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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39页室外绿化景观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青岛宝佳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青岛红叶谷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定日期:2013年3月20日第2页共39页宝佳胶州中央湖岸一组团景观1区景观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青岛宝佳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青岛红叶谷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将宝佳胶州中央湖岸项目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委托给承包人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宝佳胶州中央湖岸1.2工程地点:胶州市香港路以南、深圳路以西1.3工程规模: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水平投影面积约为18241㎡,详见附图。2、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先后顺序2.1.中标通知书2.2.合同条款2.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4.合同图纸2.5.开办项目2.6.计量原则与单价说明2.7.合同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补充条款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包括其附录)的排序即为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排在前面的优先,后者次之,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评标期间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3.工程承包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3.1承包范围:3.1.1原状标高以下的土石方开挖、造坡至图纸要求的标高(含采用机械切割、爆破及人工等方法)、外运弃土、必须的降水工程、临时支撑、护坡、防护等。3.1.2完成景观设计图中全部建筑工程内容:基础;挡墙;水池;景观道路;表面第3页共39页铺装;景观小品、景观廊亭等;场地清理、成品保护及保修期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3.1.3景观设计图中的给水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用水表后接到各用水点,排水工程内容包括室外雨水排水沟接至室外雨水排水井。3.1.4景观设计图中的室外电气工程内容,包括从专用配电房接至室外景观照明配电箱接至各用电点。3.1.5包括:种植土回填、种植土挖填找平、找坡造型、场地平整、放线;乔木的挖坑、吊装就位、栽种、施肥、覆土、草绳保湿、标牌等;灌木的栽植、施肥;草坪草花的铺装;植物的保养保活等全部工作内容。3.1.6发包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3.1.8如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发包人将在设计交底后详细施工界面的通知中具体明确调整,否则按合同约定执行,承包人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调整要求增加工程工期。本合同暂未包含的其他附属工程,发包人需委托承包人完成时,由发包人以书面方式委托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不得拒绝。若承包人拒绝施工或拖延施工,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3000元/次,同时由于承包人拒绝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人承担。3.1.9发包人有权增加、减少、拆分、合并上述分包项目,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偿要求。4、工期4.1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景观工程直至验收合格的工期为224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13年3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暂定为2013年10月30日。其中多层区域工期为132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30日;高层区域工期为121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下列情况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顺延,发包人不再承担承包人任何费用索偿;其余任何情况,工期均不得顺延,提前不给予奖励。4.1.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4.1.2因遇如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期。4.1.3在施工进行期间,如遇到文物、古墓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工程延期。4.2.工程完工验收后3日内,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将整个完工工程向发包人或其指定的物业公司移交,移交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工程第4页共39页移交时间为10个日历天。5、质量要求5.1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2双方对质量工程有争议,有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3如设计要求与上述规范或规定之间有不一致之处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后,按较高标准执行。5.4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二者有不同解释时均按较高标准为准。5.5种植部分的施工前准备(含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施肥、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大树移植;灌木、草坪、花卉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发包人现场专业工程师的全程监督。5.6工程完工时景石干净、交工区域无建筑垃圾、无枯枝等。5.7植物保活管护要求:承包人配备充足的养护管理人员,对苗木在以下时间标准内进行精心保活管护;5.7.1草本花卉为壹年5.7.2草坪为壹年;5.7.3灌木为壹年;5.7.4乔木贰年;5.7.5硬质景观保修壹年。5.8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植物养护管理标准》执行;5.9补栽补种:在对植物进行保活、养护过程中,出现植物长势不良等,在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的通知24小时内,承包人应及时回复,并在一周内采取相关措施,对植物进行补栽补种、修枝整形或喷药杀虫等,每次完成上述工作后均要请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退还植物保活金的依据。新补栽补种的苗木保活期从补栽之日起按第5.7条标准重新计算保活期;5.10检查和返工第5页共39页5.10.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5.10.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10.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5.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11.1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为:植物到场验收、埋地部分隐蔽前验收、技术措施使用的材料到场验收。5.11.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5.11.3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一星期。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5.11.4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5.12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6页共39页5.13工程试车5.13.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的安装范围一致。5.13.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5.13.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试车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七天。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5.13.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5.13.5双方责任(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承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6.安全施工6.1安全施工和检查6.1.1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第7页共39页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6.2安全防护6.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3事故处理6.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6.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7.合同价款及工程计价:7.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4420323元,除暂定工程量结算时将根据本合同约定、计量原则及单价说明等进行调整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数量在签订合同后不予调整。7.2清单内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各子项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临时工程及设施费;各类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及苗木保活费;施工管理费;工程、材料、施工人员保险;承包人及发包人供应材料检测费;开办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各种税金、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利润、开办费等,不因市场价格涨落和汇率变动而调整。7.3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内容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因承包人考虑失误所引起的费用索偿将不被发包人接纳。7.4承包人应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按时完成本工程,由于工期原因引起的窝工及机械台班停置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内。7.5本工程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按下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7.5.1除植物外的设计变更或经济签证按下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清单中已有的价格计算;第8页共39页(2)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但有类似项目的,以此作为价格换算的基础,确定变更价格;7.5.2植物的设计变更或经济签证按下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1)植物的二次移栽费用及养护费用按植物移栽综合单价分析表各规格的相应的单价执行。(2)植物的规格及种类发生变更时,其植物费由施工方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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