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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明纪律,惩前毖后,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奖惩原则:1.公司奖惩采用精神和经济奖惩并重的原则;2.激励为主要目的的原则;3.奖惩严格审批的原则;4.对于有次数限制的奖惩,统计期为1年的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类:1.通报表扬,可附带奖励当事人当月工资1%的奖金,不足20元按20元;2.嘉奖,可附带奖励当事人当月工资2%的奖金,不足30元按30元;3.记功,可附带奖励当事人当月工资5%的奖金;4.记大功,可附带奖励当事人当月工资10%的奖金;5.升级加薪;6.特别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决定奖金,但不低于当事人当月工资的20%;7.年终优秀员工,公司年终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决定奖金。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1.积极维护公司利益、荣誉,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具有一定影响或效果者;2.自觉遵守并能够带动周围员工共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表率作用者;3.在本岗位职责之外,主动积极协助他人完成工作者;4.完成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典型事迹,能够树立典范者;5.其他应进行通报表扬的情况。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嘉奖:1.在本岗位职责之外,对工作流程或管理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科技有限公司2.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有成效者;3.在公司的重要项目中,勇于克服困难,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者;4.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成绩突出者;5.承办、执行重要任务,有成绩者;6.在本岗位职责之外,发现潜在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较小损失者;7.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或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小者;8.其他应进行嘉奖的情况。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功:1.在本岗位职责之外,对工作流程或管理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较好效果者;2.积极探索改变工作方法、提高效率的途径,带来效益者;3.在公司的重要项目中,勇于克服困难,提前或超额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做出较大贡献者;4.在公司销售团队成绩突出者;5.承办、执行重要任务,有较大成绩者;6.在本岗位职责之外,发现潜在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较大损失者;7.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或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大者;8.其他应该进行记功的情况。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功:1.积极探索营销渠道或营销方法,带来较大效益者;2.努力开展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抢占市场做出重大贡献者;3.发现新的市场商机,被公司采纳者;4.工作上积极进行创新,被市场所接受,取得较好效益者;5.其他应进行记大功的情况。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升级加薪:1.积极探索新的销售模式,扩大市场份额,取得效果者;2.发现新的市场商机,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效益者;3.积极进行新产品创新,被市场所接受,取得效益者;4.其他应该进行升职(升迁)的情况。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评年终优秀员工资格:科技有限公司1.一年中累计记功及以上奖励三次,但无记过及以上处罚者;2.一年中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二次,但无记大过及以上处罚者;3.一年中得到特别奖励,但无记大过及以上处罚者;4.年终部门推选的在当年工作中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特别奖励:1.积极探索新的销售模式,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取得巨大效果者;2.发现新的市场商机,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巨大效益者;3.积极进行新产品创新,被市场所接受,取得巨大效益者;4.其他应进行特别奖励的情况。第三章惩罚第十二条惩罚分为以下几类:1.通报批评,可附带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的1%,不足20元按20元;2.警告,可附带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的2%,不足30元按30元;3.记过,可附带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的5%;4.记大过,可附带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的10%;5.留用察看,可附带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的20%;6.降职、降薪、待岗、调岗;7.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通报批评:1.因无意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者;2.违反公司作业流程或管理流程,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者;3.工作时间初次串岗、离岗、睡觉、闲聊、大声喧哗、吃零食、玩弄手机、打私人电话、听歌曲、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者;4.初次未按规定进行卫生清洁者;5.未及时按规定把岗位工作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未造成损失者;6.其他应处通报批评的情况。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警告:1.因无意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轻或造成较小损失者;2.对上级限期批示或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未造成损失者;科技有限公司3.工作时间再次串岗、离岗、睡觉、闲聊、大声喧哗、吃零食、玩弄手机、打私人电话、听歌曲、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者;4.上班时间衣着不整洁,披头散发、穿背心、超短裙、吊带衫、露脐装、拖鞋或不按规定着装者;5.员工之间相互谩骂,情节较轻者;6.违反公司工作流程或管理流程,造成较小损失者;7.再次未按规定进行卫生清洁者;8.未及时把岗位工作情况反馈给上级主管,造成较小损失者;9.职务管辖下的公司财物短少、非正常损坏、私用(移用)或擅借他人使用,情节较轻,造成较小损失者;10.擅自触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物品,造成较小损失或影响者;11.擅自更改公司分配的设备参数,造成较小影响或情节较轻者;12.管理者监管不力,造成较小损失者;13.其他应处警告的情况。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记过:1.因无意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造成较大损失者;2.未及时把岗位工作情况、建议意见反馈给上级主管,造成较大损失者;3.对上级限期批示或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造成较小损失者;4.工作时间,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5.违反公司作业流程或管理流程,情节较重,造成较大损失者;6.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弄虚作假,情节较轻者;7.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品)、无意泄漏公司秘密,造成较小损失者;8.破坏公司财物、撕毁公文(公告),情节较轻者;9.职务管辖下的公司财物短少、非正常损坏、私用(移用)、擅借他人使用,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者;10.捏造事实骗取休假、奖金、增加工资或获得其他利益,情节较轻者;11.威胁、侮辱同事,情节较轻者;12.传递小道消息、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谣言中伤同事,情节较轻者;13.