(2)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承袭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传统。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加拿大、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首先,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更重要。其次,法官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引法律,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可援引成文法、法律或判例,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法律。第三,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以法官为中心的纠问程序;英美法系以诉讼参加人为中心的对抗式(或诉辩式)程序。四、法律体系(法律部门)(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二)刑法(三)行政法(四)民商法(五)经济法(六)社会法(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五、法律关系(一)概述概念: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3个特征(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1、公民(自然人)2、法人和其他组织3、国家(实际上还应包括国际组织)公民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2、行为能力---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就自然人而言,《民法通则》规定:(1)完全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某些公民)(2)限制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单选2.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2009)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1、权利:法律允许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有他人的法律义务作保证的资格。2、义务: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权利义务通常具有密切关系(四)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1、物(到底什么是物?争议较大)2、行为3、人身利益4、智力成果(五)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1、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2、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如何理解法律上的“人”?六、经济法与经济法体系(一)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民法有着较明显的区别六、经济法与经济法体系(二)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组织法2、经济管理法3、经济活动法七、本书的体系一、法律行为理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属于法律事实)有3个特征第二节法律行为制度(二)意思表示包括意思以及表示两个方面。(三)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一)成立通常情况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3个要素:1、当事人2、意思表示3、标的(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大多数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是一致的,但有例外。1、法律行为生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指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3)推定形式(某种行为)(4)沉默形式(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约定)4.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合同尚未生效B.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C.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D.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参考答案:C三、无效民事行为(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特征:(1)自始无效(2)当然无效(3)绝对无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1、定金条款2、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中的流押或流质条款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4、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超过部分无效(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概述即“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比较1、撤销前已经生效/自始无效,当然无效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3、行为效果不同4、行使时间不同(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思考一下:为什么不将上述行为规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呢?(三)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者撤销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并非所有当事人都有撤销权撤销权须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方可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年)(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根据的法律事实请同学举例2、条件的特征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3)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3、条件的分类(1)附延缓条件(生效条件)(2)附解除条件(消灭条件)4、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效力见《合同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延缓期限(始期)和解除期限(终期)一定是未来的期限(未必是具体日期)一定是注定要发生的一、代理的基本理论(一)代理的概念及特征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制度的意义何在?几个当事人?几个法律关系?第三节代理制度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4、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2.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09)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参考答案:D(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代理与委托2、代理与代表3、代理与行纪(三)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2、法定代理---依据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代理3、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或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二、代理权(一)概述是代理人以他人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并使其效果归属于他人的一种法律资格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二)代理权的滥用1、自己代理2、双方代理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三、无权代理(一)概述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二)后果一般为无效,但并非当然无效,如无权代理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1、本人的追认《合同法》:1个月内催告追认;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2、相对人的保护(1)催告(2)撤销权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有权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做出的意思表示何为“善意相对人”?四、表见代理(一)概念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无代理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形4、相对人基于该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三)表见代理的效果对于被代理人(本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对于“代理人”来说,有何效果?单选20.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一)概念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本文标题:01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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