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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继续山东理工大学会计系于明涛讲师TEL:2781500E-mail:mingtaoyu@sina.com返回继续引言:美国有位非常著名的政治家富兰克林说过:人出生后有两件事情,必须面对,一个是死亡,另一个就是缴税。一、本课程定位二、应用三、简要介绍税制改革四、课程指标体系、课时分配五、考核方式六、参考书目返回继续一、本课程定位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作为税收征收和缴纳的法律规范文件,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重要的影响,在经营状况相同的情况下,通过税收筹划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或者减少税收费用支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同时也为企业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因此,税法既是财务管理应该考虑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中级财务会计内容在涉税经济事项的延续,对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起着重要的补充完善作用。返回继续二、应用1.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2.CPA(1)专业理论学习与注会学习的差异分析(2)税法考试难度3.注册税务师返回继续三、简要介绍税制改革1.所得税改革,2008年1月1日,两税合一;2.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改革,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及配套改革;3.乱世出英雄,税法正处于变动比较频繁的时期,税务准则正处于刚刚研究和制订时期,因此如果可以好好抓住,就能够称为大家。返回继续四、课程框架体系、课时分配1.2010年新考试制度下的《税法》科目教材共分18章,可分为四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2.测试目标(注会)3.学习方法:理解-记忆-练习返回继续1.结构总览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税法概论;第1章;2学时第二部分税收实体法:(分为12章、三类、16个税)•1.流转税法(3章:增、消、营)第2-4章;24学时•2.所得税法(2章:企业、个人)第12、13章;18学时•3.其他税法(7章:11个税)第5-11章;12学时第三部分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法制(分为2章)•税收征管法、税务行政法制;第15、16章;3学时第四部分税务服务业务(分为3章)•国际税法、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第14、17、18章;3学时返回继续2.测试目标(注会)本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1.熟悉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2.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3.掌握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应纳税额计算;4.掌握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5.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6.协助企业或个人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7.分析税收政策变动对企业等相关纳税人的潜在影响并能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提出税收筹划建议;8.用恰当合理的专业性语言和报告明确表述企业税收遵从、涉税风险、纳税事项等与税法执行相关问题的结论;9.体现并培养税收遵从意识,提高纳税意识和税收服务意识,具备从公正立场为政府和纳税人服务的职业道德。返回继续五、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期末考试1.平时成绩主要由考勤成绩、平时练习、课堂讲课(主要是对已学过内容用自己的思路描述出来;对课程预习的讲解;增加学习的趣味性)组成;2.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返回继续六、参考书目1.当年CPA税法教材2.国税总局网站的资料(1)国家税务总局:(2)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法规库:(3)中税网3.中国税务报4.精品课程网站(1)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税法与税务会计(2)上海商学院税法=1&SubID=1返回继续第一章税法概论主要内容: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返回继续返回继续教学目的及要求1.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2.重点:税收法律关系及税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难点:税收法律级次、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返回继续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制度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特征及税收职能所要求的。注意:•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分配•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税收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返回继续注:1、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无偿性和强制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p22、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税法的另一特点是综合性。p2返回继续二、税收法律关系p7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返回继续例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返回继续(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税收法律事件:不以税收法律关系权力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件;–税收法律行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在正常意志支配下做出的活动。(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返回继续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一)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二)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注意:–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区别;–代扣代缴义务人: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结算货款、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返回继续(三)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返回继续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税目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消费税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返回继续(四)税目。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五)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返回继续税率形式含义形式及应用举例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①单一比例税率(如增值税)②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③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①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②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返回继续【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返回继续(六)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七)纳税期限。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2.相关的三个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返回继续【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征税项目返回继续(八)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九)减税免税。主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十)罚则。主要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十一)附则。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返回继续四、税法的分类p18(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种:流转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五)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返回继续五、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p4(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2.性质上属于公法。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两者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返回继续六、税法的作用(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返回继续第二节我国税法的原则p6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
本文标题:1第一章+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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