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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合同法合同法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概念及适用范围(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原则(四)合同法的内容二、合同的订立与成立(一)合同主体资格(二)合同的一般条款和格式条款(三)订立合同的程序(要约、承诺)(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五)缔约过失责任2合同法大纲合同法大纲¾三、合同的效力¾四、合同的履行(提问)¾(一)合同履行的原则¾(二)合同规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¾(三)涉及第三人的履行(向第三人给付,第三人为给付¾(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¾(五)合同保全1、代位权2、撤销权¾五、合同的变更与转让¾六、合同的终止七、违约责任(一)成立与效力(二)效力待定合同(三)可撤销合同(四)无效合同3(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概述----------概念及适用范围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¾特征(1)行为特征:是民事法律行为。(2)主体特征:地位平等主体间的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目的特征: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合合同同法法11、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合同法》》??AA、、甲与乙签订的购买货物协议甲与乙签订的购买货物协议B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议D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赠与协议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赠与协议(ACD)5(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11、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依法律是否明确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为标依法律是否明确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准所作的分类。(1)(1)凡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名称,为典凡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名称,为典型合同(有名合同)型合同(有名合同)(2)(2)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名称的,为非典型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名称的,为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合同(无名合同)(3)(3)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规定的1515种典型合同种典型合同62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是否相互承担义务为标准。以当事人双方是否相互承担义务为标准。(1)(1)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买卖合同。。(2)(2)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不互相享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只有一方负担给付有权利和负担义务,只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另一方不负相对义务的合同,如义务,另一方不负相对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赠与合同。。733、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依照合同的法定形式分为:依照合同的法定形式分为:要式合同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11)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规定必须具)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如捐赠合同和设立备一定形式的合同,如捐赠合同和设立抵押权合同抵押权合同((22)不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没有规定)不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如一般商事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如一般商事合同合同855、根据双方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是否给付事人的是否给付对价对价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借(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保证合用合同、保证合同)同)66、根据合同的、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交付标成立是否交付标的物的物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定实践合同(定金合同)金合同)典型例题9典型例题典型例题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A..保管合同保管合同BB..委托合同委托合同CC..借款合同借款合同DD..互易合同互易合同(ABC)10合合同同法法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偿合同?(?())AA..买卖合同买卖合同BB..借贷合同借贷合同CC..租赁合同租赁合同DD..付有保管费的保管付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合同(ACD)甲乙两兄弟,甲向乙借人民币甲乙两兄弟,甲向乙借人民币11万元,约定年息万元,约定年息800800元。问: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元。问: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A.A.有偿合同有偿合同B.B.无偿合同无偿合同C.C.单务合同单务合同D.D.双务合同双务合同E.E.实践合同实践合同F.F.诺成合同诺成合同11合同法的内容合同法的内容订立成立效力缔约过失责任履行转让变更终止效力待定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有效合同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承担违约责任12(一)(一)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1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2、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À注意的问题1、主体范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签约人与合同主体不同3、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并非当然无效问: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否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13合同法合同法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谁要求承担损失?(?())AA..甲公司甲公司BB..丙丙CC..刘某刘某DD..汽车运汽车运输公司输公司(A)14格式条款格式条款11、概念:、概念: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2、制订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制订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33、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指免除其法定责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指免除其法定责任任15加重对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依合同的性质本身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依合同的性质本身确定主要权利确定主要权利44、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理解上发生争议的,应当理解上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按通常理解予以予以解释。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采用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16¾原告李某诉称,一天晚上,其家中的电话突然不能通话,十分着急,便立刻与被告(该市电信局)联系,经查询得知因其逾期交费而被停机。¾李某认为电信局停机不合理,电信局提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在用户安装电话时,电信局曾给每个用户开出一个收据,收据的反面都印有“用户须知”,其中便有“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李某提出自己从没注意到收据的反面印有“用户须知”,即使知道这一规定,停机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停机前未通知李某,也没有催促其交费。由于突然停机使其遭受巨大损失,要求电信局赔偿损失,电信局拒绝赔偿,李某便起诉到法院17审理意见审理意见•本案在审理中;对于电信局制订的“用户须知”是否属于格式条款且是否有效的问题,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用户须知”中的规定是电信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属于行政规章,而不是格式条款,法院也无权审查该条款的效力。因此李某未按期交费,电信局有权停机。•另一种观点认为,用户须知的规定,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李某在安装电话时已经接受该条款,因此电信局停机是有合同上的依据的。•第三种种观点认为,用户须知的规定虽然是格式条款,但这一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应当被宣告无效。18被告开设一家实弹射击娱乐场所,原告带领第三人前往被告处练习射击,原告正欲举枪射击时,不巧第三人操作有误,将子弹射向离原告不远处的水泥地面,弹壳反弹击伤原告的脸部,因第三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住院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被告提出,射击操作规程有“违反操作规则,责任自负”。该操作规程公开张贴于射击场内,因此被告不应承担责任。19¾根据《合同法》第39规定,该射击场在其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注意事项,属于免除或者限制射击场责任的条款,并且已经以公开张贴这种合理方法提起相对人的注意,故应认为该注意事项即格式化免责条款已经订入了合同。但该条款是无效的。理由是:¾第一,该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实弹射击娱乐场所本身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业,经营者应当预见练习者会因为操作失误而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而保护练习者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是这种服务合同应有的内容也是被告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时依据诚信原则,被告也应当负有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附随义务。¾但被告却利用张贴注意事项这种方式,免除了其对练习者因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其实也就等于免除了其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故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应宣告无效。20第二,《合同法》第53条第1款明确规定,免除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而射击场并非医院等特殊行业,故其预先免除练习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的条款,应被宣告无效。必须指出,在本案中免责条款无效不应当影响到涉及练习服务合同的效力。而由于该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原告可以请求被告因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而违反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21习习题题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中,不正确的是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中,不正确的是(())A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B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C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D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格式条款22(三)合同订立的程序(三)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要约11、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是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具备的条件:具备的条件:((1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2)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排除戏谑性行为),表明)须具有订立合
本文标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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