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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理论文章 > 第二章__旅游合同法律规范
第一章旅游合同法律规范第一节旅游合同法律规范概述第二节旅游合同的订立第三节旅游合同的效力第四节旅游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五节违反旅游合同的法律责任学习要求了解旅游合同的概念及调整范围。熟悉旅游合同的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争议解决的途径。掌握旅游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掌握旅游合同的订立的方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第一节旅游合同法律规范概述一、合同与旅游合同二、旅游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三、旅游合同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生活中的合同无处不在人家找你借钱是借款合同你坐公交车是运输合同你把自己的钢笔送人是赠与合同超市存包是保管合同到裁缝铺做衣服是承揽合同到影碟出租店租碟子是租赁合同通过中介租房子、找工作、相亲等是居间合同和工作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让家政保姆送孩子上学是委托合同一、合同与旅游合同合同(contact),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情形: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行政管理关系;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管理关系。在旅游过程中,旅游业的经营者和旅游者同属于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旅游经营者在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需要订立合同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此类合同应当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旅游合同:指作为平等主体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旅游权利义务关系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束和保护的民事协议。有学者认为,“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际上这个概念所指的是广义的旅游合同,它并没有限定旅游经营者的范围。狭义的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者与旅游业者之间签订的合同。1970年布鲁塞尔《旅行契约国际公约》、德国、台湾民法典对旅游合同的立法都是采取的这个范围。我国民法典在起草过程中,曾于2002年9月提出的讨论稿中将旅游合同定义为“旅客交付费用,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合同”。二、旅游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民事行为关系我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对旅游合同并无明文规定,因此,旅游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24条对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作了原则性规定,即“本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补充: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三、旅游合同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遵守法律和维护公德原则地位平等;意志平等;权利平等。当事人订立合同是自愿的,完全由自己的意愿决定。自愿选择订立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自愿约定合同的内容。自愿选择合同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协议补充或变更有关内容,也可以自愿协议解除合同。当合同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选择地域管辖的自由。旅游者的给付与旅行社的对等给付之间的等价性;旅游风险的合理分配;其他合同负担,如违约责任的合理分配。当事人应当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不得以损害他人为目的滥用权利,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景导入]一天,王先生正在办公室上班,接到朋友李先生的电话。李:最近我们旅行社推出一条新的旅游线路,价格比较优惠,你有意参加我们的旅游团吗?王:我很想去,但价格有点贵,能否便宜点?李:你如果决定去,我们签合同时再协商。第三天,王先生到旅行社准备签订合同,李先生递给王先生一份旅游线路安排表。王先生对旅游行程的安排比较满意,从但对旅游价格提出了异议。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协商,最后双方对旅游价款达成了一致,准备签订旅游合同。王先生犹豫了:“我已有旅行社的旅游行程安排表,旅游费也交了,还要不要签订一份旅游合同呢?如果要签合同,应当写明哪些内容?”王先生和旅行社订立旅游合同应当载明哪些内容?王先生和旅行社订立旅游合同应当采取何种形式?第二节旅游合同的订立一、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二、旅游合同的形式三、旅游合同的内容合同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和组织两类,自然人是因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包括国内公民、外国人及无国籍人。组织包括法人组织和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资格,人权的体现。一出生法律就赋予这种权利。如生命权、肖像权、人格尊严权、继承权)。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能不能做这件事,能力的体现)。一、旅游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精神正常的人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一)旅游者主体合法在实际过程中的运用:8岁的小学生拿着压岁钱来到旅行社要求报名参加户外探险旅游。请问你是旅行社工作人员,如何处理?假设旅行社工作人员接受了报名,作为马小跳的家长是否有权要求退回报名费?为什么?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始于企业成立时,终于企业倒闭时。合法体现:有营业执照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超范围经营订立的旅游合同无效(二)旅游企业(法人)代订合同:旅游当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另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法律特征:•要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合同;•代理人做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签订;•委托人享受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约定中的义务。