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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FinancialFuturesExchange经济贸易学院杨帆经济贸易法律与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FinancialFuturesExchange第七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违约责任第七节合同的担保一、合同与合同法(一)合同(指民法合同,非劳动法、行政法合同)又称契约,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特征:私法(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合法)、财产交易法、主体责任的相对性【注意】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第一节合同法概述杨帆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二、合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买卖、租赁,赠与2、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买卖,赠与、无偿借用、无偿保管3、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借用、民间借贷、保管、定金、寄存4、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5、有名合同、无名合同*6、主合同、从合同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4-杨帆*4、要式合同(1)书面:不动产的有关合同、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2)登记:不动产、特殊动产、抵押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注册商标转让合同;(3)批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4)公证: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5-杨帆*5、有名合同“15种”(1)转移财产权力:买卖合同、供电水汽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2)交付工作成果: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3)提供劳务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4)技术合同(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举例】用100元人民币换两张50元人民币是无名合同,用650元人民币换100美元是买卖合同。-6-杨帆补充: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并在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举例】1、某洗衣店小票上附注:“本店如因意外有遗失或损坏衣物等,按洗衣价最高赔偿2倍。”“显失公平”2、某实弹射击娱乐场,当事人因他人操作失误造成身体受伤,射击场以公开张贴的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则,责任自负”为由拒绝赔偿。“高风险行业,不能主张免除人身伤害的格式化免责条款”-7-杨帆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内容指当事人就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沉默形式)-8-杨帆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才可采用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又称合同的签订,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使各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9-杨帆合同订立程序——要约、承诺(一)要约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举例】“新鲜的冰糖葫芦,2元一串。”应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明确的标的额、标的额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10-杨帆【比较】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的商业广告。特定情况下广告也可被视为要约,从而对广告发布者具有约束力。【举例】开发商就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某开发商打一广告:“本高层小区绿地率50%,容积率4,小区内有幼儿园”,价格比邻小区单价高500元。-11-杨帆1、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受要约人2、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生效前到达、生效后承诺前到达比较:前者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损害,后者可能产生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3、要约的失效*拒绝、撤销、届满、变更-12-杨帆*2、案例: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行为构成要约吗?可以撤销吗?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吗?-13-杨帆*3、【案例】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购买布艺沙发。请问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14-杨帆(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1、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2、承诺的生效时间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撤回生效前4、承诺的迟延*超过承诺期限,新要约承诺的“迟到”: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超过期限不接受的,该承诺有效。-15-杨帆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举例】A向B发出要约,决定的承诺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0日。B如果1月12日发出承诺,那么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除非A及时表示同意如果B于1月3日发出承诺,正常情况1月5日到达,结果1月12日才到,该承诺有效,除非A及时通知B不接受该承诺-16-杨帆【案例】网友发现联想美国网站将ThinkPadT61以224美元的“超低价”销售,引来大量消费者网上订购,一些中国消费者使用国际信用卡或借助美国亲朋好友下了订单并最终成功付款。请问购买合同成立吗?如果合同成立联想公司可以撤销合同吗?-17-杨帆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1.合同成立的时间*(1)承诺生效时(2)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书(3)签订确认书时信件、数据电文2.合同成立的地点(1)承诺生效地(2)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地合同书(3)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信件、数据电文-18-杨帆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注意】合同形式要件不完备(如当事人未按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或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举例】甲乙双方就一项建设工程合同的全部条款达成一致,由于工期紧张,在双方书面合同形成之前,施工方已经派施工队伍开始挖地基,建设方也为施工方提供了场地。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虽然合同的成立在形式要件上不够完备,但当事人已通过为对方所接受的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行为,表明合同关系已经存在并成立。-19-杨帆2014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2014年4月30日B.2014年5月3日C.2014年5月8日D.2014年5月9日-20-杨帆练一练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21-杨帆练一练四、缔约过失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因一方当事人过错,致使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5)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产生的时间不同(生效前、生效后);赔偿范围不同(信赖利益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22-杨帆【比较】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导致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合同生效: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生效。【举例】质押合同双方签字合同成立,质押物交付质权人生效。-23-杨帆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1.指已依法成立的合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2、合同生效的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24-杨帆3、不同类型的合同,生效时间不同自成立时生效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或失效)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或失效)*-25-杨帆*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举例】张某欲购买李某的1辆旧的小汽车,但对该车的车况不放心。于是二人在买卖该车的合同中约定,如果在该车能顺利通过下一年度年检,张某就购买该车。【注意】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或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或不成就)。-26-杨帆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主要是因为合同主体资格的欠缺,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1、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2.相对人具有催告权和撤销权第三方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追认前善意第三方可撤销-27-杨帆*(1)【举例】小张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5000元的山地车。后张某因迷上网络游戏,私自将山地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追认或拒绝的除斥期间为1年。【注意】纯获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追认。-28-杨帆*(3)【举例】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卖给丙。如果乙是以甲的名义出卖的,构成无权代理的合同;如果乙是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的,则构成无处分权的合同。【注意】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9-杨帆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请示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的合同。3类:(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法律后果:(1)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2)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经济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注意】撤销权的时效。(1年)-30-杨帆*(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案例】甲汽车销售公司派业务员到乙汽车生产公司购买A型号汽车,由于乙方人员没介绍清楚,甲公司业务员错签成B型号汽车。乙公司发现市场上B型号车销量不错,于是提货付款。如何认定此次买卖行为?如果过了一段时间B型号车滞销了,甲公司还能退还B型号车并要求乙公司退款吗?-31-杨帆【分析】业务员对标的物发生误解,并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甲公司不能撤销。因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32-杨帆四、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不发生效力。
本文标题:第07章合同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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