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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区域规则下的CEPA法律问题研究作者:赵雪琳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参考文献(45条)1.李双元.蒋新苗.屈广清世贸组织规则研究的理论与案例20042.姜圣复WTO法律制度:国际经济法学的新发展20023.吴兴光世界贸易组织法概论20034.廖诗评GATT第24条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学位论文]硕士20045.屈三才WTO区域规则与中国[学位论文]硕士20046.刘俊区域贸易安排的法学进路20047.李咏箑.杨国华区域贸易安排与WTO8.刘世元区域国际经济法研究20019.陈安国际经济法论丛200210.冯雷.宋丽华全球区域经济组织的发展[期刊论文]-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6)11.柳剑平当代国际经济关系政治化问题研究200212.曹建明.陈治东国际经济法专论199913.王雨本WTO之外的国际经济组织200214.叶辅靖走向FTA: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战略与对策200415.安民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知识读本200416.宗泊.尹勃CEPA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期刊论文]-河北法学2004(9)17.慕亚平WTO中的一国四席200418.肖永平肖永平论冲突法200219.安托尼·奥斯特.江国青现代条约法与实践200520.隋伟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国经济法制创新与挑战[期刊论文]-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21.李伯侨.卢书桃CEPA:瑕疵与完善[期刊论文]-当代亚太2004(6)22.慕亚平.肖丽应当构建CEPA下的争端解决机制[期刊论文]-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23.白光WTO规则漏洞与争端案例200224.张潇剑国际民商事及经贸争端解决途径专论200325.李继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面临的障碍和对策26.韦经建.王小林论CEPA的性质、效力及其争议解决模式[期刊论文]-当代法学2004(3)27.刘世元区域国际经济法研究200128.邓宁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研究200429.慕亚平.肖丽应当构建CEPA下的争端解决机制[期刊论文]-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30.李浩培条约法概论198731.刘颖.吕国民国际经济法资料选编200432.韦经建.刘世元.车丕照国际经济法概论200033.顾经仪.侯放WTO法律规则与中国服务贸易200034.韩立余WTO案例及评析200135.杰克逊.张玉卿.李成钢GATT/WTO法理与实践200236.萨瑟兰.刘敬东WTO的未来:阐释新千年中的体制性挑战--咨询委员会提交给总干事素帕猜·巴尼巴迪的报告200537.陈卫东WTO例外条款解读200238.孟夏亚太区域贸易安排研究200539.杨国华.李詠箑WTO争端解决程序详解200440.叶全良.韦琦.陈瑶国际商务与保障措施200541.王玉洁.王海峰WTO法律规则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200042.罗小明.赵晓晨.李丽君WTO的多边货物贸易规则及其在中国的实施200343.傅江景.揭东慧WTO例外规则与运用谋略200244.王海峰.王勉青WTO法律规则与非关税壁垒约束机制200045.张汉林保障措施争端案例2003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唐凤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框架研究——以原产地规则、保障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为中心2007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本文对该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作了系统研究并提出相应建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经济经历了长期和稳定的增长,在这几十年发展中,全球经济表现为全球化的趋势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特别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经济合作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截至2006年10月,全球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已建成自贸区共有214个,这其中,2006年1-10月期间建成的自贸区就有30个,这个数目比2005年全年还要多。从地区分布来看,美国现已达成和正在谈判的自贸区共有52个,欧盟有50个,日本21个;在区域贸易最活跃的亚洲,已经缔结的自贸协议已经达到81个,这其中还不包括正在谈判和规划中的100多个项目,而且,这种区域范围内合作的趋势日趋增强。东盟十国包括印尼、新加坡、秦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东盟(ASEAN)十国GDP总值在2006年达到8830亿美元,在2004年至2006年间,东盟地区过去三年中经济增长年率均值达到了5.8%,快于全球增长率4.8%。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署了《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到2010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8亿人口、贸易总额超过1.2万亿美元的庞大市场,到2008年,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有望达到2000亿美元,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也将成为继欧盟和北美两个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进入21世纪,中国也加快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签署了诸如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共三项自由贸易协定。目前,中国还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冰岛、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以及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应该说,中国加快了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我国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时间还比较短暂,而且,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客观实际决定了我国对于自由贸易区协定规则的制定和考虑必然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世界上的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参与制定自由贸易协定必须要综合考虑区内成员的总体利益,实现区内经济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一旦制定了规则,那么中国必将要模范遵守相关的规则。这些规则对于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国家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自由贸易区规则总结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图通过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模式、原产地规则、保障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主要规则作一个框架性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对中国在完善自由贸易区规则方面做出一些贡献。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导论)和第二章(自由贸易协定(FTA)理论综述与本文研究框架),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必要性、研究方法、研究目的、论文的创新点以及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理论和本文的研究框架。本文认为,建立FTA应按照由易到难的方式,从双边谈判开始。在建立自由贸易区时,应遵循先建立主体框架,先将具备条件的部门和产品纳入到区内成员优惠范围内,将目前不具备条件的部门和产品列入待合作范围,以体现自由贸易区规则的灵活性。