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工程建设法规XXXX-合同法SGY
欢迎你进入建设法规领域!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没有五音,何以正六律!2011年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培训班版制作:邓小峰2011年5月南宁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法》原件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问题:B为租A的房子,提前三个月付人民币1000圆给A定房子,A承诺把房子出租给B。A写收据给B,其中一句为:收到B交来租房子订金¥1000圆整。…过了一个月,A见C开出比B更高的价格,于是就把房子直接租给了C。三个月后,给A钱的人回来…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一)按合同的内容和范围分: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订立合同的三原则㈠合法原则①主体;②内容;③形式★合同形式:书面;口头;其他。书面又分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三种有形形式。㈡平等自愿㈢公平诚信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一)订立合同的程序①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公告、投标邀请②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投标③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二)一般合同主要条款(8点)①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二)施工合同主要条款(11点)①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合同价(固定;可调;成本+酬金)⑥资料交付⑦材料设备⑧拨款结算⑨竣工验收⑩质保期限⒒双方补充协作条款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五)变更——对合同进行修订。变更的事由:1.当事人协商一致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3.重大误解4.显失公平。5.国家修改基本建设计划6.情势变更变更的方法:依照法律和合同协商一致书面立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五)解除:合同成立后至合同全面履约完毕之前,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消除双方的承包合同法律关系。条件:①协商一致6②不可抗力③明确表示④延迟履约⑤目的不现⑥国家取消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五)解除的方法:依照法律解合同办完手续方生效协商一致书面立新定合同解旧约严重违约催告通通知送到才解除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关系灭,清理结算仍有效。恢复原状是原则,不能恢复折价补。过错违约找责任,违约赔偿不能少。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六)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的定应当承受的制裁。承担违约责任的三种条件:A.有违约行为;B.有主观过错;C.有经济损失(与违约有因果关系);承担违约责任的两个原则:A.过错责任;(区分故意与过失)B.赔偿实际损失;(含受益的减少及预期受益)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六)承担违约责任的八种方式①支付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欠款总额万分之4/日)②赔偿损失③定金制裁(仍应支付违约金)④强制履行⑤解除合同⑥修改完善⑦返工重做⑧价格制裁(优质优价)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七)索赔: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赔偿或补偿要求。索赔的三个原则①客观性②合法性③合理性(计算合理,结合实际)索赔的三个阶段①索赔准备;②索赔谈判③仲裁或诉讼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七)施工合同索赔三种主要情况㈠工期索赔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㈡费用索赔①违约金②损失(直接+可得利益)准确无误不漏加,适可而止不要价书面形式限内提分清责任胸有竹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七)㈢质量索赔业主就工程不符合法规及合同要求而存在的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的索赔。①工程质量缺陷的确认②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③索赔范围A.违约金;B.赔偿金④索赔注意先修后索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八)解决合同纠纷三种方法㈠协商㈡调解㈢仲裁或诉讼(二选一)①仲裁的特点自愿自治,依法裁争议;裁决结果,可请强执行.②诉讼的特点诉讼应当遵循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原则。③仲裁判决的强制执行需借助法院力量,申请法院执行。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八)时效①仲裁时效②诉讼时效(立案后6月内审结)③时效为2年:追索工程款、材料费、劳务款、勘察设计费。时效为1年:出售不合格商品★关于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八条新规定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九)FIDIC(菲迪克)简介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913年成立。②六个特点A.职责明确;B.合同体系完整严密连贯;C.风险划分合理;D.具有唯一性;E.业主、工程师及承包商的相互制约;F.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九)③文书文件的组成A.通用条件(土木工程类的施工)分20大项247款B.专用条件④优先解释权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九)⑤内容(9大类)A.法规性B.风险责任C.保险D.权利、义务和职责E.施工进度控制F.质量控制G.工程变更H.工程移交I.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程建设法规之法律原件《合同法》《合同法》分则第十六章“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案例一A水泥厂与B建筑公司签订1000吨水泥销售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经过公证后方有效。合同中同时规定了定金条款,由B公司交付给A厂5%的货款作为定金。但后来该合同未经公证,B公司即交付了定金,A厂也收受了定金。A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无法交付1000吨水泥,B公司要求A厂双倍返还定金。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案例一1.A厂与B公司的水泥销售合同无效,A厂不须双倍返还定金2.A厂与B公司的水泥销售合同无效,A厂应双倍返还定金3.A厂与B公司的水泥销售合同有效,A厂应双倍返还定金4.A厂与B公司的水泥销售合同有效,A厂不须双倍返还定金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2001年4月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吨。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案例二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案例三某市矿务局与该市某建筑公司于2003年2月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某建筑公司为矿务局建设一幢家属楼,2003年3月开工,12月竣工,工程总价85万元,一次包死。合同还对各自的责任、付款与结算方法及奖罚均作出了规定。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建筑公司组织管理不当、技术水平较低、施工措施不力,矿务局也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工程没能按期完工。双方于2004年1月就该工程重新达成协议,并在该市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继续执行原合同,并将竣工时间顺延至2004年5月,但建筑公司仍未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案例三法院最后判决如下:1)某建筑公司给付矿务局未完成工程违约金;2)某建筑公司负责矿务局对已建工程的返修费用;3)某建筑公司返还矿务局已支付工程价款中未完成部分工程的价款。工程建设法规之合同法案例三案例分析本案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初次订立后,在合同的履行中,承包方和发包方都负相应的责任。承包方组织管理不当、技术水平较低、施工措施不力和发包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都是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原因。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对原合同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合同依然对双方有约束力,当事人如不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义务,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承包人在变更后的竣工期限仍未完成工程施工,当然应负违约责任。
本文标题:工程建设法规XXXX-合同法SGY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673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