在工作场所,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较轻者;14.在禁烟区吸烟或未经同意动用明火者;科技有限公司15.管理者监管不力,造成较大损失者;16.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较轻或未造成损失者;17.其他应处记过的情况。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记大过:1.再次对上级限期批示或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未造成较大损失者;2.工作推诿、故意刁难同事、无理取闹,情节较轻者;3.主观有意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未造成损失者;4.再次在工作时间,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5.再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较轻或造成较小损失者;6.擅自触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仪器,造成较大损失者;7.擅自更改公司分配的设备参数,造成较大影响或情节严重者;8.再次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弄虚作假,情节较轻者;9.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品)、无意泄漏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10.破坏公司财物、撕毁公文(公告),情节较严重者;11.捏造事实,骗取休假、奖金、增加工资或获取其他利益,情节较重者;12.滥用职权,浪费公司资源、财产等,情节较轻者;13.威胁、侮辱同事,情节较重者;14.在工作场所,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较重者;15.传递小道消息、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谣言中伤同事,情节较严重者;16.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公司,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者;17.在禁烟场所吸烟或未经同意动用明火造成较小损失者;18.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造成较大损失者;19.其他应处记大过的情况。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留用察看或降职、降薪、待岗、调岗:1.因无意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损失严重者或造成较大影响者;2.主观有意导致工作发生错误,造成较小损失者;3.私自挪用公款,损失较小者;4.对上级限期批示或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损失较大者;5.无正当理由,不听从上级指挥或命令,情节较轻或未造成损失者(不服从工作安排期间的时间视为旷工);科技有限公司6.员工间打架斗殴,情节较轻者;7.工作推诿、故意刁难同事、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8.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9.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10.滥用职权,浪费公司资源、财产等,情节较重者;11.利用职权收受利益、损公肥私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情节较轻数额较小者;1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公司,情节严重,但未造成后果者;13.在禁烟场所吸烟或未经同意动用明火造成较大损失者;14.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情节较轻者;15.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的。或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16.伪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简历、健康证明等文件或隐瞒真实情况,情节较轻者;17.其他应处留用察看/降职(降级)的情况。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处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1.因无意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损失特别严重者或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者;2.主观有意导致工作发生错误,造成较大损失者;3.无正当理由,不听从上级指令或恶意抵制上级,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损失者(不服从工作安排期间的时间视为旷工);4.连续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5.遗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无意泄漏公司秘密,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者;6.有意泄漏公司秘密者;7.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8.寻衅滋事、有重大威胁、侮辱同事行为、恶意攻击同事,情节严重者;9.利用职权收受利益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者;10.私自折价出售商品,造成较大损失者;11.私自挪用公款,损失较大者;1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公司,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13.利用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或招摇撞骗者;科技有限公司14.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情节严重者;15.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16.故意毁坏公物,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者;17.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18.伪造、盗用公司印章、信函,仿签上级领导签字损害公司利益者;19.伪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简历、健康证明等文件或隐瞒真实情况,情节较重者;20.多次违纪,屡教不改者,情节特别严重者;21.从事任何危害公司利益活动者;22.经公检法机关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者;23.其他应处开除的情况。第四章奖惩的程序第十九条奖惩由当事人直接上级或当事事件主管部门经理提出(包括人事行政部在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并填写《员工奖惩申请表》,说明奖惩事由,并通知当事人或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报人事行政部。若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则可直接报人事行政部。第二十条人事行政部负责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审查奖惩力度及相关条款是否适宜等。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后,根据下列审批权限批准后生效。1.通报表扬、嘉奖、通报批评、警告等奖惩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2.记功、记大功、年终优秀员工、升职(升迁)、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降职(降级)、开除等奖惩经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奖惩经批准生效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并通告公示。附带奖(罚)金的,交由财务部在其本人工资中体现。第二十二条被处以留用察看(降职或降级)的当事人,察看期(降职或降级观察期)为二个月。察看期满后,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当事人进行评定。评定当事人对错误的认识情况、改进情况等。对错误认识不够或未改进的,予以开除。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改进的,继续留职任用。在留用察看期内,再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予以开除。第二十三条奖惩记录由人事行政部录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在公司的档案记录。员科技有限公司工档案作为员工各种评定(评价)的依据。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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