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理论文章 > 合同法第7章赠与合同
第七章赠与合同一、课程的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特殊赠与合同;二、本课的重点、难点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特殊赠与合同;【相关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至19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至130条《赠与公证细则》【案例思考】居住美国的原告陈男与居住天津的被告韩女于2005年年底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此后,原告三次来津,二人共赴香港、北京等地旅游,在书信往来中以夫妻相称。恋爱期间,原告共7次给被告汇款44000美元。经二人协商,被告在天津市购买了住宅一套,并成为产权人。2008年底,原告已有家庭的事败露,双方关系中断。之后,陈男向韩女索要汇款44000美元不成,遂向法院起诉。原告陈男称汇款是委托其购房,被告以欺骗手段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故要求返还。而被告韩女主张该款是原告在恋爱期间的赠与,且已多用于原告来华期间的消费,拒绝返还。问:该笔款项是委托购房款还是赠与款?【案例思考】王某与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一日,王某到邻居章某家做客,王某见章某家里有一漂亮鱼杆,王某很是喜欢,章某见状对王某说:“等下一周我们单位组织完春游,我钓完鱼后这鱼杆就送给你”。王某表示不信,章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王某与章某两人的孩子发生争执导致邻里关系恶化,章某也一直没有将鱼杆给王某,王某很是生气,拿着章某所立凭据找章某索要鱼杆,章某不给,遂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章某交付鱼杆。【原理】第一节赠与合同概述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一方为受赠人。《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二、赠与合同的特征(一)赠与合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二)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三)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四)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章子怡募捐门事件三、赠与合同的种类(一)一般赠与与特种赠与(二)现实赠与与非现实赠与(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和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四)口头赠与、书面赠与和公证赠与(五)需要登记的财产赠与无需登记的财产赠与【案例思考】2006年12月11日,老范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名牌洗衣机,并获赠热水袋一只。当晚,老范将热水袋装上开水取暖,不料热水袋竟破裂,将他烫伤,花去医疗费600余元。老范多次与商场协商,商场以赠品不负责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老范遂将商场诉至法院,经法院委托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该热水袋为三无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问:商场是否应对老范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案例分析】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买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例分析】药材公司赠送给灾区价值50万元的药品,由司机黄某开敞篷汽车送往赈灾机构,由业务部主任王某押车。路途中,天将要下大雨,黄某提出用雨布遮盖药品,王某说,反正是送给别人的,别管它。结果50万元的药品被雨水泡坏。赈灾机构知道情况后,要求药材公司重新送价值50万元的药材。第二节赠与合同的效力一、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一)赠与人应对赠与的财产有相应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一)给付赠与标的物(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三)瑕疵担保责任《合同法》第191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赠与人对赠与财产适当保管义务《合同法》第189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案例思考】甲于2008年1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支付乙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问:甲是否有权撤销对乙的赠与?【案例思考】甲房地产公司与乙消费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购买一套120平方米住房,无偿赠送40平方米花园。”后甲交付房屋,却未“赠送”花园。乙起诉甲,要求甲交付40平方米花园。甲称自己对赠与有任意撤销权。甲的观点是否正确?第三节赠与合同的撤销与法定解除权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1、标的物已经交付或已经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但对于部分交付、部分未交付的,对未交付部分,可以撤销。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案例思考】71岁高龄的许老太太早年丧夫,近年来生活上基本不能自理。今年春节后,她的外甥女主动前来照顾许老太太的生活起居。在两人生活一段时间后,许老太太发现外甥女十分勤快,对她也照顾得十分周到,不仅使许老太太一日三餐茶饭无忧,而且经常为她擦洗按摩,使许老太太很受感动。于是,许老太太就把外甥女留了下来,有意与她长期生活,还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由外甥女长期照顾许老太太的饮食起居直至终年,许老太太则把价值3万元的钻戒和白金项链赠给外甥女,且对该合同进行了公证。岂料,许老太太把钻戒和项链交给外甥女不久,外甥女对许老太太的态度就一反常态,不仅不如往日的殷勤,而且对许老太太一日三餐的茶饭也不闻不问,视若旁人。原来,外甥女对许老太太的财产早有所闻,现在得到财产后就想溜之大吉。许老太太要求外甥女归还所赠物品,外甥女则以钻戒和项链已交付并经公证已是自己的财产为由拒不归还。许老太太无奈,只好全权委托王律师把外甥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外甥女归还所赠物品。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1.法定撤销权的含义法定撤销,是指具备法定事由时,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通知受赠人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2.法定撤销权的事由《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3.撤销权人撤销权人有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及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合同法》第193条第1款【案例思考】A企业与某省团委所设希望工程办公室签订了向希望工程赠与4000万人民币的合同。双方约定;每年交付1000万元。希望工程办公室应将A企业捐赠的事迹在媒体上宣传19次以上。A企业交付2000万元后,以市场萎缩,工人大量下岗,企业发不出工资为由,要求停止剩余2000万元捐款的支付。问:A企业是否可以停止剩余2000万元捐款的支付?4.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合同法》第192条第2款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法》第193条第2款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5.撤销赠与财产后果的处理对于法定撤销,并不受财产权利是否转移的限制。赠与撤销,溯及既往,撤销权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合同法》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四)撤销赠与财产后果的处理对于法定撤销,并不受财产权利是否转移的限制。赠与撤销,溯及既往,撤销权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合同法》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一)行使解除权的构成要件1.须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2.赠与人经济状况的恶化,须已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二)行使解除权的效力1、赠与合同已经履行的受赠人不再返还赠与物。2、赠与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三)赠与的法定解除与赠与的法定撤销的比较1.赠与的法定撤销具有溯及效力;赠与的法定解除不具有溯及效力,于赠与给付完成之后,则即使赠与人财产状况恶化,也不得请求返还。2.撤销权行使的目的,主要是对受赠人的忘恩行为或不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解除赠与,目的在于照顾确实已处于困窘中的赠与人,平衡双方利益。第三节特殊赠与合同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含义及特征赠与可以附义务(《合同法》第190条)。附义务的赠与又称为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亦即使受赠人于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二、定期给付的赠与合同(一)定期给付赠与的含义定期给付赠与,是指赠与人应每隔一段时间无偿地给予他人以财产的赠与。(二)定期给付赠与的类型及有效期限三、死因赠与合同死因赠与是因赠与人死亡而生效力的一种赠与、性质上属于附停止条件的赠与合同。死因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之处在于,其不在合同成立时生效而在赠与人死亡时生效。由此,当赠与人死亡时,受赠人亦已死亡的,赠与合同亦不生效力。这是由赠与合同关系是专属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性质所决定的。。死因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单方法律行为的遗赠,亦与有偿的、双务的双方法律行为的遗赠扶养协议有别。【案例分析】李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家里的父母年迈无人照顾,邻居章某由于和李某的关系较好,就抽空前来照顾两位老人。李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彩电送给对方。请讨论以下问题:1.如果彩电在答应送给对方后由于关系变坏,李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2.如果已经将彩电交付给对方,李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3.如果彩电本身有瑕疵,李某在赠与后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4、如果彩电在使用过程中爆炸使对方受损失,并且李某曾经保证彩电没有问题,李某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5.如果彩电在送给对方时,李某要求章某照顾其父母,而彩电本身有瑕疵,李某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6.如果章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其父母,李某在交付彩电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热点讨论:大学生捐赠款能否用来他用?事件:北大退学研究生用捐赠款开公司遭起诉问题:捐出去的款还该不该要回来,捐款给学生读书,学生是不是只能以读书来回报。VS李富华段霖夏
本文标题:合同法第7章赠与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88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