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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文学的审美特性(特殊性)引言:康德的美学贡献附:康德的批判哲学理论著作心灵能力先天原理应用范围纯粹知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认识能力(知)规律性自然(哲学)(真)纯粹判断力批判《判断力批判》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情)合目的性艺术(美学)(美)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欲求(道德)能力(意)最终目的自由(伦理学)(善)第一节文学审美特性的内涵A、“审美”和“审美”方式:1、人类“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之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用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政治经济学的:概念、理论方式理论的艺术的:审美的方式审美的宗教的:歪曲、幻想的虚幻方式虚幻的实践-精神的:伦理意志活动实践的木材商植物学家诗人森林(三种把握方式)2、“审美”方式的涵义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方式的三个方面:从目的看,审美是无功利的;从方式看,审美是形象的;从态度看,审美是情感的。无功利性和自由感是“美”的秘密:朱光潜“距离”说——雾中行船庄子“虚静”说——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至者,譠譠然不趋,受揖不立,因之舍。公使人视之,则解衣盘礴,裸。君曰:“可矣,是真画者也。”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曰:“子何术以为焉?”对曰:“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鐻,未尝敢以耗气也,必斋以静心。斋三曰,而不敢怀庆赏爵禄;斋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斋七日,辄然忘吾有四枝形体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骨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鐻,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与!”【译文】梓庆能削刻木头做鐻,鐻做成以后,看见的人无不惊叹好像是鬼神的工夫。鲁侯见到便问他,说:“你用什么办法做成的呢?”梓庆回答道:“我是个做工的人,会有什么特别高明的技术!虽说如此,我还是有一种本事。我准备做鐻时,从不敢随便耗费精神,必定斋戒来静养心思。斋戒三天,不再怀有庆贺、赏赐、获取爵位和俸禄的思想;斋戒五天,不再心存非议、夸誉、技巧或笨拙的杂念;斋戒七天,已不为外物所动仿佛忘掉了自己的四肢和形体。正当这个时候,我的眼里已不存在公室和朝廷,智巧专一而外界的扰乱全都消失。然后我便进入山林,观察各种木料的质地;选择好外形与体态最与鐻相合的,这时业已形成的鐻的形象便呈现于我的眼前,然后动手加工制作;不是这样我就停止不做。这就是用我木工的纯真本性融合木料的自然天性,制成的器物疑为神鬼工夫的原因,恐怕也就出于这一点吧!”B、文艺的审美意识形态性1、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特殊性+一般性)(1)这是说文学的双重性质,即文学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它是一种交织着无功利与功利、形象与理性、情感与认识等综合特性的话活动。(2)文学双重性的复杂性文学双重性质的复杂性,即在文学的双重性质中,审美性质总是直接的和突出的,而意识形态性则是间接的和隐蔽的;文学正是在直接的审美风貌中显现间接的意识形态性质。但从具体作品看,常表现为或偏于审美性,或偏于意识形态性。从具体作品看,表现为两种偏向:一种,以审美性为主,在直接的审美风貌中暗含意识形态性;如“为艺术而艺术”,山水诗,婉约词,“休闲文学”等。一种,以意识形态性为主,强烈的意识形态性冲淡了艺术的审美性。如“为人生而艺术”,“为政治而艺术”等。2、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特点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它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复杂组合形式;这种复杂组合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文学既是无功利的也是功利的从目的看(1)文学的无功利性“非物质的实用功利”文学的无功利性,是指在文学活动中,无论作家还是读者,都不寻求直接的实际利益的满足,既不寻求经济的、或政治的实际利益,也不是为了直接达到科学求知的目的。非功利性:非经济商业利益:“名画”拍卖非政治权力利益:萨特“笔当作一柄剑”非科学知识目的:读《红楼梦》,学中医非物质占有目的:“充个角色”康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2)文学的功利特性“有精神的审美功利”文学作为审美的意识形态,不具有物质性的实际功利,但具有精神性的审美功利,它能给人以审美愉悦,进而影响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文学的功利性“寓教于乐”:“艺术品”:直接的美感愉快——表层(自由的乐趣,天真的乐趣)“艺术精神”:间接的精神影响——深层(远功利,归平等)文学精神影响作用的多方面性:1)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兴:启发想象;“感发志意”观:观察事物;“观察时政”群:会合群体;“群居切磋”怨:表达哀怨;“怨刺上政”2)鲁迅的“愉快、休息、启蒙”说3)认识、教育、美感作用说认识作用:认识社会风貌,认识社会本质教育作用:确立人生观念,提升道德品质美感作用:获得情感满足和精神享受第二、文学既是形象的,也是理性的从表现方式看,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既是形象的,也是理性概念的,是形象性与思想性的统一。(1)文学的直接形象性文学的形象性,即指文学是以形象或审美形象这一形态存在的。文学形象是艺术形象的独特形态之一。1)论文学的形象性别林斯基:“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则用形象和图画说话。”高尔基:“艺术的作品不是叙述,而是用形象、图画来描写现实。”例如:揭露和批判封建宗法制度的“四条绳索”: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对人民的迫害。