通过这些内容,我试图将自由贸易区的理论和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相关理论作完整的介绍。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世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历程)和第四章(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进展),主要介绍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历程、特点、中国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有规则框架的主要内容等,重点介绍了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最新进展。截至2007年3月,我国正在商建的自由贸易区己有11个,涉及28个国家和地区,除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得以实施并不断扩大、中国还分别和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正式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和新西兰、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等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也在稳步推进之中。其中,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进程无疑是最为引人注目的,中国与东盟在贸易上的互补性十分突出,建立自由贸易区能创造出更多的贸易量,可促进双方产业结构的升级。中国和东盟在货物贸易领域的谈判和实施正在进行,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谈判也取得了新的进展。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它标志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在第三章中,对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协议做了详细的介绍,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便利化和竞争政策等领域的最新进展。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章(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模式)到第八章(争端解决机制)共四章,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通过这部分内容系统分析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三个方面的规则:原产地规则、保障措施以及争端解决机制。采用比较分析等方法,以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等成功的区域经济组织的规则为例,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规则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建议,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和主体。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需要设置一套高效组织机构,以协调成员国的法规和政策,处理一体化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证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在组织机构的设立上,北美自由贸易区等自由贸易区的经验可以借鉴,自由贸易区理事会、秘书处、执行委员会、商务谈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专家组、原产地委员会等机构应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原产地规则方面,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目前采取从价百分比标准为主、其他原产地标准为辅的标准。以从价百分比标准为主对于进出口商来说,有诸多不便。税目改变标准作为实质性改变标准具有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等优点;通过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委员会对这一标准作审议和监督管理,可以为区内贸易提供更大的便利。在保障措施方面,本文认为CAFTA应该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各成员执行《保障措施协定》的情况,以便于CAFTA各成员更好地执行自由贸易区的保障措施,促进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解决争端机制的有效性与否直接影响自由贸易区的成败,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应该在明确仲裁庭组成人员的资格条件、设置常设的仲裁庭机构、一般磋商制度、实施跨协议的“交叉报复”的明确界定、争端解决机构的设立等方面作具体改进,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发展对于该组织的顺利运作和该地区一体化程度加深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参与建设的第一个区域经济组织,制定出符合中国和区域内各成员方利益的规则,对发展区域内各个成员的经济发挥着直接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规则做了系统分析,以为政策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和总结,另一方面,本文也是对这一规则的一个宣传和普及,使更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了解并掌握这些规则,自觉地去利用规则,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2.学位论文代中现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005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势也正在日益加强,这其中涉及到了许多重要的法学理论问题。我国如何把握入世和CEPA协议全面实施的契机,这是关系到国家大政方针的现实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提出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概念,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所涉及到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本文通过CEPA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的研究,提出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的设想,以求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提供一个初步的参考路径,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提供一个可循的法律思路。这也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所在。本文共分为六章,论文的具体内容结构如下:第一章从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的快速发展,引导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讨论。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新”法律制度形式其产生的基础、面临的困境以及代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形式的自由贸易协议(FTA)的扩张,最后,得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时代来临的初步结论。第二章主要是论述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首先讨论了实现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以及WTO框架下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并评析了WTO框架下与自由贸易协议相关的几个典型案例:有关WTO对区域贸易协议审查的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案、有关GATT第24条实施的欧共体关税同盟案、有关GATT第25条豁免的美加汽车部件贸易协
本文标题:WTO区域规则下的CEPA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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