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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作业安全2011年8月10日蓝天2安全经验分享安全,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每次学习时只要一谈到“安全”,就有人表现出一副厌烦的表情,埋怨说:天天讲安全,回回讲安全,讲来讲去就是安全意识、安全规程,听都听烦了,这些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真是浪费时间。不论大家以前进行过多少次安全培训,今天还是要讲一讲大家必须知道的一些安全问题。安全与健康不是一些乏味的工作任务和令人厌烦的规则。它不仅保护你目前的安全与健康,并保护你未来的健康。前言安全培训目的和意义;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从事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上岗作业。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后,要使参训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技能,提高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当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法和自我保护能力,作到保护自己,不伤他人。不被人伤害;能掌握现场触电急救基本方法关于安全的理解什么叫“安全”?你也许会说,“那还不简单,就是没有危险”,不能说你的错,但那也不完全正确,“安全”的定义是:一种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正确了解了“安全”的定义后,我们可以知道,它是一种状态,要安全就要一直保持这种没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这样才能算是正真意义上的“安全”。5起重作业的定义使起重机在平坦、坚固的地面上,呈水平状态后,利用起重机械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起重作业安全知识目的:通过学习,正确了解和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正确掌握起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常见起重机械操作事故预防与职业危害防护。内容:第一章新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三章起重作业安全生操作规程第四章起重机械事故案例第一章新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原《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了21项条款,增加了3项条款,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1、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调整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伤残性工伤保险待遇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工伤医疗待遇;(诊疗、药费、住院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统筹区外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康复性治疗费)伤残待遇;每月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010〕23号),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重大决策和部署。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要求企业要完善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行为。2、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3、加强舆论监督。4、完善应急预案。5、提高赔偿。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5.1日实行。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状况进行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四、《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要求: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了解。1、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2、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3、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不同类别的起重机械检验周期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执行。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行的《安全生产法》中,提出了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那么怎样对安全生产方针理解:1、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第一就是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他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2、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方针:(1)坚持以大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此要把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安全生产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安全第一”的方针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同样员工也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时刻把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大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当遇到安全与生产之间发生矛盾时,能够正确处理,确保安全。(2)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从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是对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工作重视不够,不是有法不依、就是有章不循,不是执法不严、就是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够,甚至对已经出现的重大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加以控制,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在生产作业前,把可能遇到的危险,防护措施,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以防止事故的发生。二、《劳动法》劳动者应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的规定,我国劳动者目前享有的社会保险种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三、《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利;(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利;(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权利;(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权利;(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权利;(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利。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五、《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要求:(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四)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第三章起重作业安全生操作规程桥(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使用前检查(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不得松动;(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钢丝绳端固定牢固、可靠;(3)各安全装置可靠、有效。2、司机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司机室必须走专用扶梯。3、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栓拉绳防止摆动。4、吊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5、重物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也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开地面2米以上。6、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推另外一台起重机。7、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8、操作人员由司机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9、露天作业的桥(门)式起重机,当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锁紧防风装置。10、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防风装置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11、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操作室门窗并上锁。手操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开机前的检查1.1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1.2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2、操作步骤2.1试车: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2.2工作完毕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3、操作注意事项3.1不得超过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使用。3.2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的控制按钮。3.3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3.4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3.5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3.6限位器为保护装置,不得当开关使用。严禁无导绳或限位器操作,并应经常检查导绳器(限位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3.7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润滑,以免出现事故。3.9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制动弹簧的松紧度。3.1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产生永久变形。22吊装前检查(一)确认危险区域无人;(二)确认吊车吊件安全;(三)确认吊具吊点正确;(四)确认人员经过培训;(五)确认引绳准备到位;简单说,起重吊装前指挥人员“五个确认”23起吊计划的制定和批准设备及人员的要求和检查附件及工用具检查和准备指挥信号的沟通试吊吊装作业吊车离场吊装作业过程24作业许可的主责是值班干部!作业许可的核心是现场确认!吊装指挥负责吊装作业的安全,不安全不吊装!25一般吊装作业注意事项司机吊装工指挥职责遵照说明书及安全工作制度负责起重机的安全操作(集中精力!)负责选择正确的吊索具,负责吊挂、卸下重物,给指挥发信号负责将吊装工的信号传递给吊车司机要求除停止信号外,任何时候只服从指挥人员的发出的可明显识别的信号吊装工不止一人时,应指定一人负责可以代替吊装工更换中途更换指挥或吊装工,应向吊车司机说明,并重新进行交底,明确职责作业许可值班干部负责作业许可,要在作业前检查准备工作,检查人员分工,检查风险控制措施。吊装作业职责26一般吊装作业注意事项人员安全才是吊装作业的首要目标,也是吊装指挥的首要责任!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行为,以及配合不适等问题,应适时停止作业,重申要求。在光线条件恶化时,及时停止吊装作业。不连续作业、新的吊装作业或人员变化的,要重新组织交底。任何时候任何人违反十不吊,都是不可容忍的恶性事件!任何时候,人员未离开危险区,或吊索、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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