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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国家预算(一)概念: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计划,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编制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5级预算。如,中央——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团结镇5级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四)国家预算的构成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1.中央预算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2.地方预算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总预算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简称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如乡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因此总预算就是它的本级预算。4.部门单位预算各部门预算是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对本级和下级)、变更撤销权(对本级常委会);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对本级政府)、撤销权(对本级政府和下级人大)。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除预算收入外,各地方、部门、各单位还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预算的部分;专项收入:是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预算支出从内容上看:1.经济建设支出2.事业发展支出,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国防支出5.各项补贴支出,如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这两年的惠农政策很多,以旧换新等等。6.其他支出,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等。从主体上讲: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五、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组织程序,即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依序进行的各个工作环节所构成的有秩序活动的总体,主要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一)预算的编制1.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2.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1)编制依据: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2)编制内容: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的收入。【提示】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入。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预算的审批:概念:预算的审批是指国家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所提出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活动。预算草案经审批生效,就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审批: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备案:预算批准后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三)预算的执行1.各级预算在批准后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及时、足额。2.国库的设置与管理: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国库进行。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3.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政府财政部门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四)预算的调整预算调整是在各级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通过改变预算收入来源、支出用途以及收支规模,组织新的平衡的重要方法。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六、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决算的实质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决算制度主要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审批两个方面的内容。财政部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方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中央各部门决算、地方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方式。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七、预决算的监督1.立法机关监督(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3)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监督权:组织调查权和询问、质询权。2.政府机构的监督: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3.政府的专门机构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照《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例题1·判断题】我国的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而中央预算是由各地方预算组成的。()【答案】X【解析】本题考核预算的级次划分。我国的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是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的有()。A.中央预算B.地方预算C.总预算D.部门单位预算『正确答案』ABCD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例题2·多选题】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有()。A.批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B.审查中央预算草案c.审查地方预算草案D.审查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预算管理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例题3·多选题】预算支出的形式包括()。A.国防支出B.经济建设支出c.补贴支出D.国家管理费用支出【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预算支出的形式。题中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例题4·判断题】省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县级预算如果具备条件,也应设立国库。()【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算执行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单选)、中央预算由()审查和批准。A、全国人大B、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财政部答案:A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单选)、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指()。A、年度税收计划B.年度非税收支计划C、国家预算D、年度预算外收支计划答案:C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多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的中央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批准B.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的中央决算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C.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D.由乡级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由本级人大审批。BCD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多选).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有()。A、法律、法规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C.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D、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答案:ABCD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8(多选)中央预算包括()数额。A、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B.中央对地方返还C、中央对地方补助D.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支出答案:ABC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9(多选)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等。A、编制中央预算和决算草案B.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C.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D.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答案:ABCD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如:《**省省级2009~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四川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注意:“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主体范围——我国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而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均不能成为政府采购的采购方主体。(二)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和需要由政府偿还的公共借款。最终来源为纳税人的税收和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收费。(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四)对象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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