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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包方(简称甲方):浙江恒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简称乙方):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将31省道延伸线诸暨金村至金沙段改建工程第一标段以责任承包的方式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乙方同意在接受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所有条款约束的前提下承担本工程所有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此责任书。一、工程名称:31省道延伸线诸暨金村至金沙段改建工程第一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二、工程地点:绍兴市诸暨三、合同造价:玖仟肆佰伍拾壹万壹仟叁佰壹拾玖元(¥94511319元)四、合同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全部完工,共2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起始日期为准)。五、承包内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全部内容。六、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乙方自负盈亏。七、费用结算:1、合同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上缴工程结算总价(以审计后的最终决算总价为准)的3%作为工程管理费。如该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90(含)分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含)分以上,则甲方按工程决算价的0.7%返还给乙方,即甲方收取的管理费为决算价的2.3%。涉及本工程各种保函手续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管理费及各种税收及费用随每期到位的工程款同步收取。3、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委派人员工资标准如下:项目经理18万元/年、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15万元/年、其他人员10万元/年,人员工资自工程开工起开始支付,每半年收取一次。上述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及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用等有关费用由乙方直接开支。八、履约保证金:甲方向业主提交了¥4725566元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为银行保函),为此履约保函乙方向甲方支付了¥1417670元现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抵押金不计息,通过交工验收后退还乙方。-2-九、动员预付款(如有):甲方向业主提交¥9451132元的动员预付款保函,为此保函乙方向甲方支付¥2835340元现金,作为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抵押金。待工程开工预付款在中期计量中扣完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抵押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十、计量与支付方式:(一)计量1、乙方负责原始资料的整理并向上报计量报表。2、甲方以监理和业主书面批复后的工程量为依据,按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单价与乙方办理结算(最终决算数量以审计部门审定数为准)。(二)支付方式工程款要待业主资金到达项目部帐户后,乙方凭经甲方书面确认的结算单向甲方提交用款计划,经甲方审核后予以使用。(1)、中期支付:凭结算单按每期到位的工程款扣除各项费用后支付。(2)、终期支付:待业主批复、经审计审定完毕、业主资金款到位且甲方已同业主办理结算后支付。3、所有工程款均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十一、财务制度:按甲方的财务制度执行。1、本工程财务工作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令、政策、税收及有关财务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自觉交纳有关法定的税费。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认真核算工程成本,财务收入与支出必须相匹配,成本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取得合法会计凭证做帐(不准以白条抵账);有关合同、工程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原始资料交甲方归档或备案。3、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时编报财务计划、工程决算等。4、支付当期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当期工程款支付款项的材料发票和劳务发票(劳务发票不超过结算价的20%)。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汇至与本项目部发生业务往来的单位时,税金由乙方承担。十二、工程进度与质量:根据甲方《工程管理规定》,甲方从该项目第三期计量款中暂扣20万元,-3-作为进度、质量、安全保证金。若本项目顺利完工,满足业主总体要求,甲方暂扣的保证金在最后一期计量款时返还给乙方。如在项目实施期间,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为该工程顺利实施而对保证金进行使用,直至满足工程需要为止。1、本工程的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经交竣工验收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甲方将按乙方违约处理。2、业主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的行为,不能成为乙方停工或延迟交竣工之理由。但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索赔等相应的维权工作。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进度或安全等问题而受到市质监(安监)站、业主、监理部书面批评或整改通知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和整改。如果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已经对甲方在公路建设市场上的信誉构成损害的,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0元。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重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受到市质监(安监)局、建设单位书面表扬或建设工程立功竞赛优胜,业主的奖罚由乙方享受。5、乙方应按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原始资料的积累、保管、整理并及时上报移交。由于资料错误或残缺造成移交困难的,甲方有权安排人力、物力进行返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能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安全的完成本工程并已经严重损害甲方信誉的,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另行高价安排施工队伍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三、安全管理: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树立必要的安全警戒标志,严格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防止事故发生,万一发生事故,其费用由乙方自理。2、乙方应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及防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方面的规定及制度,安排专职安全员一名,并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且按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如乙方拒不实行,甲方有权代为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3、在施工期内,乙方应遵守当地各级政府的法规、政令,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各类治安、生产等事故及时上报。乙方必须承担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质量事故、涉及车辆营运、人员伤害等全部责任及赔偿。