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三段论法”鲁迅《祝福》中祥林嫂的悲惨遭遇——“形象和图画”2)艺术形象:视觉形象:造型艺术—绘画、雕塑、舞蹈听觉形象:音乐艺术想象形象:文学形象(第十章:诗歌,小说,戏剧)(2)文学的间接思理性文学的思理性,即从意识形态角度看,文学活动必然依赖于理性思索,是一种复杂的理性活动;具体表现为,在创作和欣赏的形象思维过程中渗透着理性的抽象思维,在艺术作品的感性形象中蕴含着思理意味。其一,创作与欣赏: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统一;其二,以后素作品的内容:情感与思理交融的情态例如张若虚《春江花月夜》“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闻一多:“这里一番神秘而又亲切的,如梦境的晤谈,有的是强烈的宇宙意识,被宇宙意识升华过的纯洁的爱情,又由爱情辐射出来的同情心。这是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宫体诗的自赎》)“更迥绝的宇宙意识!一个更深沉,更寥廓,更宁静的境界!”第三、文学既是情感的,也是认识的从主观态度看,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既是情感的,也是认识的,是情感与认识的统一。(1)文学的情感性:审美情感文学情感是一种审美情感,它是指凝聚在审美形象中的作家的主观态度,或由审美形象激发的读者的情感体验。刘熙载《艺概·文概》:“作者情生文,斯读者文生情。”严羽《沧浪诗话》:“高岑之诗悲壮,读之使人感慨;孟郊之诗刻苦,读之使人不欢。”文学审美情感的特点:其一,从内涵看,审美情感是一种超越个人利害得失而具有人类普遍性的典型情感。金圣叹:“世间妙文,原是天下万世人人心里公共之宝,决不是此一人自己文集。”其二,从性质看,审美情感不同于随意发泄的日常情感,而是一种情感的形式或形式的情感。李泽厚:“所谓独特的审美情感,乃是与艺术形式相对应的主观情感形式或主观情感结构。”(《美学四讲》之三)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即审美情感离不开审美形式,它是与艺术形式同构对应的情感形式。其三,从表现看,审美情感是与审美无功利性和审美形象相互渗透着,并通过审美形象显现或感受的。《家》《边城》《雷雨》等(2)文学的认识因素文学作为意识形态必然包含认识因素,即作家对社会现实客观理智的反映,对社会人生的真知灼见。文学家往往否定作品的认识因素:凌宇问:《边城》、《黔小景》、《贵生》等篇是否含有人生莫测的命定论倾向?(或“一个胆小而知足且善逃避现实者最大的成就。”)沈从文答:我没有那么高深寓意,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企图从试探中完成一个作品,我最担心的是批评家从我习作中找寻“人生观”或“世界观”。事实上,文学活动和文学作品比其他艺术包含更强的认识因素,因为,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是思想的直接体现。第一节问题1、西方将人的心理划分成几大领域?分别对应哪几门学科?2、“审美”的三个特征是什么?3、文学的一般性(意识形态性)和特殊性(审美性)的交织,对文学的美学特征带来怎样的影响?第二节文学的特殊对象“文,心学也”文学固然是写人,但不是写人的简单的生活,而是通过写人反映时代和民族的人性心理,文学反映的对象是社会深层的心理动向,即社会心理。1、“社会心理”的含义所谓社会心理,就是指特定时代,在群众中广为流传的一种直接反映现实关系的社会精神状况和心理面貌,是一定社会群体的感觉、情绪、意志、愿望、情趣以及风尚、习俗等因素的总和;它是指体现了历史本身发展规律的社会心理动向。社会心理在作品中的具体表现:就形态而言,抒情文学:普遍的社会情感;叙事文学:典型的社会性格。就范围而言,史诗性作品反映社会心理的整体;短小作品表现社会心理的特殊方面。2、理由(1)这是文学家和思想家的一致看法《汉书·翼奉传》:“诗之为学,情性而已”;扬雄:“言为心声,书为心画”;别林斯基:“文学这个字眼的准确的和明晰的意思应该指的是历史地表现在人民灵智和幻想所结晶的文学作品中的民族意识。”(《选集》卷5,P124。)车尔尼雪夫斯基:现实生活是现实关系和内心生活的统一:“所谓现实生活,不仅是指一个人对客观世界的事物和人们的关系,而且也指(一个人的)内心生活;有时候,人生活在幻想里——这时候幻想对他来说就有着(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时间内)某种客观东西的意义;更为经常的是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感情世界中;这些状态如果达到引起兴趣的地步,也可以被艺术地再现出来。”(《选集》上P93,《美是生活》)普列汉洛夫:“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2)伟大作家的成功经验证明了这一点。不抓住这一点,即使有些作品暂时取得了成功,旦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如一些革命性作品。如鲁迅:画出国人的灵魂文学的定义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它是以虚构的艺术形象创造性地表现人性心理和时代精神的审美意识形态。(反映对象、表现形式、艺术媒介、审美理想、实现功能)第二节问题1、文学反映的对象?2、文学的定义?第三节文学的审美形式文学形象文学形象指的是作品的整体形象(不是形象化的语言,也不是人物形象),它是一个形象体系,概括地说,是文艺作品中描绘的具体感性的、概括的、蕴含思想感情的、富有审美意义的社会生活图画。它是现实生活形象的创造性反映,是一种观念性存在。在叙事作品中,主要包括人物活动、故事情节、场面环境等;在抒情作品中,则主要包括情境、生活细节等。文学形象具有独立完整性,它的各个要素构成一个整体。同社会科学的反映对象相比,文学形象具有三方面特点:(1)具体性所谓具体性,即文学是以具体的人物、现象的描绘、刻画来揭示人生、社会等的抽象本质。文学反映的是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人在一定现实关系中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及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的统一体。显然,它是以人为中心的,因此,文学反映的焦点,必然是人与人生,即人和人的生活,通过对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及其生活环境的描写,表现人的思想感情、性格、命运,从而揭示人的本质、社会的本质。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一般的社会科学研究往往是从具体的感性形象入手,去研究、探讨社会、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进而抛开现象,进行理论的总结和概括,得出对某一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抽象认识,作为科学的结论,其目的在于求真、求知。
本文标题:第二章 文学的审美特性(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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