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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州学院教职工薪酬设计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学院人事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教职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学院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学院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教职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第三条薪酬战略:总体上是跟随战略,借鉴安徽省内地方性院校的薪资标准,同时结合我院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现状,薪资水平总体上跟同级别的高效持平,而且有目的的将教职工薪酬与学院的使命结合起来,当然个别的职位也倾向于领先战略,主要通过工资调整实现,具体在下面有详细说明。第四条薪酬设计指导思想:根据学院的内部(学院的发展阶段,目标,工作价值,员工相对价值,学院的支付能力)和外部因素(劳动力市场,地区工资水平,生活费用,法律)确定工资,目标实现(1)内部公平性,薪酬结构与工作设计相协调;(2)外部竞争性,平衡即时与战略利益,共同承2担目标和责任;(3)福利水平与学院的发展阶段,支付能力协调。第五条薪酬体系构建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尽可能依每位员工对其贡献大小,公平、公正地确定他们的薪酬,使每位员工薪酬与单位员工具有可比性。(2)透明原则。学院将努力使每位员工清晰、前瞻性地了解其工作与薪酬间的因果关系。(3)补偿原则。学院将通过薪酬的相应调整,以应对员工在工作责任、劳动强度等方面的差异。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宿州学院正式员工,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四类。第二章薪酬结构1.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2.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3.奖金部分:全勤奖、科研奖、年终评优将和年终奖。4.津贴部分:加班工资、行车津贴、午餐补贴、课时补贴、驻外津贴以及其他补贴等;5.福利部分: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吧、3节日慰问金等;6.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组合。如下图:教学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固定工资固定工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技能工资技能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电话费奖金科研奖酬金科研奖酬金科研奖酬金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评优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评优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评优奖福利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节假日慰问金节假日慰问金节假日慰问金节假日慰问金离退休生活补贴4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的原则1.战略性原则:一个有效的薪酬设计是实现学院发展战略的重要杠杠。薪酬设计的战略原则要求在薪酬设计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院的战略要求,通过薪酬设计反映单位选择的经营战略。同时,还要把实现学院战略转化对员工的期望和要求,再把对员工的期望和要求转化为对员工的薪酬激励,体现在薪酬设计中。一个单位的经营战略和薪酬设计之间是可以相互促进的,一方面薪酬设计要求以学院战略为指导,企业提倡什么,鼓励什么,肯定什么,支持什么,这些都应该体现在薪酬设计当中。另一方面,在学院战略指导下设计的薪酬可以有效地为学院战略的实现提供动力。2.公平性原则:这项原则包括了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内部公平是员工自己所得报酬和其他同事所得报酬相比较,尤其是与自己同等级或接近的员工比较。外部公平是组织内员工会将自己所得的报酬和其他组织内完成类似工作的员工所得的报酬相比较。为了提高竞争力,必须要制定具有一定优势的薪酬,这样才能在人才市场竞争中吸引优秀的人才,并留住现有的员工。3.竞争性原则:要想具有强劲的竞争力,就必须使其员工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要使员工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就需要有竞争力的薪酬来吸引高素质员工。所谓的竞争性是与同类院校相比较,一个单位若是想在人才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就5必须提供较高的薪酬水平。另外,良好的学院形象也能吸引一部分优秀的员工,感情有时候也能吸引高素质的员工。4.激励性原则:此项原则就是强调学院在设计薪酬策略时要充分考虑各种要素,使薪酬的支付获得最大的激励效果。5.经济性原则:在制定薪酬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学院自身发展的特点和支付能力,把人力成本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薪酬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人才,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学院的发展。所以,在制定体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合理安排。6.合法性原则: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制定薪酬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法、薪酬保障法、职工加班加点的工资规定等。第四章基本工资发放细则关于本次方案基本工资的设计大体步骤如下:确定薪酬策略进行岗位分析实施岗位评价设计步骤确定薪酬结构和水平开展薪酬调查实施与修改薪酬体系第五章关于宿州学院的岗位设置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6与学校有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职不在编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另行报送。二、岗位类别及比例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又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三、各类岗位等级设置及机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标准确定。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中,教学科研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80%;教学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1)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低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及十一至十7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2)结构比例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列3:4:3。