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编号: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授权范围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二、商标标识:(另附页)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生效的条件: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十九、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本合同终止的条件: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交易程序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48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有限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责任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适用法律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争议的解决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有限公司。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签定地点: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类商品上。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月内撤出市场。十二、违约责任:十三、纠纷解决方式:十四、其他事宜:本合同一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签章)(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年月日可以作为附的条件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3)许可使用的期限。(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一,简要说明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二,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三,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二)具体要求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各自的印章,无印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3,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2)许可使
本文标题: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02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