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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四川省金汤建设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确保资产质量,提高收益水平,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企业申请担保受理项目初审(担保业务部)项目复审(风险管理部)项目评审及决策(风险管理委员会)抵(质)押登记签订合同担保收费保后管理代偿和追偿(或有)解除担保。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担保企业申请担保需递交担保项目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一、建设工程担保项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62、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及企业简介;4、贷款卡复印件和贷款卡查询记录(原件);5、前三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月财务报表复印件;6、已有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7、企业或项目的其他重要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规划许可证等复印件);8、中标通知书(或邀标书或投标通知书);9、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1、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和个人履历表;;12、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工程担保与反担保措施的决议;二、融资担保项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3、验资报告;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最近一年主要税种纳税申27报表及纳税单;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贷款卡(复印件)和贷款卡信息资料;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和个人履历表;10、股东会或董事会有关申请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方面的决议;11、生产经营状况说明,包括购销合同和合作协议等;12、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收、预付账款明细及帐龄分析表,近三个月的银行存款对账单;13、项目实施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的批件等项目资料;14、土地租赁合同及修建得到相关政府的批复的文件;15、可以说明企业或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能反映企业管理水平、信誉程度、行业地位、区域经济位置的获奖证书,能反映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品道德、敬业精神、开拓能力的各种奖励及证书;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列入政府各类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产品获奖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订单等复印件及产品照片);16、其他相关资料。28三、反担保人(指第三人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应提供的资料反担保人系个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反担保人系企业: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三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3、验资报告;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最近一年主要税种纳税申报表及纳税单;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贷款卡(复印件)和贷款卡信息资料及密码;7、资信证明;8、企业章程;9、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和个人履历表;10、股东会或董事会有关申请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方面的决议;2911、其他有关材料。四、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资料1、抵押物、质物清单;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4、抵押物、质物保险单(第一受益人四川为金汤建设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声明;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等有关部门监管的,提供相关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的,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9、其他有关资料。五、注意事项1、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应核实后在复印件上双人签字确认(确认意见为“已与原件核对无误”);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4、以上资料目录,项目负责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客户的实际30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第五条公司担保业务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受理,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审批办理。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一)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工商登记准予的经营范围和国家政策;(二)信用良好,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落实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三)申请担保额累计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四)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五)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四章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第七条公司担保业务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并根据工程担保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的区别,各自侧重。第八条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完成初审。31第九条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加以收集,如与企业的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材料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的资料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复审和实地调查的重点。第十条资料审核要点(一)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核实原件资料的真实性,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年检手续;(二)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担保申请人(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规合法;(三)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四)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32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利凭证)是否明晰。第十一条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申请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第十二条实地调查要点(一)访问个人或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个人或企业的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个人或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二)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个人或企业提供原件核对;(三)考察主要施工现场、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四)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1、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3、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33核实企业的收入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否真实;4、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5、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五)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股权、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利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协助鉴别。第十三条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二)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承担个人或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三)分析担保申请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1、偿债能力。2、盈利能力。3、营运能力。4、资产质量。5、资金结构。6、预测34近三年的发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偿还银行借款。(四)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规合法,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五)基本风险度分析。第十四条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因企业材料提供不全或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第十五条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向风险管理部提交《担保调查审批表》、《担保受理调查表》及相关材料。同时向客户出具立项通知书,并收取项目评审费。第十六条项目初审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规定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应向业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业务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第五章担保项目风险评审与决策第十七条担保项目风险评审(详细评审)包括两个环节:风险管理部项目风险评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评审。35第十八条风险管理部项目风险评审流程内容。风险管理部门接到业务部门提交的各项报批材料(第十五条规定)后,部门经理需制定评审计划,确定项目风险评审负责人,按相关规定进行评审。项目风险评审的主要内容有:(一)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查报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审查完毕后,风险管理部向业务部门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书》提请业务部门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或对风险管理部有疑问的事项作出书面说明。(二)项目风险评审。合规性审查完毕后,项目风险评审负责人可采取资料分析、现场考察核对以及其他必要的风险审查形式对报批项目进行风险评审,最终形成《担保业务风险评审报告书》。担保项目风险评审意见分为两类:同意、不同意。担保项目风险评审一般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第十九条项目风险评审一经结束,风险管理部需将评审结论为同意的项目资料(《担保业务报批表》、《担保业务风险评审报告书》及其他附件资料)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评审,将不同意担保的项目资料退还业务部门。第二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风险总监、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保业务部负责人、咨询专家等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风险总监担任。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第二十一条会议评审工作程序:36(一)风险管理部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须审
本文标题:担保业务操作规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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