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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件第15章第2节旅游资源管理与保
旅游政策与法规授课人蔡正敏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授课教材:浙江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第十五章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法律制度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第二节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一、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自然保护区条例》,是我国目前自然保护区管理的主要法规。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5(一)确立了自然保护区的概念•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6(二)确立了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原则•1.国家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7(三)确立了全民参与保护自然保护区的义务和权利•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8(四)自然保护区的分类•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9(五)自然保护区的构成及保护要求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01.自然保护区的构成•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实验区缓冲区核心区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12.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要求•(1)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2•(2)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3)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3•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4(六)保护措施•1.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单位、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5•3.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6•4.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7•5.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8•6.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19•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0•7.外国人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接待单位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接待单位应当报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1•8.《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以及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等。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2二、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2007年9月4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专门针对旅游资源保护的部门规章《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主要内容: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3(一)明确了旅游资源的概念•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合理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4(二)确定了旅游资源保护的原则与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坚持严格保护、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实现协调监管、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的目标。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5(三)明确了管理职责•1.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旅游资源的普查、分类、定级、公告及相关保护工作,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旅游资源的普查、分类、定级、公告及相关保护工作。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6•2.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同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建设、土地、林业、文化、水利等部门密切合作,承担推进本地区旅游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7(四)突出了旅游资源普查•旅游资源普查是旅游资源保护的基础,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等国家标准做好本地区的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向社会公布,并适时补充、更新相关信息,作为开展旅游资源保护、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数据库。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8(五)规定了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1.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2.旅行社、旅游景区、导游人员应担负起教育游客在旅游活动中保护旅游资源的职责。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29(六)确立了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从事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对于发现的旅游资源破坏事件,任何团体和个人都有义务及时向当地旅游部门举报。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0(七)明确了资金保障•1.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确保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资金。•2.鼓励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依法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基金,专门用于旅游资源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1(八)规定了专家咨询报告制度•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咨询专家组,建立旅游资源保护专家咨询报告制度。•专家组为旅游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发表评论。并在每个五年规划的末期,提交本时期的《旅游资源保护报告》,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2(九)对旅游资源开发做了规定•1.应协调处理好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单独编制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并将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本地的旅游业发展规划。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3•2.依法从事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取得有关部门的立项和建设许可后,应及时到旅游资源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4•3.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辖区内的旅游资源开发情况资料库,收集、登记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单位、建设规模、运营情况等信息,并将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5•4.开展旅游资源的招商开发活动,应提供全面和可信的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资源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严禁虚假宣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相关监督检查。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6•5.依法从事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制定专项的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方案包括旅游资源开发过中的保护措施和建成后景区的旅游资源保护措施。并报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7(十)对区域内旅游经营活动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开发的旅游资源区域开展旅游经营活动。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8(十一)建立旅游资源保护情况通报制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本地区发生的重大破坏旅游资源事件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经过批准后,及时向社会通报旅游资源破坏事件的相关情况,正确引导舆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39三、《旅游法》对旅游景区的规定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0(一)景区概念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11.《旅游法》规定•《旅游法》第111条第二款规定,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2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界定•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3•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4(二)景区开放管理•《旅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1)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2)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3)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5(三)景区价格管理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61.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7•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2019/8/19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482.价格与收费管理•《旅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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