(三)代理人代订合同在实际的运用2008年9月初,南昌游客王某等39人与当地某旅行社签订北京八日游合同,支付了费用。在北京旅游期间,旅行社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为此,该旅游团十分不满,遂与导游交涉后达成退款协议,由旅行社退给旅游团每人部分费用。回南昌后,当旅行团向旅行社索要退款时,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对退款协议不予认可,申明退款协议无效。退款协议是否无效?为什么?参考观点1.旅行社违约,游客索取退款是其法定权利。2.退款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导游是否有签订退款协议的授权书。3.退款协议无效时,游客可收集旅行社违约证据,向南昌市旅游质监所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电话电子邮件合同书当面联系传真假设你想去云南丽江旅游,你会采取什么方式报名参团?1、什么是要约?(发盘)要约,订约提议,指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够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当事人称为受要约人。《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二、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2、要约需要具备的条件内容具体明确必须送达受要约人,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如旅游价格、旅游目的地、出发返程时间、交通工具、游览景点、娱乐购物、餐饮住宿等基本情况。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人以明示的方式发出受要约人或合法代理人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后,如果要撤回、撤销要约,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否则,要约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旅游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不向特定对象作出的意思表示行为。要约邀请具有两个特点: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是与要约的本质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引诱)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做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人不受要约邀请约束;内容不确定,不具备合同的内容条款。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向特定的人作出;具备法律约束力,要约人受要约约束;内容确定,包含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法》将寄送价目表,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拍卖公告、商业广告等规定为要约邀请。但是,上述意思表示并非绝对不能成为要约,视情况而定。某自行车商行在报纸上刊登促销广告称:节日促销,五辆全新名牌多功能自行车促销售卖。节日上午9时开始销售,先到先买。个体经销商李某第一个赶到商行,要求全部买下,商行称内部有规定,上述自行车只卖给16至25岁的自用的消费者;不卖给其他年龄段的人,更不卖给经销商。李某不服,起诉法院要求追究商场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某五金商场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现有凤头牌26型三档变速男式山地自行车三辆,红色,原价3600元,现价500元。节日上午9时开始销售,售完为止。王女士当日第一个赶到商场要求购买一辆,商场以男式车不售女性,王某不是最终消费者为由,予以拒绝。王女士则以商场违约为由,诉诸法院。案例一中,法院认为自行车商行刊登的广告属要约邀请,没有约束力,故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案例二中,法院认为五金商场刊登的广告已构成要约,王某到商场要求购买即构成承诺,五金商场拒售无理,判决五金商场给付王女士可得利益损失3100元(原价3600元减去促销价500元的差额)。案例一中的广告,对自行车的品种、规格、价值没有明确说明,只表明了自行车商行的订约意图,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不产生约束力,故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而案例二中的广告内容明确具体地说明了品牌、品种、规格、颜色、价值、价格等,构成要约。王女士承诺按要约付款,合同即成立。商场拒绝王女士的理由在广告中并没有说明,不能成立。故法院判决商场违约,应赔付王女士全部经济损失。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旅游线路报价单媒体旅游广告一条具体的旅游线路及报价(含有具体行程、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等内容)要约邀请要约(二)承诺(又称“收盘”或“接收提议”)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明确表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接受提议。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②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③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新要约;④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的期限内做出,否则视为新要约。旅游合同承诺的方式通知方式,如语言、文字、“作为”或其他直接表达的意思以明示方式作出。沉默或不作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视为不承诺。(三)旅游合同的成立要约邀请要约格式合同合同条款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新要约承诺承诺合同生效合同的订立实用案例某旅游运输公司打算转让一条豪华游轮,遂在报纸和电台上发布转让消息。个体业主张某知道后,去电询问并索要相关资料,公司传真了资料,报出了转让底价。之后,张某复电同意购买,但提出要给时间组织资金,公司同意给5天时间。第5天,当张某急匆匆地带着购货款赶到公司时,被告知游轮已被另一家旅游公司以超过底价的价格买走。张某当即要求公司对其往返路费、误工费、贷款利息等进行赔偿,遭到公司拒绝。请问:公司拒绝赔偿有无理由?为什么?要约邀请要约承诺新要约参考观点运输公司无理由。原因在于:运输公司的行为已违约;它违反的是不能向第三人发出出卖同一特定物要约的合同规定。运输公司在报纸和电台的广告行为仅是要约引诱,但自从运输公司将有关资料和标的提供给张某,并约定具体期限后,此行为便具备了要约的全部特征,运输公司一经承诺即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一旦违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旅游合同的形式旅游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指表现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旅游合同的方式。《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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