正高级岗位中,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列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2.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1)学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岗位。(2)管理岗位七、八、九(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的分级比例为4:3:3。(3)政工专业职务岗位,按高、中、初级岗位1:3:6设置。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8(2)技术工岗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3)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其中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第六章基本工资对于全校不同类别的教职工实行不同的工资计算方式,行政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和科研人员实行技能工资。一、固定工资所有教职员的固定工资为:1250元/月二、岗位工资行政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是指机关党政部门中担任管理工作的干部、教学单位的办公室主任等。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完成相应岗位业绩,按照国家《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享受工资待遇。首先,用图表说明学院岗位等级排序,以此作为基本工资标配的依据。如下图:9行政管理人员按其所在岗位及完成相应岗位业绩享受我院岗位津贴,其标准如下(元/月):职务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金额3500300026002400200019001400750薪点7.06.05.24,84.03.82.81.5关于岗位等级工资的实施步骤如下:1、设立组织,配备人员,进行培训;2、工作标准化,即把各个岗位的工作加以改进并实行标准化;3、工作分析,它是指各项工作所需技能责任的系统过程,工作分析给出一项工作职责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所需的知识办事员10级科员9级科级副职8级科级正职7级处级副职6级处级正职5级厅级副职4级厅级正职3级管理岗位10和技能以及完成这项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4、工作评价,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内容的工作,以统一尺度,进行定量化评定和估价,对工作进行分类和分级,从而确定各项工作的相对价值;5、货币转换,根据岗位的工资总额、岗位等级、岗位数目三项数据计算岗位工资标准;6、与市场工资率平衡,岗位工资标准测算后,还必须结合薪资市场上流行的工资做相应的调整;7、制定实施细则,岗位工资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新工资标准的应用、工作评价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三、技能工资一、教学科研人员教学科研人员是指在本院教学机构工作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和教学单位的专业教师,其工资按照国家《高教、科研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教学、科研人员按其所在岗位及完成所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和业绩及对应工资标准如下(元/月):教授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薪资(元/月)2500235022502150薪点5.04.74.54.311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薪资(元/月)200017501500新点4.03.53.0讲师八级九级十级薪资(元/月)125011501000薪点2.52.32.0助教十一级十二级薪资(元/月)900750薪点1.81.5技能等级的确认:(1)本学院教职工凡参加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可以把资格证书作为技能工资定级的依据;(2)凡通过国家认证的职称,皆可作为技能工资的依据;(3)凡是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的专业技能奖励,也可作为此项工资的标识。二、教学辅助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成教学院、校医院、各系实验室、各系教务员等岗位上担负教学辅助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要以教学服务为宗旨,按照岗位职责实行坐班制,完成相应岗位责任和业绩,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工资待遇。1.教学辅助人员的院内岗位薪酬12教学辅助人员按其所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完成相应岗位业绩享受我院岗位津贴,标准如下(元/月):职务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标准2500225017501250750薪点5.04.53.52.51.52.教学辅助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教学辅助单位中既有对口专业技术职务又有兼行政管理职务者,其岗位工资可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选择。3.教学辅助岗位实行岗位责任管理教学辅助岗实行坐班制,按岗位责任管理。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和各系实验室要尽量发挥设备的作用,个别管要延长服务时间,晚上向学生开放。按学院有关规定解决加班费问题。教学辅助人员取得科研业绩,按照学院标准享受科研奖酬金。三、工勤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在机关部门、教学辅助单位、直属单位中工作的学院正式职工,不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工勤人员的政策性薪酬在完成相应岗位业绩后,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人工资标准》执行。1.工勤人员的岗位薪酬工勤人员所聘岗位相应岗位业绩享受我院岗位薪酬,标13准如下表(元/月):岗位级别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工标准12009006805103802.在后勤集团服务的学院正式在编工人有后勤集团根据学院的管理规定的标准付给薪酬,具体要求按照合同执行。在后勤集团服务的学院正式在编工人退休后待遇按照学院其他单位人员同样对待。四、教学辅助和教学科研人员的“双肩挑”教学辅助中的“双肩挑”人员具有教师资格又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学辅助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获得教学单位聘用的前提下,每周最多可兼上两节课,备课应在
本文标题:宿州学院教职工薪酬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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