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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4.1合同法概述4.2合同的订立4.3合同的效力4.4合同的履行4.5合同的担保4.6合同的变更与转让4.7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8违约责任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均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2.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二、合同的相对性主体上的相对性内容上的相对性责任的相对性练习题下列各项合同中,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是()。A.买卖合同B.借款合同C.培训合同D.监护合同D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承诺)☻合同的订立程序☻A向B买设备,A向B发传真,说明型号等等,但没有价格,让B报价。此传真主要内容不完全(缺数量和价款)。☻B收到传真后填了报价100万元又把传真发给A,内容完全了,B发的传真叫“要约”。A收到传真后觉得价格太高了,A又把价格改成10万元,发给了B,此时已经修改的要约的实质内容,原要约失效,新发的传真为“新要约”,如果B对此新要约“承诺”,合同成立。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要约邀请(1)要约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②乙向甲投标(要约)③甲通过竞标乙中标(承诺)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①甲向包括乙在内的10家发招标书。(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3)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并对商品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4)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的,则视为要约(某型号电脑4000元,8月8日前随到随购,数量不限)有奖销售广告、买、卖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是: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公告C招股说明书D悬赏广告D☻要约既可买方向卖方发,也可卖方向买方发。不要以人来判断。要以内容来判断。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P333(1)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撤回: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3)撤销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4)失效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①指定接收系统(网上卖货(婚纱)邮箱)②没指定,首次到任一系统③到达没看,到达即生效(与承诺达到时生效,一样)撤回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撤回,根本没生效才能撤回。所以应该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达到撤销生效后在对方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要约再让它失效。要约到后撤销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缺货时受要约人做)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做)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必明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办法,西式婚纱换成中式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明确表示:我等待你的答复之类)☻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例:下列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BCD【例题·单选题】2011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2011年4月30日B.2011年5月3日C.2011年5月8日D.2011年5月9日【答案】B【例题·单选题】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答案】B【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ACD考虑B时不要考虑C,若考虑上C那B也是对的,实际上B告诉你的是未确定承诺期限,即你没有理由相信不可撤销,不考虑C的话,你没有理由相信不可撤销。选项题是互相独立的。【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A.6月12日B.6月13日C.6月14日D.6月15日【答案】B3.承诺承诺期限P333(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2)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例题·单选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A.5月8日B.5月9日C.5月11日D.5月15日【答案】B4.承诺的迟延与迟到P333迟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该到因其他原因以未到,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承诺内容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约定对内容不得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必以明示通知方式作出,或依交易习惯及要约表明可以行为作出承诺的。如接到老客户要约:XX货到付款,其他如旧,未经承诺即发货。发货时承诺成立。承诺例:甲于8月7日以信件方式(当日邮戳)向乙发出要约,并言明可在10日内答复。信件内未载明日期。乙于8月9日收到该信件并于8月18日向甲发出通知承诺。甲未做表示。A乙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B乙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甲未做任何表示C乙的通知为新要约,但甲不做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D乙的通知为新要约,甲不做表示,故合同未成立D5.承诺内容(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由于“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1.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未同时进行的,最后一方当时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或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AB签订100万元的合同,以合同书的形式,未签字盖章前,A发货,B付款,或未付款,但表示接受货物已验收入库,合同是否成立?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应该是签字盖章起合同成立。但《合同法》同时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B既然付款或验收入库视为以行为方式承诺,合同成立。☻链接: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A与B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主),双方约定B支付A定金10万元,定金合同(从),并以支付定金为主合同生效的条件,B未支付定金,A就向B发货了,而B也接受了货物,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成立,主合同已经处于实际履行状态。☻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有:多☻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26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0日到达甲。☻BCA实质性变更,地点:北京----莫斯科【例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答案】C2.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例题·单选题】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答案】C三、合同形式和内容数量价款或报酬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的地点和方式质量合同的标的主要条款四、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预先由一方拟定,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比如保险合同,都是保险公司事先订立好的,你只要同意即可。1.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例: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写到: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无效。☻对☻例:存包时贴着:包内东西无论价值多少,如有遗失本商场一律赔偿5元。(保管责任)☻例: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例:A借给B3万元,B还钱2万,A写条给B:☻B还欠款2万元。拿着条去法院说B欠5万元。☻有两种以上解释,☻Bhuan欠款Bhai欠款☻以不利于A的解释为准。☻例: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对。四、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条款无效.五、缔约过失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乙与丙谈合同,甲不需要此合同但为排挤乙假意与丙磋商,挤走乙之后又借故不订立合同。)(答应签订合同,人家来了又涨价。)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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