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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总结(一)1.施工索赔在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集中地反映在它对该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管理状况,即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层面。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施工索赔。施工索赔亦同时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层面。2.索赔机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非承包商责任引起的、而且承包商不能影响的干扰事件。它们不符合“合同状态”,造成施工工期的拖延费用的增加等机会。3.索赔起因是指引起索赔的多方面原因。主要表现在:风险分担不均;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业主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法律变更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等。4.合同缺陷一般是指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遗漏或二义性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如引起承包商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5.业主违约一般系指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1.施工索赔在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集中地反映在它对该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管理状况,即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层面。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施工索赔。施工索赔亦同时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层面。2.索赔机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非承包商责任引起的、而且承包商不能影响的干扰事件。它们不符合“合同状态”,造成施工工期的拖延费用的增加等机会。3.索赔起因是指引起索赔的多方面原因。主要表现在:风险分担不均;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业主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法律变更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等。4.合同缺陷一般是指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遗漏或二义性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如引起承包商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5.业主违约一般系指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发出指令或批复等等。总之,业主或工程师未履行合同责任。6.法令变更2指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以及任何合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发生变更时,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收费标准提高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如果工程所在国法律或政策的变更导致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则业主应向承包商补偿所增加的费用;如果导致施工费用减少,则应由业主受益,相应减少对承包商的支付款项。7.索赔、反索赔是施工合同条件赋予承包商和业主的合同权利,二者相互约束,成为施工索赔的两个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索赔方多在承包商,反索赔方在业主。8.索赔意识即索赔理念和索赔行为的高度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9.合同意识就是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和工程合同管理等主要方面的综合体现。10.风险意识指国际工程承包具有高风险特点,主要表现为政治、经济、商贸、社会、合同和自然环境等多样化风险。所此,必须树立对此风险的识别、鉴定、评估、管理、决策、应对和检查等全方位意识。11.国际工程泛指通过国际性公开招标投标竞争进行工程发包,并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施工提供条件;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发出指令或批复等等。总之,业主或工程师未履行合同责任。6.法令变更指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以及任何合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发生变更时,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收费标准提高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如果工程所在国法律或政策的变更导致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则业主应向承包商补偿所增加的费用;如果导致施工费用减少,则应由业主受益,相应减少对承包商的支付款项。7.索赔、反索赔是施工合同条件赋予承包商和业主的合同权利,二者相互约束,成为施工索赔的两个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索赔方多在承包商,反索赔方在业主。8.索赔意识即索赔理念和索赔行为的高度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9.合同意识就是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和工程合同管理等主要方面的综合体现。10.风险意识3指国际工程承包具有高风险特点,主要表现为政治、经济、商贸、社会、合同和自然环境等多样化风险。所此,必须树立对此风险的识别、鉴定、评估、管理、决策、应对和检查等全方位意识。11.国际工程泛指通过国际性公开招标投标竞争进行工程发包,并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2009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总结索赔概述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建设单位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合同期顺延;二是指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工期顺延及索赔业主与施工单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则人工窝工费和机械的停工费可按工日费和台班费的50%结算支付。业主还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合同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签证、批准5天以内的工期延期和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单项费用索赔。工程按下列网络计划进行。其关键线路为A-E-H-I-J.在计划招待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一些情况,影响一些工作暂时停工。(同一工作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停工时间都不在同一时间)1.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使E延误3天,G延误2天,H延误3天。2.因机械发生故障检修,使E延误2天,G延误2天。3.因业主要求设计变更,使F延误3天。4.因公网停电,使F延误1天,I延误1天。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1.工期顺延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42.经济损失索赔以上经验奉献给大家,祝有关‘考友’顺利过关。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1.工期顺延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2.经济损失索赔(1)机械设备窝工费E工序吊车(3+2)台班×240元/台班=1200元F工序搅拌机(3+1)台班×70元/台班=280元G工序小型机械(2+2)台班×55元/台班=220元H工序搅拌机3台班×70元/台班=210元合计机械设备窝工费1910元(2)人工窝工费E工序5天×30人×28元/工日=4200元F工序4天×35人×28元/工日=3920元G工序4天×15人×28元/工日=1680元H工序3天×35人×28元/工日=2940元I工序1天×20人×28元/工日=560元合计人工窝工费13300元(3)间接费增加(1910+13300)×16%=2433.6元(4)利润损失(1910+13300+2433.6)×5%=882.18元总计经济索赔额1910+13300+2433.6+882.18=18525.78元【问题】1.施工单位索赔申请书提出的工序顺延时间、停工人数、机械台班数和单价的数据等,经审查后均真实。监理工程师对所附各项工期顺延、经济索赔要求,如何确定认可?为什么?2.监理工程师对认可的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金如何处理?为什么?5【答案】1.关于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1)工期顺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予补偿;①因业主原因:E工作补偿3天,H工作补偿3天,G工作补偿2天;②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F工作补偿3天;③因公网停电:F工作补偿1天,I工作补偿1天。应补偿的工期:131-124=7天监理工程师认可顺延工期7天。(2)经济索赔①机械闲置费:(3×240+4×70+2×55+3×70)×50%=660元②人工窝工费:(3×30+4×35+2×15+3×35+1×20)×50%=5390元③因属暂时停工,间接费损失不予补偿。④因属暂时停工,利润损失不予补偿。经济补偿合计:660+5390=6050元2.关于认可的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处理因经济补偿金额超过监理工程师5000元的批准权限,以及工期顺延天数超过了监理工程师5天的批准权限,故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经济索赔金额及工期顺延证书均应报业主审查批准。索赔证据和索赔文件(一)索赔证据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1.对索赔证据的要求(1)事实性(2)全面性即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3)关联性即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5)具有法律效力6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须是双方签述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2.索赔证据的种类(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工程变更、来往信函、指令、通知、答复、会议纪要等应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于构成索赔证据的内容广泛,有时会形成相互抵触(或矛盾),或作不同解释的情况,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上述索赔证据的种类排序即为其组成和解释顺序。(二)索赔文件它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它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分。(1)索赔信它是一封承包商致业主或其代表的简短信函,应提纲挈领地把索赔文件的各部分贯通起来,它包括(A)说明索赔事件(B)列举索赔理由(C)提出索赔金额与理由(D)索赔附件说明。(2)索赔报告它是索赔材料的正文,一般包括三个主要部分。首先是报告的标题,应言简意明地概括出索赔的核心内容;其次是事实与理由,该部分陈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规定,建立事实与索赔损失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最后是损失与要求索赔金额与工期,在此只需列举各项明细数字及汇总即可。编制索赔报告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A)对索赔事件要叙述清楚明确,避免采用“可能”、“也许”等估计猜测性语言,造成索赔说服力不强。(B)报告中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并且承包商为避免和减轻该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取了能够采取的措施,从而使索赔理由更加充分,更易于对方接受。(C)责任要分析清楚,报告中要明确对方的全部责任。(D)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要将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详细说明列出,这样易于对方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3)附件7内容包括(A)索赔报告中所列举事实、理由、影响等证明文件和证据;(B)详细计算书,为简明起见也可以用大量图表。索赔的基本程序和时限(一)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及应由发包方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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