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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承包中合同的诚信原则的探讨1、概述建筑业是我国的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化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我国从80年代初在建设项目管理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以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项目管理工作者的重视,合同成为各方权益的基础保证,任何一方违背合同的约定,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承包合同就是业主与承包商以完成建筑工程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是在招标投标制度下签订的合同,以合同作为纽带,监理工程师是以合同为界面明确双方的责任,这就要求合同遵守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目前我国信任危机十分严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实例还是很多的。业主对承包商不信任,在资金不足或前期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欺诈手段诱使承包商签订、履行合同,甚至拖欠工程款;承包商采取“钓鱼”的手段,低价中标后迫使业主在合同约定以外追加工程款。这样不仅造成工期延误,质量达不到标准,而且工程不能顺利实施,合同一方或双方蒙受损失。2、新合同2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新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格守信用,不得滥用权利和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是诚实信用的,订立的合同真实的反映了双方的思想;在履行合同时要全面、精心努力的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解释合同时也要按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想法来解释。将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归结为一点:业主付钱得到一个工程;承包商修建工程得到酬金。这也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如某建设项目的承包合同草案基本包含了工程承包合同所必须的主要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整个合同条件的风险分配明显不合理,业主基本不愿承担风险,希望把风险都转嫁给承包商。另外,合同条款对承包商的义务要求限制也较为苛刻,又删除了许多对承包商有利,或者说是体现承包权利的条款,如变更条款、索赔条款等。这就造成了不平等,违背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合理权益,对于不合理的苛刻制约性条款,承包商必须采用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的方法,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根据风险分配的原则“谁能更有效的防止和控制风险,或减小该风险引起的损失,则由谁承担此风险”,承包商风险引起的工程变更完全应由承包商承担;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风险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而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变化的工作应由承包商承担,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时也体现了诚实3信用原则。3、合同双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是在双方诚实信用上签订的,合同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合同双方的真诚合作。如果双方都缺乏诚实信用,或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出现“信任危机”,则合同不可能顺利实施。不可否认,在我国目前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信任危机”是十分严重的,要改变这一点,合同双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1合同签订前1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前,合同双方要全面考察对方资信,对对方或外界提供的小道消息,非正规信息要认真分析、不可盲目轻信。资信调查是目前合同签订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基于合同能得以实施和安全的履行,以保证合同目的实施达成的要求;同时又因其在习惯上是一个最易被忽视的问题。2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合同法和其他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按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得到的利益应与支付给对方的代价之间平衡。所以合同双方在合同谈判中应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双方应对每个条款作具体的商讨,争取修改对自己不利的、苛刻的条款,增加双方权益的保护条款,达到公平合理。3重视合同的法制性质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培养合同意识。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它不是道德规范。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签订合同是个法律行为,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既不能用道德观念和标准要求和指望对方,也不能用它们来束缚自己。44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在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认真、全面地进行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以及完不成合同责任的法律后果。如果业主在合同中过于回避风险,压低价格,则通常承包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加大,承包商会对工程缺乏信心和缺乏履约的积极性,不仅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而且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工程也不可能顺利实施,所以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应对和合同条款和分析出来的风险进行认真商讨,特别是对于复杂的合同,只有充分地审查、分析风险,合同谈判者才能有的放矢,才能在合同谈判中争取主动。5加强沟通和了解在招标投标阶段,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多沟通,达到互相了解和理解。实践证明,双方理解越正确、越全面、越深刻,合同执行中对抗越少,合作越顺利,项目越容易成功。国际工程专家曾指出:“虽然工程项目的范围、规模、复杂性各不相同,但一个被业主、工程师、承包商都认为成功的项目,其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业主、工程师、承包商能就项目目标达成共识,并将项目目标建立在各种完备的书面合同上,它们应是平等的,并能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在标前会议上,一般着重对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中不一致、矛盾、不理解、含糊的地方提出疑问。作为业主,必须做出回答。这对于承包商了解业主的意图,解决招标文件分析中的问题,正确制定方案和报价是十分有好处的。同时在澄清全文上,双方更应重视这次接触,详细地交换意见,这5是双方在合同签订的一次善后努力。合同签订前这个阶段时间视工程不同有长有短,但极为重要,不可忽视。业主和承包商在这个阶段中如果真正做到诚实信用,在合同谈判中,对合同条件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共识,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协议书,为今后工程具体实施打下良好基础。3.2合同签订中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便结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力。签订合同,则说明双方相互信任,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的总目标,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但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合同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因承包商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业主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取得尽可能多的、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由于利益的不一致,会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甚至产生矛盾,最终妨碍工程顺利实施。所以必须使合同体现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双方应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限制和约束对方;同时为了确保合同的切实履行,合同当事人双方能互相制约,还应采取一些担保措施,而经济合同的担保,就是按国家法律规定共同商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这个保证即可实施,以此保护另一方的正当权益。经济合同担保中的预付款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就是对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约束,是采用经济手段控制进度,保证合同的履行,6工程的顺利进行。履约保证金也是在国际经济合同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当事人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造成对方损失,须付给当事人另一违约金,赔偿金等,以这种手段对违约、不履行合同一方进行经济制裁,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引起争议和纠纷,既造成工期拖延,又带来一定经济损失。若是我们大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都讲诚实信用,本着合作的态度,就不会发生违约等行为,就能使合同切实履行,工程顺利进行,对双方都十分有利。3.3合同实施中在订立合同时,要诚实信用,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也要强调诚实信用,要守信用,要善意,双方当事人要互相协作,只有这样,合同才能更好地履行。合同的顺利实施是基于承包商、业主、监理工程师紧密协作、互相配合、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合同各方对自己的合作伙伴、对合同及工程的总目标充满信心。业主和承包商都能圆满地执行合同,工程师正确地公正地解释和履行合同。在工程施工中,互相信任才可以紧密合作,有条不紊地工作。这样可以从总体上减少双方心理上的互相提防和由此产生的不必要的互相制约措施和障碍。这样工程会更为顺利实施,风险和误解较少,工程花费较少。3.4合同实施后按照合同全生命期控制要求,在合同执行后必须进行合同后评价,在此期间也应做到诚实信用,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等科学的、公正的、实事求是的总结出来,作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的借鉴。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比较7偏重于经验,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才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通过工程不断培养出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者。所以这项工作十分重要,事后分析与总结是项目合同管理整个流程信息反馈控制的一个关键环节。4、结束语从合同的签订及实施,即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主要包括:合同订立时各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协商,不诈不霸;合同成立并生效后,义务人应当重承诺、重信用,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真诚合作,就能顺利达到目标,不仅能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降低工程造价,而且可以使业主以较低的造价,尽快地获得较好的使用价值,尽早地发挥投资效益;同时承包商可以因此获得良好的信誉、合理的利润和更多的收益。在现代国际工程中,人们越来越强调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双方的合作,强调双方的共同点,也就是说国际工程越来越重视合作。而诚实信用是达到这种境界的桥梁,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只有这样,合同才能更好地履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参考文献][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2]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3]关怀,王建平。合同法教程[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9.
本文标题:工程承包中合同的诚信原则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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