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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35页合同编号:KC-JRJY-SG-24“锦蓉佳苑”项目商铺幕墙、构筑物外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四川开成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35页“锦蓉佳苑”项目商铺幕墙、构筑物外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四川开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锦蓉佳苑”项目商铺幕墙、构筑物外装饰工程的施工。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以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锦蓉佳苑”项目商铺幕墙、构筑物外装饰工程1.2工程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粮丰村二、六、七、八组2、工程承包范围:2.1施工面积:约7000平方米。2.2承包范围:2.2.1锦蓉佳苑项目1#、7#、8#、9#、10#楼商铺外立面石材干挂及商铺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2.2.2南大门石材干挂及门窗制作安装;2.2.3北大门、东大门岗亭外立面装饰施工;2.2.4景观的景亭、风井外装饰施工;2.2.51#-10#楼单元入口大门制作安装及门头石材干挂施工;2.2.6泳池更衣室外装(真石漆)施工。2.3具体施工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以及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工程内容为准。2.4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报建的具体工作并承担费用,配合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备案,负责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备案,负责通过项目验收需要的所有检测项目并承担费用,并负责提供上述工作的相应资料。2.5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10个日历天内,负责提交本工程的档案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2.6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等一切工作。3、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装修、安装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约定执行,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4、工程工期4.1开工日期:暂定2013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4.2合同工期:阶段性工期:乙方保证在工作面移交后5#楼、7#--10#楼施工工期为45个日历天;1#楼施工工期为30天。总工期:2013年6月20日前全部完工。该总工期包括完成第3页共35页施工图纸上的工程量和所有经批准变更、甲方委托的工程量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工期均不顺延。4.3竣工日期:暂定2013年月日(竣工日期是指乙方所承担全部工程装修内容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验收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的日期)。4.4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失。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需要返工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6工期调整甲、乙双方在确定合同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了天气气候变化、节假日等因素,除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外(无论工期是否顺延,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窝工、停工、机械闲置等产生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发生不可抗力(即地震、洪灾、战争、瘟疫、暴动等为乙方所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其发生,且在发生后不能克服的,直接对乙方按既定的施工方案等进行施工造成负面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而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实施合同内容,乙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须在事件发生后1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甲方及监理书面确认)。(3)甲方书面要求乙方顺延工期的。(4)由于甲方原因增加工程内容须顺延工期,或者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达48小时以上的(乙方须在事件发生后2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甲方及监理书面确认)。无书面确认顺延工期的,工期一律不得顺延。5、双方责任与义务5.1甲方责任义务:5.1.1甲方指派肖杨(联系电话:13219005383)为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5.1.2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技术、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随时进行检查,并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5.1.3负责向乙方提供壹套施工图纸等资料(包括电子文档),乙方向甲方出具签收凭证,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5.1.4按合同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与乙方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工程结算。5.1.5乙方所派进场施工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5.1.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5.2乙方责任义务:5.2.1乙方指派(联系电话:)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乙方与甲方履行施工合同的代表,保持与甲方联系畅通,随时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5.2.2乙方应当签收甲方送达的各类函件、通知。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交往来函件签收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但乙方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对于甲方函件的签收,无需乙方另行授权。乙方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代表对甲方函件、通知不予签收或未另行书面指定第4页共35页签收人时,甲方将以快递方式送达乙方公司办公地址(以乙方盖章确认的地址为准),无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甲方有效送达。5.2.3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关于现场管理的统一调度与指挥,协同并配合其他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工作。5.2.4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乙方在施工期间履行管理责任人,负责工期、技术质量的统一协调和管理。5.2.5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阅读图纸,在图纸会审时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及解决方案,否则施工中出现此类问题造成返工及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概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最终效果的把控由乙方负责。施工图中如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效果的,乙方应有义务用最合理的方案予以解决。5.2.6进场后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经审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以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必须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并上报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全面施工。否则,每延迟一天提交,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累计计算。5.2.7乙方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和设施设备应按本合同附件4的要求配备。乙方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乙方管理人员变更后,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履行前任应负的职责和义务。5.2.8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的就近接口,乙方自行装表计量,并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施工用水、用电计费标准向总包单位缴纳。5.2.9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提前1天通知甲方;对于进场的材料负责保管。5.2.10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相关保证措施,发生非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须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5.2.11乙方应自行做好工人工资支付的资金安排,并严格按照国家和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因欠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等事项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社会影响和损失。5.2.12乙方应当为其员工或雇佣人员购买保险,并对其人身、财产安全独立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2.13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和措施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施工。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先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5.2.14乙方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地达到文明现场标准,现场围挡标准应统一。5.2.1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未完工程进行保护。若发生成品被污损、破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修复,工期不顺延。5.2.16乙方应在交工前清理现场,将实施本工程产生的所有垃圾清运出本项目,堆放到合法地点,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若乙方不清运垃圾,由甲方清运,甲方将有第5页共35页权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倍从未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5.2.17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控制噪音、粉尘、震动、异味等在相关的标准范围及合理的范围内,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对第三人的损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将建筑垃圾运到物管指定区域堆放,保证工程竣工后现场的工完场清。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5.2.18乙方确保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等阶段的清洁卫生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2.19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4.1~4.6款中约定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并在验收合格后3个日历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等。5.2.20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完备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壹式肆套及电子文档一份。6、合同价款及计价6.1合同暂定总价:¥元(大写:元),其暂定合同价款=∑包干综合单价×暂定工程量。6.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各项包干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1),固定综合单价包括实施该分部分项工程及缺陷修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预留与预埋材料的费用、材料损耗、机械费、措施费(含脚手架费、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停水停电措施、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等)、赶工补偿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运输费(含上下车费、人工搬运费)、保险费用、夜间施工费、材料检测费、建渣清运费及外运费用、报建费、降噪及排污费用、清洁费、水电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及本工程所有的风险、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固定综合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含材料、设备及人工)的变化及工程量的增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涉及有材料品种变化的清单子目仅调整相应的材料价差,其余费用不再作任何调整)。结算时按甲方与乙方共同现场收方的实际施工合格数量及相应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进行。6.3门窗面积计算方法:按照门窗框外围尺寸计量,密封胶不另计面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门窗数量及门窗型式发生变化,固定综合单价不作调整。6.4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甲方要求,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发生变化时,仅调整替换包干单价中的材料与原有材料的价差,其余费用均不作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6.5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的就近接口,乙方自行装表计量,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6.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天气气候、节假日等因素,以上因素均不能作为乙方要求调整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及延长工期的理由。6.7乙方须按图进行施工,如施工图中出现本合同附件1未报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视此项工程报价已综合考虑在附件1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结算时不予调整(详合同附件1)。7、主要材料、设备约定7.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乙方采购(其中商铺外干挂石材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材料样品采购,如乙方提供的石材达不到与样品纹路、色泽、质感一致的要求,乙方须在甲方指定供货商采购)。7.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全新、安全、且主要材料均必须是环保型,其第6页共35页性能、品种、型号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7.3下列材料(环保型)为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包干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市场风险,结算时不再调整价格(具体品牌及品
本文标题:中标后签订合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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