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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子晨,初二。我对数学老师马老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仇恨感。那是因为我们学校曾举行过一次演讲比赛,我得了第一名,我非常开心,可是他却在我上台领奖时一下子奔过去,抢过话筒大声说:“她不应该得这个奖,她的演讲稿是从网上抄的!”这时候,全校同学的目光都聚集在我一个人的身上。“真没想到啊,要不是马老师,她得这个奖,太便宜她了。”“是啊。”一群人附和道。马老师成了英雄,而我却忍受着前所未有的讥讽。我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从那以后,我便和他有了不共戴天之仇。从那以后,学习努力勤奋的我慢慢变成了一个不爱学习,不爱说话的人了。我经常会和一伙男生逃课去网吧。我抽烟,我喝酒,一切只为了报复他。在他的课上,就算我不逃课,我也不会听他的唠叨,他让我出去罚站,我在外面沐浴着阳光,从兜里掏出一袋面包,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一会便掏出手机,开始连接学校的无线网上QQ。过了一会,我觉得QQ不好玩,便打开唱吧,高歌了一曲,几乎我们班所有人都能听到我的声音,为此,他让我的家长到学校,我却毫不在乎地白了他一眼。这件事以后,我成了学校热点,而我也在新一轮学生会主席的选举中被撤销了参加选举的资格。现在,我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天五点一线——家—学校—网吧—小卖部—家。好像如果有一天打乱了生活规律就会不习惯,就像毒发作了一样,浑身难受。他经常对我说:“你以前是大家公认的学生会主席,你现在怎么了?!”我扭过头,根本不把他的话当回事,还冲他吐了一口口水。我对他的恨意加了一重。有一次,我在他的课时,由于无聊,就把自己前排的女生的头发系在了他的椅子上,他正好叫她回答问题,随着一声喊叫,她的头发被扯掉了一大把。他下来,满脸通红,走到我跟前,“啪!”用教鞭狠狠地打了我一下,仿佛在天涯海角都能听见似的,是那么响,我顿时傻了眼了,坐了下来,用小刀在桌子上刻了“他是狗”三个字。那些字那么显眼。那些字的颜色太重了,我的桌子上整整呆了一年,也没有消失。终于,快毕业了。终于,快告别他了。可是,为什么有些不舍?!我无意瞥了一眼,他的发丝已经花白,正在认真地给我们批判作业。突然鼻子一酸,有晶莹的东西在我眼眶中闪烁。我跑了过去,泪水早已冲花了我的脸,却还笑着,说:“老师,对不起。”——一句内心的告白。•话说把这个栏目推给我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栏目该怎么写才好,但是只好硬着头皮接了下来。准备写这个栏目的大纲时,脑海中瞬间闪过自己向往的那个职业,自己多年来坚持的那份梦想,灵感就像浪花似的向我扑来。现在想起来,当初还真是庆幸我接下了这个栏目。•在很小的时候,自己就与文字有着一种断不了的联系,因为在那时,我就很喜欢写小说。是的,就在我还不会写字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写小说,就已经开始了我的“写作生涯”。当时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极其像现在的火星文。•那时候,喜欢听童话故事的自己,一直固执地认为作者是有魔力的大哥哥大姐姐。他们只有一支笔,却能用这支笔来描绘出世界的美好与芬芳。在那会儿,在我的心中,作者的种子已经在我心中萌芽了,并且深深地扎根在我的内心深处。自此,那个内心中的作者梦就没有动摇过,直到现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为自己有一个作者梦而高兴,整天向同学们炫耀我以后想当作者这个梦想,乐此不疲,却没有想过要去实现它而付出努力。•一天放学,下了大雨。而我恰好在学校,一个人做着无聊透顶的值日,而有些同学等待家长来接的时候,就干脆就在教室里做起了作业,这样使我的值日很不方便。•“喂,你让一下!”这句话便成了我的口头禅,不过大多数人都给了我个白眼。•“她炫耀个什么啊,以为她是谁啊,作文都写不好还想当作者?!”在经过我的“死对头”的座位时,我忽然听到了这样的一句话。这句话像一碰冷水将我从头泼到脚,我顿时感觉自己好冷好冷,没有一点直觉……•瞬间,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我立刻拿了书包,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教室,离开了这个充满着风言风语的教室。