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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南沙奥园养生酒店大堂装修工程--合同条件0909121
养生酒店/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受控状态第1页共10页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编号签约日期鉴证编码鉴证日期楼盘名称南沙奥园组团区域养生酒店合同主题大堂装修工程甲方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养生酒店/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受控状态第2页共10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南沙奥园养生酒店大堂装修工程施工事宜,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南沙奥园养生酒店大堂装修工程1.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东路南沙奥园内1.3、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及做法: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楼地面装修、天棚装修、墙柱面装修、楼梯及装修、户内门、卫生间/厨房防水、楼地墙面干燥防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效果图及交楼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合同施工图纸资料规定的其他内容以及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此项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2、乙方理解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视作为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且必须在甲方书面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对甲方发出书面文件载明的期限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文件后两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届时双方就完工期限进行商议;如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文件后两天内没有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同意甲方书面文件规定的期限。3、其他说明:本合同范围不含以下内容,但乙方有义务配合上述工程,对影响效果的有义务免费指导:◆独立工程:智能化工程(可视对讲、报警系统等)、消防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活动家私、窗帘、地毯、卫生洁具、装饰灯具4、保洁及垃圾清运:按照初保洁标准进行保洁、完/竣工后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外运至建设单位指定垃圾场内。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和保修2.1、按照现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2.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并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2.3、环境检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以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工程所在地市的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方面的规定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等文件执行。若各种规范、标准条款有互相矛盾之处,应遵循较严格之条款且最新之条款执行。2.4、保养维护期(质保期):贰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建设方、甲、乙三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及验收日期以建设方最终确认为准。养生酒店/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受控状态第3页共10页2.5、保修期间,保修期内因材料质量、施工质量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出现的质量问题及保修事项,原则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整改期间内没有到场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委派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实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6、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回访比例不低于10%,并做好回访记录交甲方存档。第三条工期与进度3.1、合同工期:70个日历天〔包含节假日〕,并按甲方总体进度要求施工。开工日期暂定为2009年09月.日,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为准。第四条承包方式及价款支付4.1、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的合同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总包服务费、包室内环境检测、包税金、包验收、包施工后的场地清理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风险金及政府相关收费等)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4.2、合同造价:元〔大写:〕;具体构成如下:序号施工项目单位工程量单价合价备注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1.1…1.22总包配合费3%按照中标价为计算基础,由总包单位使用。3合计【(1)+(2)】4.3、计量规则:按照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条件约定的计量规则执行。4.4、支付方式:按照下表进行支付,乙方若使用甲方资源或发生其他应扣款项时,甲方有权在同期支付时即时扣除。支付期数工程款支付节点支付时限支付基数支付比例累计支付比例01主要人员、机械进场7天内合同总造价20%20%02工程完成80%7天内合同总造价20%40%0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7天内合同总造价10%50%04双方办理完结算7天内结算总造价45%95%05质保期满15天内结算总造价价5%100%养生酒店/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受控状态第4页共10页注:乙方办理收款手续时,须提供当地地税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给甲方,甲方通过银行划帐或支票方式支付,以支票支付时,乙方须由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指定收款人收款;以银行划帐支付时,乙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如果乙方收款时不按合同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付。第五条最终结算5.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执行甲方之《结算管理规定》。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移交竣工验收备案所有资料(以备案管理机关要求为准)后,乙方应按照甲方预结算工作规程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申请报告》以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最终结算申请报告》及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后6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乙方,由双方共同完成最终结算后,由甲方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作为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性文件。