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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公共教程人力资源部序言: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自主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一、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范围包括8类具体为版权,版权的邻接权,专利权,科学发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商业标记权,反不正当竞争,其他智成果权。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二、知识产权的分类1、工业产权2、版权3、广义的知识产权还包括“边缘保护对象”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三、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1、无形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可复制性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四、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私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包括夫妻财产权、股东财产权、商标财产权、公司财产权、著作财产权、专利财产权、土地财产权、保险财产权等。人身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身份权包括:亲属权、配偶权、荣誉权。案例:学生诉学校侵犯人身权学校道歉赔款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案例:学生诉学校侵犯人身权学校道歉赔款未成年学生小静诉北京市21世纪实验学校侵犯人身权一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校因接受家长委托后未能妥善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其教师又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而被终审法院判处向小静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和退还小静及其家长经济损失、学杂费等12885元。对于未成年学生小静与其所在北京市21世纪实验学校间的人身权及教育管理纠纷,本报曾于2001年五六月间进行连续报道,后又对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的情况予以追踪报道,引起了广大读者对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问题的热切关注。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并无不当,小静出走属于违反学校纪律擅自离校的行为,学校对此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因此判决驳回了小静及其家长的一切诉讼请求。接受小静及其家长上诉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的义务及责任,特别是北京市21世纪实验学校这种封闭式管理的学校,在学生家长将未成年的孩子送往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即与家长之间建立了对孩子的委托教育、管理职责的关系。正因为该校不积极履行义务,构成了对委托人的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小静班主任刘某在行使职务行为时,未征得小静监护人的同意且未经法定程序即拆开小静的信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构成了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侵犯,应当承担责任。小静及其家长要求学校赔礼道歉,及返还剩余学费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其合理部分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故此,作了上述判决。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二节WTO与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纳入WTO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二、知识产权是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三、TRIPS是WTO中最重要的的协议之一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三节知识产权法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包括国内、涉外和国际保护三、中国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成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四节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一、如何学习、了解、研究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国际公约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概况影响最大的是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4《世界只是产权组织版权条约》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二章专利法概述第一节专利的基本概念一、专利(Patent):是专利权(PatentRight)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第二章专利法概述二、专利法1、专利法专利法(PatentLaw)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专利法是一种主要知识产权法。2、专利法的主要内容主体、客体、内容等。第二章专利法概述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一、种类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实质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公共利益2、专利性: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第二章专利法概述第三节专利法的内容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制造权2、使用权(权利穷竭原则)3、许诺销售权(OfferingforSale)4、销售权5、进口权(国际权利用尽原则)6、标记权7、转让权8、许可权9、质押权第二章专利法概述三、专利权人的义务1、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的义务2、积极实施其专利的义务3、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说明:不得以保护专利权为理由,不合理地限制商品平行进口。商品的平行进口(ParallelImport)又被称为“灰色市场进口”(GreyMarketImports),是指合法制造和销售的、与国内某权利持有人持有的相同的知识产权的商品的进口。4、缴纳年费的义务第二章专利法概述第四节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侵权的含义狭义的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广义的专利权侵权,还包括假冒专利的行为。2、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应该遵循世界上多数国家和TRIPS所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即主要适用、特别是在对直接侵权的行为的认定时,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般是对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及确定损害赔偿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3、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案例:专利侵权案例分析甲于1996年2月14日向国家专利局就其发明的食品机械A提出一发明专利申请,1997年5月10日,该专利申请公布,1999年3月14日专利局授权并公告。