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合同救济合同的构成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关系合同的订立甲乙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第66条)先履行抗辩权(第67条)不安抗辩权(第68条)合同救济•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H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J公司,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由谁来清偿?A公司把其所属的两个业务部分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约定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该债务应由谁来承担?合同的转让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转让的效力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1.甲教授曾答应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2.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2万元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林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3.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甲欠丙8000元,乙欠甲8000元,现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后乙陷于破产,丙仅分得1000元债权,丙能否就未获清偿的7000元债权向甲请求给付?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的解除提存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的结果——《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月饼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农历8月12日前向乙交付。•A: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合同不能履行,则甲得解除合同。•B: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甲须推迟一个月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C: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甲只能交付60%的月饼,则乙得解除合同。•D:若甲公司迟延至8月15日尚未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提存•A与B签订一头牛的买卖合同,B欲将牛交给A时,A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A遂将牛提存。两天后,牛被雷霹而死,其损失应由谁承担?提存费用由谁承担?•在提存期间,此牛生下了一小牛,这小牛属谁所有?提存费用由谁承担?相关规定《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的规定:(严格责任原则)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实际违约的具体形态(1)不履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2)迟延履行债务人给付迟延、债权人受领迟延(3)不适当履行瑕疵给付、加害给付•甲市木材公司与乙市家具公司签订一份木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木材公司送货,但运费由谁承提未作约定。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该批木材由木材公司送往C市的木器厂加工。但是,木材公司向木器厂提供的木材不符合约定。•(1)木材的运输费用应如何确定?•(2)木器厂是否有权要求木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承揽合同•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违约责任的免除一、不可抗力二、国家法律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三、非金钱债务不履行四、履行费用过高五、超出合理期限未要求履行A、B订立一份买卖某货物的合同,履行期届满,A未交付货物,后因国家政策调整致使B损失10万元。A是否对此承提责任?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四甲于7月18日前向乙提供50吨钢材。7月15日,甲所在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甲是否要承担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应如何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标题:合同救济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896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