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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药监局三定方案中与食品相关解读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改革时间表:总局→省级机构→地市级机构→县级机构2013年3月6月9月12月主要变动:省食药监局名称不变,将由原来的二级局升为一级局、正厅级单位。虽然机构合并了,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保留,省食药监局将加挂省食安办的牌子。省食药监局将由原来的12个处室增加为16个处室。其中,新增了科技与宣传处,该处室将参与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这是省食药监局首次设立专门的宣传处室。同时,原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处取消,新增了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监测处。省食药监局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将专门成立一个处室负责。四川省食药监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食品风险监测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应急管理处科技与宣传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组织实施食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参与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编制食品安全年鉴、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整合的职责:原省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责、省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商务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的职责:1.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健全食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机制。2.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推进管办分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3.规范食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2.负责全省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组织实施食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查食品广告内容。4.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5.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6.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7.指导市(州)、县(市、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8.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州)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9.承办省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其它职责:负责食用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负责及时对卫生厅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建议,并对风险评估结论为不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造成的,要及时通报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商务厅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与公安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发现食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厅;公安厅依法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人员编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按省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0名;食品药品稽查专员6名(正处级3名,副处级3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7名。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4名(含机关离退休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国家级领导班子:局长、党组书记:张勇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尹力副局长、党组成员:刘佩智、王明珠、滕佳材、吴浈(兼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五四党组成员:边振甲、孙咸泽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焦红省级领导班子:局长、党组书记、食安办主任:崔兆全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勇、魏夕和、张大中、罗文全(兼食安办副主任)食品安全总监、党组成员:杨俊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主任(处长)兼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刘刚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处长:王振平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张海峰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何珣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唐佑君食品风险监测处处长:李翔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中药民族药监管处)处长:曹力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吴锐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谢伟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处长:刘湜敏应急管理处处长:肖永琦科技与宣传处处长:李惠英规划财务处处长:李明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巫敏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处级)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齐克力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处级)医疗器械监管处:李春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处级)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张庆营
本文标题:四川省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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