•回到家,想到她们对我的讥讽,我终于忍不住,趴在床上哭了。晚上,伴随着夜色的朦胧,我不知道我哭了多久,哭累了,便随手拿起一本杂志,无聊地翻了起来。•“梦想不努力,始终都是梦想。”我在不起眼的底栏上,看到了这样的一句话,我的心颤了了下。•如果不努力,梦想永远是梦想啊……•自那个晚上之后,我不再炫耀这个梦想了。我买了一个很厚很厚的本子,在休息的时间,开始写起了我的小说,开始用一支笔,绘出这个世界的美丽与芬芳。甚至在考试前,还在构思着我的新长篇……•后来我在一个天色灰暗的下午,偶然,我想到,为何不自己办一个编辑部?正是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才让我明白了自己一直坚持的梦想的真谛。•那天下午,天灰蒙蒙的,我一个人在论坛闲逛,看到许多精美的电子杂志,自己和其他伙伴都想办一本属于我们的杂志,后来就有了现在的淡墨、浅笑,那时候叫EAI。•创建了EAI以后,一直坚持的那份信念使我把什么都遗忘了,我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写稿子,拼命地做杂志,排版、校对,为了那个梦想,最初的梦想。一直坚持着作者梦,没有放弃,没有为什么,我开始明白了作者的真谛:自己的文字被读者们看到,并且得到大家的认可,作为一名作者,真的是一件很幸福很幸福的事情。•创建了EAI后,每期杂志繁重的任务常常把我压的喘不过气来(因为以前懒散习惯了),我,经常在晚上11点多,拖着黑眼圈,在刺眼的灯光下写稿子,修改、校对以前的稿子。尽管明天还要去上学。•第二天到了学校后,同学惊讶地问我脸上的黑眼圈是怎么回事,我笑笑,摇摇头,没有回答。我知道,现在苦一点累一点,都是为了以后梦想绽放的更美丽而埋下伏笔。•放暑假的时候,5岁的表妹来我家玩。当时我正在电脑上写稿子,正写到高潮,小表妹却探过头来,一只手伸过来,按下了电脑的关机键。我看到屏幕一黑,瞬间变得十分愤怒,一用力把她推到地上,我别过头倔强地生着气。表妹立刻坐在地上,委屈地大哭了起来,这哭声惊动了妈妈,妈妈赶来,生气地问我实在怎么回事。我黑着一张脸,瞪了她一眼说:“就是那个家伙,把我幸幸苦苦写的稿子毁了!毁了!你知道吗?就这样没了!”我第一次听到自己生气的声音是多么的浑浊。说道这里,我终于忍不住,冲表妹大叫道。“你这么坚持有意思吗?”妈妈第一次对我说出这样的话,眼中甚至没了生气的怒火,更多了积分期许。“这是我一直坚持的梦想!我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直到它实现!”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透着从未有过的希望与憧憬。“那就加油。”妈妈只留下短短的一句话,就抱着表妹去玩了。•虽然任务很沉重,但是自己自始自终真的没有放弃过,因为在淡墨、浅笑里,我看到了那个正在追逐梦想的自己,看到了永不言败的自己。作为一个写手,作为一个浮生若梦的一员,责任在告诉我:我不会放弃,也不可能会放弃,因为这毕竟是自己最初的梦想,也是自己一直坚持的信念。为了梦,青春的自己,勇敢追!•夜晚又再次笼罩了整座城市,而我仍然在电脑前,手指飞快地敲着键盘,把自己脑海中构思已久的故事敲在电脑里,眼睛在死死地盯着文档上跳跃的文字微笑。我在梦想的道路上执着地走着,从来没有想过要退出这条道路。这样一坚持,就是5年。•这使我的梦想,这是我最初的梦想。•我回去坚持着实现它。•拥有梦想的你呢?一团团,一簇簇的雪花飞落下来,仿佛无数扯碎了的棉花球从天空翻滚下来。多么美丽的雪花呀!在初冬刚来到的时候,雪花就及时地报告了冬天的来临。天空飘散着洁白的雪花,雪花给地面铺上晶莹洁白的银毯,给房屋、树木、山川披上玉丝银线织成的素装,清晨,刺骨的寒风从山林上空掠过,一夜大雪,覆盖了广阔的原野,给这美丽的山村披上了白绒绒的大衣。雪后的山村多美啊!雪花是美丽的。它洁白,玲珑剔透,好像多多白色的小花,从茫茫天空中顽皮的打着转,看着它们漫天飞舞,使人把一切烦恼抛到脑后让人感觉如同到了仙境一般。有人把它比做空中飘飘的柳絮,盛开的梨花,更有人把它比成满天飞舞的鹅毛。我想,那一定是上天送给大地的礼物,使冬天的大地也和其他季节的大地一样有自己独特的颜色。大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天知地连在一起,白茫茫一片,分不出哪是天,那是地。一片片晶莹洁白的雪花从彤云密布的天空中飘洒下来。那洋洋洒洒的雪花随着飒飒的寒风漫天飞舞,似轻柔的柳絮,似随风飞扬的鹅毛,在广阔的天空中遨游。雪还在下着,可一群不怕冷的孩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来到雪地里,堆起了雪人,打起了雪仗,尽情的享受着大雪带给他们的无限快乐。这雪花是来的如此匆匆,去也匆匆。