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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华能营口仙人岛(2×50MW)热电新建工程全厂安装工程3号标段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3号标段)合同1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0月18日签订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甲方通过2014年月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以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捌佰玖拾捌万元为工程(工期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施工、竣工、保修等所做的投标书,由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承担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建设施工。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1.甲方委托乙方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营口仙人岛(2×50MW)热电新建工程工程项目地址:厂址位于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内的滨海大道与南仙路交汇点的西南面。工程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50MW背压燃煤机组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争创国家优质工程。2.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件”、“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3.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本标工程施工、竣工、保修工作,并递交由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的不可撤消的履约保函正本壹份,格式见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D(履约保函格式)。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附件C(施工合同费用支付)中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报酬。5.本合同组成文件材料及其使用和解释的优先顺序为:5.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材料;5.2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和修改文件材料);5.3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A(施工合同的范围和内容)、华能国际电力基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3号标段)合同2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B(工程物资管理)、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C(施工合同费用支付)、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D(履约保函格式)、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E(合同价款调整);5.4中标通知书;5.5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件;5.6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件;5.7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5.8乙方投标报价书;5.9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5.10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6.上述条款第5.1条是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应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7.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8.本合同由合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署订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待乙方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后合同正式生效。9.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等合同文件材料)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打印姓名并签字)委托代理人:(打印姓名并签字)法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法定地址:电话:0417-6578200电话:传真:0417-6578201传真:E-mail:E-mail:邮编:115009邮编:开户银行:建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户银行:帐号:21001687305052510363帐号: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3号标段)合同31.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件1.1.定义及解释1.1.1.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1.1.1.“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施工合同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乙方同意外)。1.1.1.2.“乙方”指承担施工合同和施工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甲方同意外)。1.1.1.3.“合同”是指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招标文件补遗、招标文件、投标书、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工程量清册、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1.1.1.4.“开工日期”指甲方发出的工程开工日期。1.1.1.5.“竣工日期”指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的日期。1.1.1.6.“工程质量监督”指华能各级质监机构(华能国际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1.1.1.7.“文件材料”指任何书面报告、计算书、原始计算依据、图纸和其他以书面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以及任何电子版文件。1.1.2.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1.1.2.1.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拒收或延误。1.2.适用法规和依据1.2.1.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电力行业规范、华能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本合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及规章、以及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1.2.2.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材料、工程建设合同文件材料。1.3.合同语言1.3.1.本工程合同文件材料的合同语言除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均使用中文。1.4.技术文件材料、图纸提供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3号标段)合同41.4.1.合同中的技术文件材料、图纸的提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满足于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文件材料及施工图纸的数量。1.4.2.合同外的技术文件材料、图纸提供:乙方需要的技术文件材料及施工图纸的数量超过合同数量(用于合同工程施工)时,则费用自理。1.4.3.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上述技术文件材料及施工图纸。1.4.4.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材料。1.5.补充图纸和指令1.5.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为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1.6.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6.1.进驻现场:甲方应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所有发运设备及乙方装备进入现场的场地。准予乙方进驻现场,并要求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1.6.2.许可及道路通行权:甲方应给予现场内所有工程需要的,包括允许工作、道路通行及确认的许可。1.6.3.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协调各承包人间的关系。1.7.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7.1.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根据本标工程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为本工程制定的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并完成本标合同工程和保修。1.7.2.信息管理(基建MIS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软件的使用):1.7.2.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置基建MIS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软件应用设施及相关人员,并建立健全相应体系,以便基建MIS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软件应用服务于本工程达到更高的水平和更好的效果。1.7.2.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采用基建MIS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软件编制网络进度计划,使用统一的工程代码及WBS编码,并每周与甲方交换数据,网络由甲方提供,乙方应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安全性并及时更新。甲方将根据基建MIS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报表提供的工程量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并支付。1.7.3.报表和报告: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月向甲方提供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机械和劳动力等情况的报表。乙方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甲方。1.7.4.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乙方必须对整个现场的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3号标段)合同51.7.5.错误的通知:乙方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1.7.6.乙方负责与地方关系的协调。1.8.工程转包和分包1.8.1.乙方不得对本工程进行转包。若进行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合同,并扣除履约银行保函。重要工序不得分包。1.8.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1.8.3.如有计划分包项目,乙方必须写清项目及对应分包商的资质、业绩等情况,并报甲方审查。乙方如在甲方的同意下分包部分工程,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工程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1.8.4.经过甲方同意分包的项目不得再次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1.8.5.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所承担的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1.8.6分包队伍必须纳入乙方范围内进行统一管理,乙方应委派安全、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分包队伍的安全、技术等日常管理工作,杜绝以包代管。1.8.7.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进行分包,甲方有权扣减分包价款的10%。1.8.8.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质量监督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包代管。1.9.履约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1.9.1.履约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的截止日为:本合同工程移交生产之后第31日。1.10.现场踏勘1.10.1.在乙方提交投标书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水文、地质资料及现场踏勘条件,乙方应对这些资料和踏勘情况自行负责解释。1.10.2.乙方参与所有本合同工程的活动应被视为是建立在乙方理解了上述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对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的。1.11.进度计划1.11.1.提交进度计划: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里程碑进度采用基建MIS或类似工程计划管理软件编制相应的各级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根据甲方的需要或工程情况对其编排的网络进度计划定期进行调整和修订。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3号标段)合同61.11.2.网络进度计划内容应涵盖本标段的工作范围以及为完成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外部条件(如:图纸、设备、施工临时设施等)。计划必须用准确的逻辑关系反映施工安排以及工艺约束关系,并满足上级计划质量控制点的要求,任何不合理以及多余的逻辑关系不应编入网络计划。为了进一步说明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施工单位应在提交进度计划的同时提交施工方法说明报告及相应的资源配置计划和资金计划。1.12.现场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12.1.乙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为本工程制定的相关规定。1.12.2.除非另有协议,在履行本施工合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承担如下条款的责任:1.12.2.1.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他人的安全及方便,在甲方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1.12.2.2.乙方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1.12.2.3.本合同工程施工区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由承担本标的乙方负责,并服从甲方管理。1.12.2.4.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及时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乙方的设备和材料储存并做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所有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1.12.2.5.现场的清洁按施工区范围,划分责任区,定期检查,甲方对违反清洁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并令其清扫。并将现场场地的整洁列为验收内容。1.12.2.6.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乙方应立即从已签发证书的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乙方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拆除、撤走,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1.12.2.
本文标题:营口仙人岛全厂安装工程(3_标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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