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摘要:本文首先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入手,然后阐述和分析了当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程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如下办法:第一条建设工程必须有公司投资计划(非招标),建设单位在发包施工任务前,必将施工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及相关资料原件报公司基建部门审查,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安排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以计划为准的单位工程名称),必经建设单位初审后报公司基建、计划、审计部门审批,最终审批施工图预算作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标的的依据。建设单位及时将审批完成的施工图预算报基建部门。基建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签订施工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同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事项协商草签在施工合同中。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有下列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单位建筑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建承本工程的组织机构及质量、技术、安全负责人名单。以上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基本建设处、政策法律处各1份)。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承担此项工程)必需参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合同草签后,7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按照公司《合同审查表》的审查程序报审,办理完所有手续(包括网上审批)后,将施工合同返回基建部门、法律部门。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返回基本建设处、政策法律处,建设单位将在准办理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手续时,公司不予签失,财务部门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第八条建设工程投资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公司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投资在5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可直接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按公司集中采购规定执行。第九条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按照一工程一合同。所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名称应与公司批准的计划工程名称相一致。第十条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法人或建设单位要对合同文件,包括有关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做好系统分类,及时归案妥为管理保存。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有关资料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在年审期内有效(如在期限内再承包工程的,不需再提供复印件),超期限的无效。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其填表顺序是按照合同承办人填写部分、基层财务、基层法律部门、基层领导,公司业务部门、公司计划部门、公司财务部门,公司领导,公司合同管理部门逐项填写的;建设单位填写部分的先后顺序,可按照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掌握。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审查权限,向公司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部门正式送审合同前,应当按照原规定履行合同网上审查程序,并在完善网上合同预审意见后,再进行正式的书面合同审查程序。同时,基层合同法律部门,应严格审查合同,并提出基层合同审查意见。第十四条施工合同未签定,建设单位擅自安排开工的,今后不办理补签施工合同。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专(兼)人员负责管理。第十六条招标工程签定合同时必须把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中标单位)、相关文件资料及中标单位资质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报基建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十七条招标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有下列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资料;4、施工单位建筑业资质证书;5、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委托书);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9、本工程的质量、技术、安全负责人名单。以上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基本建设处、政策法律处各1份)。第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示范合同文本。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的合同。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一、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2008年12月,重庆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79个,发现有70%合同不规范,一旦这些工程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二)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三)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一)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三)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一5%;而合同管理得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一要完善合同范本。在工程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签署的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二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建筑企业还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四)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企业不断适应工程建设的最新规范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参考文献: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于立中.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082《工程管理》.刘志.北京出版社.2008.083《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于立中.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084《大型集群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与实践运作》于立中.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08
本文标题: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14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