直到傍晚雪花停了,雪花走了,只看见屋顶上还留着雪花,仿佛是一层飘逸的轻纱········是的,雪花走了,它来的悄悄,去的无声,留给人们的只是一片惊喜。•一开始写作,当然很不顺利。自己写的文字总是不太满意,总是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几乎没有一篇没有撕过的。(不得不怀疑这是文笔不好)买的本子还不到一个月,竟然只剩下薄薄的十多页了。•后来老师把我拉到办公室,对我说:“写作不能怀着完成任务的心理去写,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不是干巴巴的,没一点滋味。而是要有着真情实感,这样,你的文章才会更出色。”说罢,把希望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我感到了我的那股信念在支持着我的自信。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己尝试着用自己的心情去写,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组合一个个句子。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去努力地写,自己才不会辜负那个梦想,那个我一直执着地追逐的梦想。我要用自己手中仅有的那只笔,要描绘这世界的美好!•再过了一些时间,自己认为有了一定的写作基础,渐渐地,我在众多褒奖声中,我淡忘了自己还要当作者的梦想,淡忘了曾经的那份执着与信念。•后来,刚刚接触了壹铃吧的时候,里面有很多优美的壹铃文,自己看了之后,很奇怪地问了自己几个问题:为什么我不试着自己用笔将他们续写下去?为什么他们在自己的笔下就不能活灵活现,惟妙惟肖?为什么自己从来就没有想过续写?!于是,一些想要续写下去的欲望从我心底升起。渐渐地,我找回了最初的自己,找回了那个追逐梦想的自己。•在开始写壹铃文,逻辑推理就立刻给了我一个下马威,自己以前写文时,都不怎么注意事情发展的规律,导致一开始的序言就写不下去了。我坚持着,没有放弃,开始自己去扮演着故事中的人物,推理他们身上会发生什么事,这样考虑,文文真的好多了。•提到壹铃文,我不得不提到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朋友——童。•在我一开始发帖子,因为第一次接触壹铃,而壹铃是由一本书而改编过来的,所以我经常写的扭头对不上马尾,写一些乱糟糟、没有逻辑规律的玛丽苏壹铃文是家常便事。正在这时,我遇到了童,那个我至生都难以忘怀的人。她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壹铃文的一些缺点与不足,我当时也许是因为年少轻狂,真的很不服气,动了几下鼠标,删掉了她的帖子。童知道以后很生气,跟帖回复问我为什么删她帖子。最后这件事以对方的一句“对不起”结束了。再回想起这件事,我真的很后悔删了他的帖子,因为她的建议真的对我很有帮助。•这件事以后,我试着不再那么任性,以自我为中心,汲取了很多人的建议,在梦想的道路上又近了一步。•直到我遇到了浮生若梦——同样是因为壹铃。•那一次的相遇,是一次很美妙的相遇,当主编安若把我拉进那个大家庭后,我有些欣喜若狂,以后的日子里,我与其他部的小编们一起努力,终于,浮生若梦在壹铃吧迅速火了起来。我更体会到了作为作者、编辑的幸福。•后来的日子里,因为它的改版,新人的大部分涌入,我有些手忙脚乱,最终,我选择了含泪退出。No.1“啊!悠诺!悠诺!快看!边逸晨的篮球队在市级比赛中又夺冠了!”我手里拿着一张校园日报,冲进教室,一边奔向悠诺的座位,一边兴奋的大喊。悠诺抢过报纸,喃喃自语:“还真是......这可是'三连冠'唉......”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猛地抬起头,坏笑着说:“筱桐,你......不会真对边逸晨......”“咳咳咳!你,你乱想什么呢,一点都没有!一点点都没有!”我拼命地摇着头。我猜自己现在的脸一定像个红柿子。悠诺脸上的坏笑更灿烂了,她站起来,把嘴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小筱桐,你的心思,我......还能不知道吗?”我别过头,把脸憋成肉包子。只听悠诺清清嗓子:“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命何筱桐立刻转过身来,嘴角上扬45度,收起腮帮子,对悠诺说:‘我错了’,钦此!何筱桐?还不听命?”我转过身,拉着脸:“臣妾做不到啊!”“噗哧!”“哈哈哈......”两个少女银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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