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安全生产法2015年10月2020/2/241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新版《安全生产法》解读新安全生产法解决的重点问题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后有哪些变化培训内容2020/2/2422020/2/243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结束了建国来缺少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法的历史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2020/2/24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0/2/245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200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实施十余年来,对预防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013年较2002年下降50%2020/2/246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不适应性但,面临十余年间治国理念、经济社会、安全生产实践的不断推进变迁,尤其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提升,曾经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日益显现与现实不适性2020/2/247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1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2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3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4安全产生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待提高5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繁重任务2020/2/248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历程2011年12月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送审稿2012年6月4日由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书十年铸剑只为依法治安2020/2/249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2014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草案。草案较之施行已近12年的现行安全生产法,由原来的97条增加到114条,新增和修改条款67条,其中新增15条,修改52条,特别突出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2020/2/2410十年铸剑只为依法治安2014年8月7日至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草案出台前评估2014年8月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0/2/2411十年铸剑只为依法治安2020/2/2412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012020/2/2413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022020/2/2414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三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032020/2/2415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042020/2/2416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052020/2/2417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对有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电、停供等措施;五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062020/2/2418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072020/2/2419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统一考试,目前有21.8万人取得资格证书,已有近15万人注册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082020/2/2420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2005年起国家建立了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制度,主要用于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但是实践中存在缴存标准高、占用资金大、缺乏激励作用、效果不够明显等不足。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092020/2/2421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1、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a.设立了对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b.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c.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3、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102020/2/2422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2020/2/2423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2020/2/242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2020/2/2425总则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2020/2/2426总则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1年国发办40号文)1、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2、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3、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员。2020/2/2427总则4、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6、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2020/2/2428总则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020/2/2429(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2020/2/2430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2020/2/243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020/2/243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2020/2/243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六、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2020/2/243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020/2/243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2020/2/2436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2020/2/2437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2020/2/2438三、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四、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2020/2/2439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五、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2020/2/2440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七、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八、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2020/2/244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本文标题: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833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