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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施工合同第1页共32页沈阳万科万科城项目2.2期2-9#~2-10#楼及地下车库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地区建设单位:沈阳万科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日期:2007年月日总承包施工合同第2页共32页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4.甲方责任5.乙方责任6.工程监理7.工程结算8.工期管理9.质量管理10.工地现场管理11.工程分包管理12.材料设备13.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14.奖励15.销售配合16.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7.不可抗力18.保险19.文物和工程障碍20.违约和争议21.合同解除22.合同生效与终止23.附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2.合同工期及施工进度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4、甲供材料、甲控材料明细及暂定价格,甲委工程明细5.履约担保6.合同份数总承包施工合同第3页共32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沈阳万科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沈阳万科万科城项目2.2期2-9#~2-10#楼及地下车库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合同(备案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沈阳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如本补充协议与备案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1.工程概况1.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地区1.2.工程概况:1.2.1.工程名称:沈阳万科万科城项目2.2期2-9#~2-10#楼及地下车库总承包工程1.2.2.工程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地区1.2.3.建筑面积:约50575平米1.2.4.结构形式:2-9#~2-10#主体: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框架结构;1.2.5.施工现场条件和周边环境:略1.2.6.其他:略2.工程承包范围2.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范围为招标图纸及已发生变更内容(详见附件图纸目录)及招标文件所描述的标的物、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附件1)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除下列2.2、2.3条说明以外)。2.2.不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委托工程,具体甲委工程内容见专用条款中4.3《甲委工程明细》,但包括甲委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具体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详见11.3.5.)。2.3.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运输、卸车,但包括其倒运、验收及保管。(甲供材料内容见专用条款中4.1.《甲供材料明细及暂定价格》)2.4.给排水工程:给水部分由室内施工至建筑室外外墙皮的8m处;排水施工至室外排水井;空调水、雨水施工至室外外墙皮6m,当空调水、雨水在私家花园内时,施工至私家围墙以外1.5米;给排水管道、地漏、洗衣机水龙头、堵头均需安装到位。采暖管道由室内至室外1.5m处。2.5私家花园内土方回填、私家花园围墙、台阶施工,在乙方承包范围内。3.合同工期总承包施工合同第4页共32页2-9#楼:2007年9月20日开工,2009年8月30日完工;2-10#楼:2007年9月20日开工,2009年9月30日完工。4.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该合同总价款为乙方已对本工程全部招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付款条件、标段临设要求、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乙方应考虑按甲方要求搭建办公区暂设、现场通道围档、楼体及现场CI等)和技术措施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包括甲供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噪声排放费用、环评检测费用、市政占道及污染费用并已考虑垃圾排放(包括建筑垃圾)、冬雨季气候条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结算时不再调整。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6.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补充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定义相同。8.合同生效本协议订立时间:2007年月日本协议订立地点:沈阳甲方和乙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盖章后本补充协议生效。发包方(公章):沈阳万科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电话:024-83975500日期: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电话:日期:总承包施工合同第5页共32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下列定义除本补充协议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1.1.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1.2.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3.图纸:指由甲方按本补充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1.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5.小时或天: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2.1.1.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1.2.甲方有关书面通知及双方确认的工程会议纪要;2.1.3.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1.4.(备案合同)合同;2.1.5.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2.1.6.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2.1.7.乙方的投标书及其附件,开标后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2.1.8.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2.1.9.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本补充协议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3.乙方对上述本工程合同文件内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合同文件内容转让或泄漏,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索赔损失。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2.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总承包施工合同第6页共32页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3.1.甲方人员设备:3.1.1.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1.2.若甲方工地代表易人,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1.3.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本补充协议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甲方代表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表自己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更改或撤回。甲方代表授权人,在甲方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函、签证单、知会函)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1.4.甲方的现场办公设施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对其负有实施和配合的责任(如甲方临建设施、现场清洁等工作),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3.2.乙方人员设备:3.2.1.乙方驻工地代表(即项目经理),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乙方项目部公章及项目代表经乙方授权后具有法律效力)后递交甲方,但其中对本补充协议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3.2.2.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设备应按乙方的投标文件配置。乙方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其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违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乙方管理人员变更后,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3.2.3.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3.2.4.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每周工程例会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3.2.5.对于下列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及时更换,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总承包施工合同第7页共32页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3.2.5.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3.2.5.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2.5.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3.2.5.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3.2.5.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3.2.5.6.与投标书及本协议规定名册不符者;3.2.5.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4.甲方责任4.1.施工准备期间:4.1.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4.1.2.完成施工场区以外的“三通”,提供临时水、电接口,接口距离施工场区不大于500米。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维护。4.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一套,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4.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应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1.5.甲方向乙方于本补充协议签订后7日之内提供施工图纸5套,其他有关资料一套;单体工程竣工前30日向乙方提供制作竣工图所用施工图纸4套,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4.1.6.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图纸使用时间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乙方若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4.1.7.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工作,将整理的会议纪要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4.2.施工期间:4.2.1.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月报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授权监理单位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竣工结算等。4.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方案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
本文标题: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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