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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副本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项目编号:甲方:乙方:2015年月日电梯供货合同甲方(买方全称):乙方(卖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电梯货物供应事宜友好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一、供货价款见下表(详细技术参数见合同附件二:双方盖章确认的《技术规格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9层10站xx、800kg、1.5m/s台2429层11站xx、800kg、1.5m/s台17311层13站xx、800kg、1.5m/s台12货款价格合计如由于甲方调整电梯技术配置及土建结构改动或甲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减少、变更等)的,则应在乙方正式交付设备前【45】天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中相同(或相应)规格设备的价格调整,甲方对该调整不承担除货款价款之外的其他费用或赔偿。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本合同所供应货物的质量要求及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双方盖章确认《技术标准》。乙方保证提供使用最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的设备。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达到质量标准的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安装、调试或服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乙方应在生产前自行至甲方处对现场条件、土建结构及设计参数等进行实地勘察、测量,发现设备参数与现场实际条件不符合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参数要求满足实际需要,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已经考虑到电梯在本项目实际环境中使用可能遇到的各种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装后可能在临时电状态下使用,乙方保证电梯能够在电压不稳等情况下正常、稳定、安全运行。如发生停运、坠落等情形,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元。最终按照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2、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体、配附件、包装、运杂、保险、调试、税金等直至交付乙方指定安装单位前的一切费用,且包含了为期两年的维护保养服务费用。该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及其附件未列明的其它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或为乙方在价格方面给予甲方的优惠。3、付款方式:(1)预付款:签定合同并收到合同总价(供货及安装)10%的履约保函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货款暂定总价的15%的预付款(须提前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2)到货款:设备到货交接验收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请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请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等),甲方在批次设备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请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批次货款总价的45%;(3)结算款:批次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特检所验收后,乙方须提供请款资料(请款资料包括:乙方的请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含质量保证金)、特检所的验收合格证明和使用许可证),甲方于收到齐全的请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批次货款总价的35%;(4)质量保修金:剩余合同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甲方于验收合格后,经二年保修期满后根据乙方提供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报告、保修期满质量合格证明),扣除乙方应付的保修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之后(见产品保修约定),一次性无息支付;(5)甲方支付每笔款项,乙方应当提前15日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当付款额达到合同额95%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同额100%的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对发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对该发票的真伪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及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45日历天内货到现场。2、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五、货物包装及运输、保险1、包装:货物的包装应具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应适应于长途海运/陆运,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注明“小心轻放”、“此端向上”、“切勿受潮”等适当的贸易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且包装物不回收。2、本合同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办妥货物进入工地、交付安装单位以前的一切保险事宜,向信誉卓著的保险公司投保全额的财产一切险,以保证货物安全到达工地现场。在交付使用前的一切灭失、损毁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六、货物检验和验收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方式:乙方应当在货物进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安排接收。货物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会同乙方委派的安装人员组织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货物数量、外观质量的初验,但甲方的初验并不表示乙方提供的货物已验收合格,乙方仍需对货物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或其他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3、货物样本:甲方在验收货物时将与乙方投标样本进行对比,如存在样式、质地、颜色等任何情况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接收,也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违约责任。4、乙方在货物到达现场的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生产许可证、货物合格证书、质量标准证书、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备案证书等验收资料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未提交,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未接收相关材料,也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资料的义务。5、乙方必须确保货物系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生产,尚未投入使用的全新货物。货物初验直至最终交付甲方使用后,凡发现货物的商标和生产厂家、产地或其他情况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负责货物的调试。如因乙方的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的功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作出相应的调整,因该退货或调整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负责培训甲方指定的两名人员,以保证货物被正确使用或操作。七、关联合同货物的接收、安装、调试、非正式运行及验收报验等工作,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电梯安装合同》(合同号:)。该合同作为本合同的延续,负有实现本合同标的物完整功能的责任,具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关联关系。乙方须承担该合同中施工方相关的连带责任,乙方负有指导、监督、检查安装人员的职责,并对最终的整体质量负责。八、保修及维保1、本合同货物的产品“三包”期为两年,自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许可证并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2、本合同包含的维保服务内容详见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附件三《维护保养协议书》。3、乙方承诺: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非人为破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如因人为破坏或其它第三方原因引起的产品损坏,则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4、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故障,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个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在3个小时内或甲方同意的时限内修复或更换,先修复后分责任。因逾期派员或逾期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聘他人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5、乙方维修过的部位,该部位的质量保修期限自维修完工之日重新计算;连续维修的,从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6、乙方承诺对合同货物终生提供维修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商议。九、违约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延期支付预付款和批次货款造成的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除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工期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及费用、款项。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4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3、如因乙方交付货物的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或色泽、材质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如甲方同意利用的,乙方应承担此部分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重新更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如拒绝、逾期更换或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五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暂定总额2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如因合同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乙方违约的,乙方除须承担前述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甚至合同解除责任外,乙方还应当另行赔偿因工期拖延、质量造成甲方逾期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或造成施工企业停工、窝工等所有损失,因此,乙方应当全力保证按期供货。7、乙方同意甲方自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也有权要求依据质量保修金保函要求承兑前述款项。十、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若因工程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认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十一、不可抗力1、由于出现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机关给出的事故证明书提交对方为证。如果事故持续超过两个月,对方有权撤销本合同。2、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七级以上地震、海啸、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等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客观影响。3、自然灾害指:1)6度以上的地震;2)风速在24.5m/秒以上的热带气旋(即台风);3)每小时降雨量达160mm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0mm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0mm以上的暴雨。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裁决。2、本合同履约地为:十三、专利及知识产权乙方承诺:本合同货物所涉及到的专利、设计、商标或名称等知识产权,乙方已按法律约束支付了所有费用,甲方不会因此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受到索赔及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知识产权等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甲方为继续使用所需支付的费用),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三、合同组成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本供货合同2)中标通知书3)合同附件附件一:合同货物《技术标准》;附件二:合同货物《技术规格表》;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四:《大连港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单位防火管理协议书》附件五《廉洁合作协议书》附件六《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2、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如果有)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如果各文件出现解释不一致时,以后签订的补充文件(时间靠后)为准。十四、合同的生效和份数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12份,甲方执8份,乙方执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本文标题: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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