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票据融资业务2第一部分票据业务的基础知识1、什么是票据融资业务票据融资业务就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以未到期的票据为交易工具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货币市场投资或融资业务32、票据业务是如何赚钱的持有卖出赚取利差做回购43、票据市场的发展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经历了起步(1980-1985年)、初步发展(1986-1994年)、规范发展(1995-2000年)、快速发展(2000年以后)四个阶段。1986年人民银行正式对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业务1996年《票据法》的出台2000年中国第一家票据专营机构—工行票据营业部2003年工行华信票据亿元大案的曝光54、贴现企业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贷款卡、与直接前手的购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65、贴现业务业务流程客户持票--辨别真伪--商谈利率--查询--填贴现凭证--审批--营业部审验、走帐、划款--输机(人行、系统内、台帐等)--票据入库--到期托收--销帐76、贴现天数的计算贴现天数=(票面到期日-贴现日)+节假日应加天数+在途天数8第二部分如何审验汇票和资料的真实性9一、汇票的审查审票要把好“四关”:1、票据真伪关2、签章合规关3、要素齐全关4、背书连续关101、票据真伪关银行承兑汇票防伪四个方面:纸张油墨印刷其他112、签章合规关《支付结算办法》第11条:“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第17条: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12《支付结算办法》第23条: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规定:银行作为持票人,在汇票背面被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133、要素齐全关银行承兑汇票票样14银行承兑汇票正面应有以下必须记载的要求:1、标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15其他无效票据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涂改的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过期票据伪造、变造的票据16其他要素:承兑行签章汇票到期日收付款人的账号与开户行小写金额前面的“¥”174、背书连续关汇票背书票样18第二部分如何审查贴现资料19交易合同20交易合同的审核要点1.供需双方顺序一致,印章清晰;2.合同结算方式要注明“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字样;3.合同要素填写齐全。4.合同是否有重复使用现象,其金额是否大于商业汇票金额;5.汇票的贴现日一般情况下应晚于合同签订日并早于有效日21增值税发票票样22第三部分票据业务的风险及防范1、信用风险---由于承兑行违约导致不能按期收回本金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232、假票风险---由于办理票据业务被诈骗导致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配备专门的鉴别仪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业务素质每笔票据真伪的鉴别至少要经过两人以上的专业审核熟人介绍的客户不能放松警惕注重查询工作防止贴现后的票据掉包243、违规操作风险---由于违反政策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严格贴现申请人资格和业务资料的审查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对于注册资金较少而一定时期内贴现金额较大企业要谨慎办理监控贴现资金的流向杜绝先贴后查、回头票贴现等现象合理避开监管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254、道德风险---由于内部人员利用票据业务作案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可能性加强票据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内控监管力度利率执行合理化265、退票风险--由于结算的原因造成承兑行有意无意退票而影响我行到期无法及时收回资金的可能性业务人员掌握专业知识以承兑银行做好沟通对于签章、背书不规范的票据要求企业出具证明每笔业务办理之前要查询公示催告避免经办人工作失误276、业务初级风险---由于银行票据业务刚刚起步发展而造成的潜在风险的可能性人员一定要先培训后上岗专职验票人员不要轻易轮换上门业务要集中办理287、票据转卖风险—票据再转卖的过程中发生丢失、被抢、被骗的可能性实行双人卖票、专车押运卖票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转卖票据的保管票据交接要签字或打收条298、托收风险---由于邮政速递部门的原因造成托收票据的丢失的可能性EMS一定要写清楚付款行的地址一定要留下联系电话,有必要时注明承兑行的电话与邮政部门完善交接手续309、意外事故风险----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票据权利丧失使我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防范要点:办理业务要注意办公桌的干净整洁票据实物一定入专门的大库31其他问题(一)、发票与交易合同的关系正常情况下,交易的时间顺序为交易合同---签发汇票---开出发票---贴现,但实际中偶尔会遇到发票日期早于汇票或合同的现象如:(1)企业先发货、开具发票(2)企业之间长期往来,信誉度较高(3)供需双方需求增加,供货单位在履行完合同的情况下追加供货量。(4)网络定单取代交易合同如电力、石化行业32(二)、关于回头背书票据贴现的合法性、合规性问题。一、什么是回头背书?回头背书是指背书人以其前手债务人为被背书人所为的背书,这种背书也是以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的,但与一般转让背书有所不同,它是以票据上既存的债务人为受让人的,因此又称为还原背书或逆背书,属于一种特殊转让背书。33附图:第一次背书第二次背书第三次背书第四次背书被背书人:C被背书人:D被背书人:A(或者B)被背书人:背书人B(签章)2004年1月2日背书人C(签章)2004年1月8日背书人D(签章)2004年2月1日背书人(签章)年月日(贴粘单处)注:出票人是A收款人是B。34二、回头背书的票据能否办理贴现呢?应该分三种情况来考虑,按照上述回头背书的例子:1、汇票在背书的过程中有“回头现象”,但最后一手为正常背书,可以办贴现2、当背书人B或c是持票人时,只要能够提供制度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和购销合同,应谨慎办理贴现。353、当出票人A是持票人时,由于A既是持票人(享有付款请求权)又是最终的票据债务人,倘若对A所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则具有典型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嫌疑。所以,对出票人持回头背书的票据申请贴现的,禁止办理。36(三)、关于贴现“资金回流”的问题监管部门对“资金回流”的说法就是贴现资金不得转入承兑行(包括承兑企业)以及贴现人的任何一个背书前手的帐户,对此如何防范:1、每笔贴现资金的转出须由客户经理签字认可与客户协商,做好解释工作37(四)、应谨慎买入的票据有那些签章不规范文字书写不规范背书不连续书写背书时不规范汇票使用三栏式粘单重复背书38回头背书骑缝章不清或未骑缝缺少承兑行个人名章企业当天开出要求我行当天贴现包装票据39票据融资这一新型的传统业务得到了各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都予以重点发展。同时也吸引了犯罪分子尤其是金融犯罪分子的注意力,纷纷将矛头转向了票据业务领域。另外,监管部门对票据业务违规处罚力度的不断加强,使我们每位票据人员感到空前的压力。但如果我们都具备了高超的专业技能,再加上我们内控建设的不断完善,相信不会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也是对我们票据从业人员自身的一种保护。
本文标题:票据融资业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906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