2000年1月1日,甲与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实施该专利5年。乙生产食品机械A,同时也生产该食品机械的零部件B,2000年6月份丙购买了一批食品机械A和零部件B自行组装食品机械进行销售,因乙公司销售零部件B价格较高,丙公司在用完零部件B后,从丁公司处购买100件零部件B组装食品机械A用于生产食品。2000年8月,乙发现了丁公司销售零部件B的事实,经调查,乙发现丁公司自1996年1月份即已开始购置厂房,装备生产线并购买了生产200台食品机械的原材料,1996年3月1日正式投入生产,以每月生产10台食品机械的产量提供产品。因销售火爆,丁公司在第一批产品生产完毕后,加装了一条生产线继续扩大生产,同时开始生产零部件B,1998年10月1日,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生产销售食品机械A的事实,并立即于1998年12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承担侵犯专利权的责任。乙公司于2000年7月向丁公司发了一份律师函,未继续追究丁公司责任,2003年4月份,乙公司发现丁公司仍在生产并销售食品机械A和零部件B,一纸诉状将丁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丁公司就其生产的所有产品承担侵权责任。请分析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首先,乙没有起诉权,在甲声明不起诉的情况下,才有起诉权。丁公司自1996年1月份即已开始购置厂房,装备生产线并购买了生产200台食品机械的原材料--------这个不能算是做好了生产准备,除非丁可以提供产品的设计图纸,摸具等说明在专利的申请日前已经完全有能力生产该食品机械A的证据。如果不能则不享有先用权。若丁能证明他在申请日前做好了准备,应当享有先用权,个人认为应当认为丁可以原计划的生产线的生产能内继续生产食品机械A(即每月生产10台食品机械),其余的则为侵权。另外,零部件B若能直接组装成食品机械A则构间接性侵权(承担赔偿责任),此时由于丙和丁串通承担连带责任。零部件B只是A的一部分时由于B没有专利权,则丁和丙不侵权。也可起诉丙,丙此时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明知丁侵权,如果丙能证明他不知丁为侵权且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则不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概述一、商标与商标法1、商标与商标权商标(TradeMarks)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别的可识别的标记。商标权(RighsofTradeMarks)又称商标所有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权利.第三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概述2、商标的分类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制造商标、销售商标与证明商标按商标的使用者分类:个体商标、共有商标和集体商标按商标的特殊性质分类:驰名商标(Well-knownMarks)、著名商标(FamousMarks)、知名商标(MarkswithReputation)联合商标(AssociatedMarks)如“全聚德、德聚全、聚全德”烤鸭店第三章商标法第二节商标的注册审查形式条件与实质条件的审查驰名商标的特出保护第三章商标法第三节商标权的内容及其限制一、权利共十二条12、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3条》二、义务第三章商标法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一、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侵权的含义:狭义的商标侵权是指在商标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标(包括服务)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广义的商标侵权,还包括假冒商标的行为。第三章商标法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二、商标侵权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应该遵循世界上多数国家和TRIPS所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即主要适用、特别是在对直接侵权的行为的认定时,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般是对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及确定损害赔偿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三、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案例分析超范围使用商标被罚三万商标超范围使用同样违规,日前,南京唐丘工贸有限公司为此付出3万元的代价。据了解,该工贸公司在销售接缝纸带、美纹纸产品中使用了“美伽”注册商标,但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注册了“美伽”商标并获得许可,但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的商品根本不包含接缝纸带和美纹纸这两个商品。该公司共分装销售了此类互接缝纸带、美纹纸共计7634箱,非法经营额近30万元,从中违法获利13万余元。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都有其严格的核定使用范围,即一件注册商标只能使用在它注册时核定的商品种类上。否则即使是自己的商标,同样构成冒牌。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版权(Copyright)又成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大陆国家法系国家,称之为作者权(Author’sRight),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版权(Copyright),日本称之为著作权。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版权从内容上包括两类权利,一类是经济权利(EconomicRights),又称为财产权,另一类是精神权利(MoralRights),又成为人身权(PersonalRights)(一)版权的经济权利1、复制权2、出版权3、发行权利4、演绎权5、传播权6、追续权7、质押权第四章版权法概述(二)版权的精神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第四章版权法概述二、版权的邻接权版权的邻接权,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版权相关的权利”,是指通过传播媒体将作品内容传播给公众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用的民事权利。狭义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广义的邻接权包括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除了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还包括出版者权第四章版权法概述四、版权法版权法是调整因作者创作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版权法是一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法第四章版权法概述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一)共性1、同是知识产权2、同是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3、同样在经济领域得到广泛应用4、两者之间存在重叠、交叉、制约关系第四章版权法概述(二)区别1、工业产权强调工业再现性(实用性),版权强调可复制性(如艺术品与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和版权保护)2、工业产权保护条件较严格,版权保护条件
本文标题:知识产权公共教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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