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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学习资料查看次数:1528发布日期:2007-6-1一、忠告与祝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涉及到每位员工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和体现。安全系着你、我、他,就靠我们都来抓。只有每个人都认真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才能创造和保持一个良好的生产施工环境和秩序,为我们提供生命和健康的保障。以人为本,安全为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党和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安全工作。随着《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施行,安全与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法、懂法、依法遵章守规的从事各项安全生产施工,并及时提醒,帮助他人搞好安全工作与安全防护,做到我不伤害自已,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高高兴兴上班去,遵章守纪作业好,平平安安回家来,自己家人都会为此欣慰。三级安全教育是最基本的安全教育,掌握安全基本知识是每位员工的必备。为提高新职员和每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了解必要的安全规定和知识,我们整理这些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请你阅读和了解,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更需要你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履行和实践,定能有好的回报。你安全工作做好了,我们同样很感谢你的支持。如你有好的想法和建议,也请及时告之,以便我们今后进一步改进。二、须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险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三、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面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五、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六、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七、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八、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2、职工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报告和检举。(3)每次进行工作前,必须自我检查涉及到作业环境和作业所需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是否穿戴和配齐、可靠和使用正确;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4)自觉接受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学习和活动。主动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并提出改进环境和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5)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尊重和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与指导。(6)发生工伤及其它安全事故时,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3、职工自我控制目标: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明白当日作业内容和环境的安全工作要求,并自觉执行;不发生因工轻伤和未遂事故;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4、安全生产六大纪律(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5、安全生产十不准(1)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2)不准高空坠物;(3)不准在井架提篮内乘人(4)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在脚手架上,坐卧在新开挖的高边坡下(5)不准上班期间饮酒;(6)不准玩火、随意烧火和打闹嘻玩;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7)不准赌力、赌食;(8)不准在同一垂直面操作;(9)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10)不准违反规定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6、防火须知(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动火必须审批;(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3)遵守油漆间、木工间、油库、火工品仓库(现场存放处)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禁烟区域内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4)非电工严禁擅自安装用电器具,拉接电线;(5)严禁擅自使用非生产性加热或煤油炉等明火器具;(6)消防器材、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损坏;周围不准堆物,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三、三级安全教育要求1、三级安全知识教育的对象三级安全教育的对象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含大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培训人员、实习人员、转岗换工种人员。2、三级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及其目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搞好新人员安全生产思想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新参加工作人员,在分配工作以前,必须进行公司、分公司、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统一格式的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临时合同工在施工前,必须由公司、分公司或班组分别介绍工程概况、安全管理规定、生产施工特点、安全操作规程与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3、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通常为:(1)公司教育: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公司生产、施工特点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安全防护和防火防爆、电气、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②公司情况介绍重点是从安全生产的角度介绍生产施工任务、特点、规模、施工措施、工艺特点、设备情况、工作场地、范围、交通运输、劳动条件等方面的特定条件。③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体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规定、职工守则、劳动纪律、主要产品或施工任务、生产施工过程、环境作业的危险源和有害因素、防范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方法、安全重点防护部位及注意事项等。(2)分公司教育:①分公司的生产施工特点、安全生产要求;机械设备状况、危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发生事故时的急救和处理常识②通用安规学习根据各分公司的生产、施工特点、性质组织学习。③分公司的生产建制和组织机构,工种人员情况,从事的生产施工作业主要范围和内容。④分公司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分公司范围内重点防火、危险、关键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常见事故及预防方法,发生意外伤害时应如何处理的方法。(3)班组(岗位)教育: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管理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4、通过三级安全教育使新职员懂得:(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对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安全知识有所了解。克服施工操作中的盲目性,防止冒险,违章作业。增长对危险和有害因素辩识、提高防范知识和技能。(3)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生事故的危害性,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四、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1985年12月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党和政府历年的指示,总结三十多年的经验教训后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针,并在《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施工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五同时”是安全生产的原则。2、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3、《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九十七条款内容。4、《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共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章七十九条。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5、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概括说,就是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积极采取各种综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建设;二是改善劳动条件,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搞好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6、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必须保护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客观受到各种不安全、有害因素的影响,如不及时加以控制、监督、防止和消除,就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如电击、机器绞辗、受压容器爆炸、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空坠落、有毒有害物质中毒、粉尘危害、坍塌等;生产劳动过程中,加班加点时间过长,造成过度疲劳、女工从事过于繁重的或有害妇女生理的劳动;操作人员主观上自觉或不自觉的产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因此,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和防止这些因素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生产劳动率,加快生产发展。7、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区别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劳动保险是指职工在遇有生、老、病、死、伤、残等情况时所享受的待遇。可以这样认为:劳动保护是采取各种措施,使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不受伤害,而劳动保险则是指遇有某些伤害或其它情况时的善后处理。8、劳动保护的“三大规程”、“五项规定”“三大规程”指(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3)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现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取代)“五项规定”指:(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安全生产教育;(4)安全生产检查;(5)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9、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内容(1)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妇女就业时,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妇女参加。(2)禁止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3)建立女职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制度;(4)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10、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三同时”《安全生产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1、安全工作“五同时”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2、需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根据国家规定,凡从事特种作业
本文标题:三级安全教育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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