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方绝对有利)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号为,产权人为。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违约的按年租金的100%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并退还给乙方尚未到期的剩余租金,造成乙方的其他损失的须负责赔偿。第三条租金。该房屋第一、二两年年租金按照元整(每月元)。第三年年租金按照元整(每月元),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给甲方,第二、三年的房屋租金,应在上一年房屋租金到期天前支付。第四条押金。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元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退还。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相关纠纷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七条装修维护及相关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商铺和设备日常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商铺出现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商铺漏雨渗水等。2、商铺租赁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支付和承担。3、乙方有权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设备。4、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的需要改变租赁用途。第八条限制性条款甲方的限制性条款:1、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做有损乙方权益的事情。否则,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搬迁费、经营损失等;2、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明确表示拒绝购买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对下一房主继续有效;3、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方不愿再继续租赁给乙方的,乙方在拆除能拆除的设备后,甲方应当赔偿乙方装修费元。乙方的限制性条款:1、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改动房屋的砖墙结构;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3、乙方必须按时结清在承租期间应当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得拖欠。第九条租赁期满。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第十条合同效力、补充及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3同意选择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出租方(甲方签章):联系方式:承租方(乙方签章):联系方式:年月日
本文标题: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方绝对有利)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671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