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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协议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本施工协议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在编写过程中已考虑公司目前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按建筑安装工程、矿山工程及路桥工程分别编制了三个施工协议和三个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范本),请各单位按实际施工情况选择使用。为了使公司示范文本更加完善、严谨和可操作性,要求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向公司合同主管部门积极反馈范本条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便适时修订完善。现就范本使用中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根据施工协议和劳务分包合同洽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范本中的一些划线空白处应按照实际情况约定后填写,不需填写的,应注明“无”字样,不准空白。2、范本中标有括弧内带斜黑体字或横线带斜黑体字的,均为洽谈约定过程的提示,洽谈过程中应根据约定的实际内容填写,对不需要的提示应删除。3、洽谈过程中对范本中部分条款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难以表述要约的,可在补充条款中填列。尤其是对材料、施工设备、周转料具、低值易耗等物资供应,价款调整、税费、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进度考核等条款应特别关注。4、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各单位新签订的施工协议和劳务分包合同均要使用公司统一范本。除此外施工协议和劳务分包合同履约地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协议和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有统一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2-附件一:施工协议(建筑安装专业)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部分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施工协议工程范围:第2条施工协议价款(均为含税费价)本协议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暂定价款:元;(2)包干价款:元。第3条工期3.1开工日期:;3.2竣工日期:;3.3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第5条乙方准入资料及人员持证要求5.1乙方准入资料5.1.1乙方准入证编号:;5.1.2乙方准入证年检日期:;-3-5.2人员持证要求5.2.1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劳务管理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各主要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件上岗,人证一致且符合要求。第6条工程结算与价款支付6.1结算6.1.1乙方结算执行:(定额单价、清单计价、现行市场价等)。6.1.2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费用由乙方缴纳(乙方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以委托甲方代扣代缴),并应向甲方提供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和加盖乙方财务专业章的正式发票。凡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停止付款,因此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提供假发票,甲方按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1.3其他:。6.2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的确认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的计价依据,未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不予计量。6.3工程价款支付6.3.1工程的价款支付,采取月进度款(或工程分阶段)预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结算的办法。6.3.2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月(或工程分阶段)工程进度款后7日内,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如当月(或工程分阶段)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的,本月只支付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的人工费,其他费用暂不支付,待下月或下阶段完成进度后一并支付。6.3.3工程按期交付,竣工资料交付齐全,工程价款支付至经甲方确认的乙方竣工结算造价的%。6.3.4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价款,应在工程结算后调整支付(必要时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6.3.5质量保修金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竣工结算造价的%预留,待业主支付甲方质量保修金总额后的30天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6.3.6其他:。-4-第7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7.1甲方7.1.1项目经理:职称:。代表甲方行使本协议权利,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并有权对乙方不服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冒险指挥、以及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工程进度滞后等现象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按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有权建议更换乙方不称职的现场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7.1.2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乙方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7.1.3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7.1.4制定整个项目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及时验收隐蔽工程和已完项目,配合乙方办理签证工作。7.1.5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进度、计量检测、材料检验试验和材料及施工设备的应用等,实行全方位地监督、检查、验收和控制。7.1.6向乙方传达业主、监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规章,下达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甲方的通知、计划和要求。7.1.7就本协议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协议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7.2乙方7.2.1项目经理:职称:。7.2.2乙方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7.2.3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后任应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2.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工程进行施工、交工和保修。7.2.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罚款)。-5-7.2.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7.2.7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7.2.8乙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将视为违约并承担由于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2.9现场配置劳资员,按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接受甲方对工资支付过程的监督与检查。7.2.10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施工协议工程内容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7.2.11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本协议工程内容有关的指令。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如乙方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7.3转包与再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第8条工期要求8.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8.2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8.3乙方应按照甲方承诺业主的网络进度计划为基础,编制月进度计划,于每个月的日前,报甲方项目部批准后,按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按照总网络进度计划编制,工期只能提前不得拖后。8.4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8.4.1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工期延长;8.4.2非乙方原因的本协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8.4.3不可抗力的原因。8.5因乙方组织措施不力,连续个月完不成进度计划或关键工序拖期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或者提前解除协议限期天内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6-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9条质量与安全施工9.1质量检查与验收9.1.1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9.1.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罚乙方元并责令限期返工达标,二次验收仍未达标者,勒令退场并罚款元。9.1.3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业主及甲方要求执行9.1.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与检查。9.1.5无论是业主、甲方还是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降低标准。9.2安全、文明施工9.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9.2.2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并给甲方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并罚款元。9.2.3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向甲方备案后实施。9.2.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现场企业文化标准布置施工现场;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安全文明施工。9.2.5甲方和乙方应对其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后,首先施救、保护现场,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应的费用,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9.2.6乙方应接受甲方、业主的安全监督检查,并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和接受违章处罚,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双倍偿付甲方。第10条材料、设备供应10.1业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较多可附表)。10.1.1乙方在使用前天,向甲方提出材料需用书面计划,并注明品种、规格、-7-型号、数量、质量等级和使用时间等,经甲方核准后执行。供货方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材料设备到货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和乙方共同验收,交由乙方保管、使用。10.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设备超供的部分,乙方承担责任,并按违约处理。10.2乙方采购的材料10.2.1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凡有备案要求的材料必须有备案证。甲方限定品牌、规格型号的,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后果自负。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在规定时间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2.2乙方须书面授权专人负责材料、设备的接收和计划管理工作,如要更换时需原授权人重新书面授权。10.2.3本工程一切材料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应按照见证取样办法、检试验批次之规定,在监理、甲方的监督见证下,由乙方负责取样,并送指定的机构进行检试验并承担费用,对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0.2.4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应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第11条工程变更、签证11.1工程变更11.1.1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甲方收到后24小时内要转发给乙方,乙方收到后应立即按变更指令执行,不得拒绝。11.1.2乙方收到变更指令后天内向甲方提交由于工程变更而发生工程量增减和工期影响的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甲方依据乙方工程综合单价和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增减工程数量调整工程价款和工期,乙方应予以接受,不得因调减工程量而造成减少的收入向甲方索赔。11.2签证11.2.1因业主原因发生的签证,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与业主办理签证,在业主给付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的办法双方按本协议约定执行。11.2.2因甲方原因造成发生的签证,双方要履行严格的签证签批手续。第12条竣工验收12.1本协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8-进行验收。12.2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12.3竣工验收报告经业主认可后7日内,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套,甲方负责统一整理归档,费用由乙方按承包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12.4工
本文标题:《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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