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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学习资料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纲•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二、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1.地位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2.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6)加强自身建设。二、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健全领导机构和管理体系县以上地方党委一般要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统筹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应设立企业党委或综合党委,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2.建立直接联系工作机制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三、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三、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1.明确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实现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2.扩大组织覆盖: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加大非公企业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3.扩大工作覆盖:选派指导员、确定联络员、建立团工组织等方式,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建党条件具备:实现党的组织覆盖不具备: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1.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取得非公企业出资人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2.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推动企业党组织与其他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提倡开设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党建微博、网上论坛等,把党的活动阵地拓展到网络上,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探索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组织没转入党组织关系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信息化管理,建立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非公实际,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3.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要立足本职,率先垂范,做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的组织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凝聚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践行者,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增强生机活力的引领者。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选举产生可从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党务工作者和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中推荐人选,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才,再通过党内选举程序任职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3.提升能力素质2.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非公党务工作者队伍。对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探索设立党建工作论坛,为党务工作者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把非公党务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规划,依托各级院校开展培训;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主要由县级党组织负责,市级以上党组织抓好示范培训;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党组织书记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管理和激励建立健全非公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及述职评议等制度;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干好有发展;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适当的工作津贴;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建立党组织书记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制度;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组织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帮助和支持。4.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非公企业出资人党员出资人非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党规党纪和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教育引导他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一、加强教育培训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2.搞好服务管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可直接联系一批知名度较高、社会反映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经常听取他们对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法规时,要注意听取企业出资人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对企业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党委统战、组织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党建工作等方面情况。对政治方向有偏差、履行社会责任不积极、社会评价不良的企业出资人,要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纪依法进行查处。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地方各级党委要把非公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作为市、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纪检机关和统战、工商、财政、商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区别企业类型,加强分类指导,解决新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公党建工作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2.加强经费保障。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经费来源•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组织留存党费中,按一定比例采取;•非公企业给予的党费支持;•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费;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2.加强场所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企业,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倡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集聚的区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本文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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