如发生下列情-4-况之一甲方处以10至20万元罚金:1)发生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等及质量责任事故,受到县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2)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十四、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按照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贰年,该期限内乙方须承担起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十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派赵胜利为本项目的甲方代表,并派遣专职安全员对该项目的施工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工程进度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协助和监督,乙方需为甲方委派人员的现场配备相符合的工作和生活设施及必须的交通工具。(2)甲方协助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和施工班子,各岗位主要责任人和技术骨干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任;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换不符合条件或甲方认为不合适的人员。(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农民工工资及外欠款的发放,并随时进行检查,在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或外欠款时,甲方具有从工程款中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和外欠款的权利。(4)办理双方认为需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事宜。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以为乙方代表,负责本项目工程日常管理工作。(2)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组织精干的施工队伍,配置满足本工程实施所需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周转资金。乙方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甲方(包括业主)认可后方可上任,并服从甲方管理。(3)乙方承担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事宜,直到工程圆满通过业主的竣工验收。(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转包或切块分包本合同工程,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并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按照本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应及时上缴管理费,并按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报送“工程月报”、“工程结算单”及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根据甲方的《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试行规定》,定期开展成本核算和分析工作。(6)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性调-5-整、地方政策处理、自然灾害、物件上涨、工程质量、机械事故、施工人员及第三者的伤亡事故及对外债权、债权等)。(7)乙方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乙方因工程的需要而聘请的员工,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承担员工工作期间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乙方应确保及时发放民工工资、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介入处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法院或劳动部门判(裁)决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代为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相应款项亦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8)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上报甲方备案或审批同意后实施。乙方须维护甲方的信誉,使甲方免受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害、诉讼损失和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任何事宜。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相应款项亦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9)乙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法定的保险,保单复印件须交甲方备案。(10)乙方按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填报原始资料,签订手续完备、并做好原始档案归档工作,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移交工程相关档案,否则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11)乙方对项目管理人员的非正常调换或虽正常调换、但未按合同规定程序和要求报业主审查批准,或替换人员资格、技术职称等条件低于合同强制性要求而致使业主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的,处罚的违约金由乙方承担。(12)办理双方认为必须由乙方办理的其他事宜。(13)乙方应为甲方协调好本项目的信用评价工作,必须保证本项目的年度信用评价中,建设单位及绍兴市交通主管部门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本项目得分在96分以上,否则因该工程影响了甲方的年度信用评价,乙方需向甲方承担本工程造价的2%违约金。十六工程索赔、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监理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监理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乙方亦同意无条件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十七不可抗力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6-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甲方只配合乙方按招标文件、法律、法规等对业主提出变更、补偿、索赔,直至法律诉讼,为乙方争取应得的权益,但甲方只配合不承担责任。十八、违约责任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期内,乙方无权变更甲方与业主所订立合同内容。发生下述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经催告直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可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的10%的违约金。另外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1、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本工程保质保量按期交竣工;2、工期严重滞后且整改不力或工程质量出现较大问题受业主或当地质监部门在业内发出通报,而乙方的整改措施和结果又不能达到业主或当地质监部门要求的;3、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引起的各种仲裁诉讼导致甲方银行帐户被冻结、划拨。而乙方又不及时妥善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5、不按期上缴管理费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6、工程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场的;8、乙方以资金短缺等为由严重偏离业主要求的进度计划;9、业主责令乙方退场的;10、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业主收取工程款的;11、私自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而向甲方转嫁债务的;十九、其他因工程施工需要,刻制浙江恒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31省道延伸线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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