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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四南龙部〔2014〕38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南龙铁路NLZQ-7标项目经理部火工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部属各单位:为了加强标段内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发生火工品丢失、被盗事故及违章作业引起的爆炸事故,确保标段内的施工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福平公司及集团公司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施工现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行“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中铁四局南龙铁路NLZQ-7标项目经理部火工品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附件1:火工品管理办法-2-中铁四局南龙铁路NLZQ-7标项目经理部2014年5月8日抄送:存档中铁四局南龙铁路NLZQ-7标项目经理部2014年5月8日印发-3-附件1火工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段内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发生火工品丢失、被盗事故及违章作业引起的爆炸事故,确保标段内的施工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福平公司及中铁四局火工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经理部标段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四局南龙铁路NLZQ-7标项目经理部各分部施工现场。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火工品,系指在施工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火工品以及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第四条施工现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行“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涉爆分部主要领导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爆破作业队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安质部对火工品的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各涉爆分部必须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物机部,物机部长任主任。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4-负责与地方公安局及民爆公司的业务联系;制定火工品验收、领发、运输、使用、检查、看守等管理制度;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火工品管理人员及爆破人员;监督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协调各施工队对火工品的需求;保证和满足施工对火工品的需求;负责对火工品使用违规人员的处理及处罚。第六条根据经理部统一规划,在二、三、四、五分部设置火工品库,各分部已与民爆公司签订合同,由民爆公司负责火工品的购买、存储、保管、运输等。各涉爆分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分部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实行“专人领取、专车运输、专人监用、专人退库”的制度。专人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爆破安全员证的正式职工担任,严禁劳务队伍人员单独领退火工品。第八条各分部各工点需要安排2名责任心较强正式职工,昼夜对各作业面的火工品申领、使用、退库数量与爆破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核对,火工品运输至现场后的使用、退库过程由工点管理人员和民爆公司的爆破员、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监管。二、火工品购买和配送第九条火工品器材购买和配送工作,由各工点材料人员负责上报分部物机部汇总后每月向爆破公司下达购买计划,由民爆公司全权负责购买、运输。同时项目部物机部进行购买计划存档备案。-5-第十条火工品由民爆公司负责配送至各工点,且各施工点火工品使用由民爆公司提供专业运输车辆负责配送,同时负责退库押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由民爆公司全权负责。三、火工品运输和装卸第十一条各施工点火工品由民爆公司专业运输车辆统一进行运输配送及退库,期间安全管理由民爆公司负责。第十二条施工点洞内人力搬运卸车时,由劳务队人员进行搬运,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期间由爆破员、监破员、安全员全过程监控到位,防止火工品丢失。第十三条火工品至作业点人力搬运卸车时,两人之间安全距离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火工品搬运,必须由民爆公司的爆破员、监破员、安全员全过程进行监控。第十五条严禁携带烟火、带电物品及发火物品运送火工品。四、火工品发放及领用第十六条火工品领用由施工现场负责人、队长、物机部人员负责与民爆公司申报现场使用火工品数量、规格,由民爆公司负责发放。火工品运输至作业点领用时必须由队长或物机部人员与施工班组爆破员、安全员进行点收,记录详细并签字确认。第十七条火工品领用审批手续不全的,库管员不得发放。第十八条火工品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应发放使用。-6-第十九条库管员在发放火工品时,必须执行一人发放,一人复核制度。第二十条发放后应由领取人(劳务队伍人员、指定监控人员)、发放人、复核人共同在规定表格上签字,当班库管员要及时做好发放登记,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第二十一条库管人员每天应对账账、账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分部每10天进行一次帐物大检查。五、火工品使用第二十二条装药、堵塞、爆破网路敷设必须由具有爆破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其他无证人员配合其进行相关辅助工作。第二十三条装药必须在分部指定人员的监控下进行,指定人员应详细记录炮孔个数、深度、孔距、装药量、使用雷管个数,严禁装药和钻孔平行作业。雷管必须由分部指定人员发放,每个炮孔逐一发放第二十四条洞内爆破作业前,现场必须确定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并确保统一指挥。爆破时,指挥人员应指挥所有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工作。第二十五条洞内爆破后必须经过充分通风排烟,15min后安全检查人员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主要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和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岩块、支护有无变形和开裂等;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和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7-第二十六条盲炮处理。(1)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请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工程师批准;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D.禁止拉出或陶出起爆药包;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即使将爆破网络短路;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2)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的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装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3)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办法: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8-物;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做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填塞物陶出,用炸药诱爆;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量、炮眼方向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4)处理深孔盲炮可采取下列方法:A.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在联线起爆;B.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眼直径处另打平行眼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C.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进一步处理。六、火工品退库第二十七条当日剩余火工品必须全部退回火工品临时存放点。第二十八条当班剩余火工品由民爆公司的库管员、施工工点管理人员、施工队爆破安全员、共同清点后,与民爆公司的相关人员办理退库及相关手续。严禁当班剩余火工品在现场-9-或班组宿舍存放。七、检查监督第二十九条分部物机部是火工品安全检查监督的责任管理部门,分部安质部门是火工品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经理部每个月对火工品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分部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第三十条分部各工点材料员必须每周对现场使用数量进行清理核查。分部安质部门重点对火工品申领、使用、退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分部各工点施工负责人副经理、队长、物机部管理人员必须对火工品领用、使用、退库情况进行监控,防止发生火工品丢失或被盗事故。八、考核与奖罚分部要建立火工品管理考核办法,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要给予责任人员罚款。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过程监控人员(隧道口领导、班组长、爆破公司负责人)罚款100~500元:(一)无故不对现场发放、运输、使用火工品进行监督的;(二)临时存放点管理帐目不清楚,帐物不相符的;(三)当日剩余火工品没有退库的;(四)现场违规运送炸药的;(五)洞内装药、引爆、排炮、排险时不在现场旁站监督的。-10-第三十三条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施工队罚款5000元,给予责任作业队罚款2000元:(一)未经批准,私设火工品临时存放点,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二)库房使用设备、安全设施不按要求配备,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三)不按需要配备足够的库管人员、过程监控人员,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第三十四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要给予管理责任施工队罚款10000元,给予责任作业队款4000元:(一)爆炸物品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机关多次指出,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二)发生被盗、丢失、火灾等事故的;(三)发生被盗、丢失却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第三十五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要给予施工队伍罚款2000~10000元:(一)火工品运到作业现场后,无专人看管的;(二)爆破作业人员无证的;(三)当日剩余火工品没有退库的;(四)私设火工品临时存放点的;(五)临时存放点不符合规定的,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六)作业人员私藏火工品的;-11-(七)发生火工品被盗、丢失,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第三十六条洞内装药、引爆、排炮、排险时,过程监控人员在现场旁站监督的给予奖励。每次爆破作业拍摄旁站监督人员的现场影像,发送至分部安质部,经查属实过程监控人员每人每次奖励50元。九、附则第三十七条火工品领取过程:领取人员必须是合格的持有效爆破证的施工队健康人员(火工品临时存放库备案人员),持有效的火工品领取单,并且必须在分部指定的正式职工的安全监督下进行,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手机、无线电产品、易燃易爆品、易产生静电的服装、鞋袜、手套等带入库区。发放火工品严格按领取单上的数量进行发放,数字不详或有涂改严禁发放。移动火工品出库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对火工品产生各种冲击。出库时对火工品再次进行帐物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库。第三十八条现各分部火工品使用均由民爆公司配送,各分部要针对民爆公司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明确分部与民爆公司的责任。
本文标题:火工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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