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最终结算审核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造成工程最终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2、如果甲方按乙方上报的最终结算报建设方审核,无论经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单位审核后,若经建设方、甲方确认的核减幅度超过5%(含5%)时,建设方可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延60天,以便详细调查,若建设方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审核的,建设方要求甲方承担该项目的审核费用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5.3、《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为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最终结算审核报告》都未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5.4、工程结算审核采用二级审核原则,具体按甲方的管理规定。二审结算书面文件经甲方有终审权的领导同意之后,双方在二审结算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方可作为最终、有效的结算文件,否则不视作已结算。第六条现场签证的约定6.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执行建设方之《签证管理规定》。6.2、办理签证,须以建设方下发经建设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的完整施工图作为依据。6.3、签证范围: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图纸无法预料到的变化、图纸外增加工程、结构分隔等方面的调整可以签证,土建单元遗留的问题,可以委托装修施工单位施工,此处可以单独签证,但相应的需在土建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其他内容一律不予签证,视为已包含在合同包干价中。6.4、签证项目不能出现以项、宗为单位;单项工程造价(估算)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签证项目不能以台班或工日为计量单位;可以用图示计算工程量的,不应拆分成材料、人工、机械分项签证,没设计变更图者,需在签证单或者其附件中提供详细变更图,此图需经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6.5、图纸清单漏项的或本合同约定不给予签证者,不予以办理签证,即使办理了签证在结算时也将不被认可。养生酒店/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受控状态第5页共10页6.6、设计变更发生,但原设计未进行施工的,不发生签证,结算时以竣工图及设计院发出的正式设计变更为结算依据。6.7、施工同期记录签证的内容与合同内容重复的签证无效;违反合同条款的签证无效,缺少项目总经理审批签字的签证无效。6.8、签证时效:所有施工现场签证手续必须在签证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不予签认。工程完成交付后或结算时后补的签证及相关补签一律不予认可。6.9、签证表格:凡施工现场签证单表格必须统一按甲方规定的现行有效的《现场签证单》填写,且原件一式五份,即乙方一份,建设方四份(项目工程部、项目计财部、项目计财部合同预算组、集团计财部合同预算组各一份)。6.10、现场签证单必须实事求是,如有证据显示乙方实施舞弊行为,作无效处理,并另赔偿合同暂定总价的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6.11、签证的签名(盖章)顺序:施工单位盖章监理公司盖章建设方盖公章6.12、甲乙双方明确所有经济签证均需经本合同第34条约定的审批顺序审批认可后方有效,以上手续缺任何一项的签证文件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6.13、设计变更引起的签证或非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现场签证,单笔签证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且年累计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由建设方项目总经理签字审批并加盖建设方公章方为有效;非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现场签证,单笔签证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且年累计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的由建设方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审批并加盖建设方公章方为有效;非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现场签证,单笔签证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且年累计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30万元(含30万元)以内的由建设方集团分管技术的副总裁签字审批并加盖建设方公章方为有效;年累计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由建设方集团常务副总裁签字审批并加盖建设方公章方为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签证方为有效签证,上述审批权限以及审批签字人如有变更的,以甲方最新通知为准。6.14、本签证管理约定如有变化,以建设方现行签证管理规定为准。第七条材料供应7.1、本工程所需材料必须统一标准、样板进行采购,建设单位有权将清单上主材作为甲控乙购材料处理,即建设单位规定主材的样板由乙方自行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存放场地,乙方负责工程移交前的保管工作。7.2、乙方采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均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规定,在使用前应提供材料样板(并做相应书面说明)和质量合格证等完整资料给甲方。乙方供应的材料及半成品应符合甲方封存样板及标准的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建设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材料设备及有关材料质量证明,检验报告等进行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养生酒店/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受控状态第6页共10页7.3、未经建设方许可,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材料标准样板要求的材料设备时,乙方负责修复、拆穿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7.4、本工程中甲控乙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橱柜、抽油烟机、洁具、淋浴间、石材、抛光石、仿古砖、釉面砖)、木地板、电线、阻燃器、衣柜门、灯具、给排水管材、天花板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方有关文件。若建设方中途更换主材料品牌规格,可按建设方最终确定的价格与更换前的价格差调整结算价。甲控乙购材料的价值进入装饰、装修总承包商的合同价格中,7.5、如果甲方批准更换《甲控乙购材料》的种类时,其价格业经建设方审核批准,结算时按照新旧材料差价×(1+合理损耗率%)×《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细目工程量予以调整综合单套价格。甲方批准更换的甲定乙购材料的合理损耗率按《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版)》规定的损耗率确定。7.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建设方或监理机构盖章认可后才能使用,费用不予调整;如果属于甲控乙购的,按照第7.5条的原则处理。第八条甲方责任8.1、甲方委派为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甲方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委托,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2、开工前,确认乙方提供的可行性施工方案。8.3、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方自行按其要求完成所需水、电、管线及计量表的安装,但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水电费用价格标准按相应施工期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文件规定执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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