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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冲·叠水河太极桥2合同法基本原理2.1合同法概述2.2合同主要条款2.3合同订立2.4合同效力2.5合同履行2.6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2.7违反合同的责任2.8合同纠纷的解决2.1合同法概述2.1.1.合同的基本含义(1)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本质上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协议。2.1.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序良俗原则…2.1.3.合同的类别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包括:行为、物、智力成果内容包括:合同债权、合同债务业主承包商咨询合同贷款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委托合同采购供应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材料设备运输合同科技开发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险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FIDIC运输合同开发商土地征用与出让(成批/宗地)合同拆迁安置及拆迁承包合同供用水/电/气等合同房屋租赁与销售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如果变成工程建设中的合同关系代理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场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和报酬(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2.2合同主要条款2.3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2.3.1.要约(1)含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内容具体明确*受约束的意旨*由特定的一方向其希望缔结合同的相对人提出(3)法律效力:*对要约人/受约人的拘束力*生效时间*存续期间(4)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5)要约撤回与撤销: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取消要约要约生效后,受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取消要约2.3.2.承诺(1)含义:承诺是受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承诺只能是由受约人在确定期限内以合格方式向要约人作出与要约内容一致意思表示*承诺是表明受约人缔约的意思表示(3)承诺方式*通知*行为2.3.3.承诺生效时间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合同工期招标公告评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截止日开标中标定标签订合同竣工开工保修结束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有效期合同保修期投标有效期承包商C1和承包商C2联合承包指定分包商担保人问题:请给出余下的合同关系?业主设计商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基础承包商土建承包商装饰承包商合同关系2.3.4.缔约过失责任(1)含义:合同签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的要求,因自己的过失而引起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2)构成要件*合同订立合同过程中(违约责任?)*违背诚信原则*造成他人信赖利益受损(3)缔约过失责任类型*擅自撤回要约*未尽通知等义务*未尽保护义务*合同不成立时*合同无效时*合同被变更或撤销时*无权代理时2.4合同的效力2.4.1.有效合同(1)合同生效的含义合同的效力是指在法律上所具有的拘束力的效果。(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两者性质不同*两者的评判标准与构成要件不同*两者的时间起点不尽相同*两者的后果不同(3)合同生效的要件一般要件:*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特殊要件:*合同形式(书面形式、批准、登记手续、其他手续)*合同内容*合同的附条件和附期限2.4.2.效力未定合同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法律效力尚未确定,尚待有权利的第三人为一定意思表示来最终确定效力的合同。(1)其法律特征如下*合同已成立,但其效力待定*具有成就所欠生效要件的可能性*效力未定合同的效力最终取于第三人(2)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3)追认权、拒绝权与催告权、撤销权2.4.3.无效合同(1)含义: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拘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的种类*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强制性规范2.4.4.可撤销的合同(1)含义:可撤销合同指可通过权利人为一定意思表示改变效力的合同(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重大误解*显失公平(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和变更*权利人有按其意志决定合同命运的选择权*撤销权的消灭*确认权属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2.4.5.合同无效、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与返还第三人思考1、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生效2、生效合同全部为成立合同3、施工企业的法人是指()。A.依法成立的建筑公司B.公司总经理C.合同签字人D.公司股东大会关于质量关于价金关于履行地点关于履行期限和方式关于履行费用合同法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合同法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点,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双方共负义务的,各自负责各自的费用。价格上涨价格下降逾期交货原价新价逾期提货新价原价弥补空缺的法定条款2.5合同的履行履行顺序及其抗辩权——双务合同合同履行顺序未规定履行顺序规定履行顺序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也称异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时,承担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在另一方没有提出充分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其先为给付义务•不安抗辩权发生的原因(合同法通过列举方式加以限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不安抗辩权行使顺序中止履行及时通知对方继续履行解除合同2.6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合同变更就是指在合同关系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改变、调整。合同的变更的条件(1)当事人之间原已经存在合同关系(2)合同变更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3)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4)合同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合同变更的方式(1)协议变更(2)法定变更合同变更的效力(1)变更的部分,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2)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腾冲•叠水河瀑布合同的转让——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条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2)原债权有效存在(3)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4)履行必须的程序债权让与的效力(1)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2)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承担的条件(1)承担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存在有效债务;(3)拟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4)合同债务的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承担的效力(1)承担人代替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2)承担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承担人同时负担从债务。合同的转让——债务承担合同概括转移亦称合同的一并转让或合同整体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同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受让方)取代合同转让方作为当事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概括转移成立的条件(1)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2)原合同有效且为双务合同;(3)必须取得原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概括转移转让两种情形(1)约定一并转让(2)法定一并转让——合并、分立合同的转让——概括转移合同的终止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被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以及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2.7违反合同的责任★构成要件(1)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行为(2)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依据特定的违约责任形式★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5)定金(6)价格制裁定金与预付款的关系违约责任各种形式之间的适用(1)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相互独立、一般不被同时适用。(2)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与解除合同相互矛盾、不能被同时适用。(3)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违约金或定金)可以同时采用(违约金是可以替代履行时,不能同时并存)。(4)赔偿损失与违约金不能同时并用。(5)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同时使用(当定金属于违约定金时,不能同时并用)(6)定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使用,但两者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总价。2.8合同纠纷的解决就同一纠纷,仲裁与诉讼不能同时使用争议发生司法途径协商调解得以解决成功成功不成功形成新的仲裁诉讼不成功细雨中的西安城墙
本文标题:WTO中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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