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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林公元一期5#、11#、15#、S6#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新疆泽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目录一、安全消防教育与培训制度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制度四、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五、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六、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七、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消防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是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全员安全消防素质、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类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在施工现场成立义务防火灭火消防小组,义务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施工人数的10%。(一)、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1.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所有施工工人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结合施工现场各个工种技术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1.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工人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对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3.1新入施工现场工人“三级安全消防教育”。对新入施工现场工人必须进行班组级的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填写三级安全消防教育卡片存档备查。3.2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3.2.1党和国家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3.2.2本单位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安全消防状况及特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等。3.2.3安全消防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识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如何抢救伤员、排险、报告及保护现场等。3.2.4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工作人员还应强化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3.3现场操作人员教育主要内容:3.3.1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特点及状况;应具备的安全消防技术知识等。3.3.2安全消防要求、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安全和防火灭火措施;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等。3.3.3紧急情况的处置,以疏散逃生救护知识为重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3.3.4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3.4班组级教育主要内容:(由班组长主持)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复工前,进行班组级教育;对工伤人员增加事故教训教育。3.4.1本班组内及本岗位作业特点(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3.4.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事故案例教育等。3.4.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3.4.4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3.4.5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做到:作业中“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3.4.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3.5变换工种(岗位)安全消防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内容:3.51新工种(岗位)及班组安全消防要求及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3.5.2新岗位必备的安全消防知识;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作业环境状况等。3.5.3新设备、机具、安全防护、灭火器材、个人防护等的使用。3.5.4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3.6特种作业安全消防教育3.6.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教育。3.6.2收集整理典型事故,进行案例教育。3.7班组班前安全防火讲话班前安全防火讲话,是单位日常性安全防火教育活动之一,是公司及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措施。因此,必须把班前安全防火讲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并要做好记录。3.7.1安全消防知识、须知和规程学习抽考,有针对性的事故案例教育等。3.7.2安全消防技能演练;当班作业易发生的危险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3.7.3遗留安全消防问题的处置与安全措施,并督促整改完善。3.7.4特殊性、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并详细进行安全防火交底。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的散失、被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1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存储室内,存储方式、方法与存储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12.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13.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三、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制度1、采用可燃保温、防水材料进行保温、防水施工时,应组织分段流水施工,并及时隐蔽,严禁在裸露的可燃保温、防水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2、室内使用油漆、或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物资,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严禁动火作业和吸烟。3、现场调配油漆、稀料、醇酸清漆等危险作业应在在建工程之外的安全地点进行。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作业点进行封闭、遮挡,并对可燃、易燃建筑材料进行清除或覆盖、隐蔽;2)动火作业时,按本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并设专人监护;3)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4)作业后应确认无火灾隐患。5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须分开设置,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3)办公用房、非可燃和易燃材料库房内不应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热辐射照明灯具和功率大于3KW的电气设备,可燃材料存放库房内不应使用热辐射照明灯具及功率大于60W的照明灯具,易燃材料存放库房内不应使用热辐射照明灯具及功率大于25W的照明灯具,可燃材料堆场及使用场所不应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热辐射照明灯具,易燃材料使用场所不应使用功率大于60W的热辐射照明灯具;6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1)易燃易爆气体的输送、盛装须采用专用管道、气瓶,专用管道、气瓶的附件如减压阀、压力表等须完整有效;2)气瓶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阴凉通风,环境温度不应超过350C;3)气瓶入库时,应对气瓶的外观、漆色及标志、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4)气瓶存放时,须保持直立状态,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小于1.5m。5)气瓶运输、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溜坡或滚动,并做到远离火源、避免高温、防止暴晒。6)瓶装气体使用前,应先检查气瓶的阀门、气门嘴、连接气路的气密性,避免气体泄漏。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应小于10米;8)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完,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少于0.1MPa四、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4)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办公区等区域。(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7)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8)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9)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2、工地消防检查制度(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2)检查以仓库、木工加工区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3)木工区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0元,木工棚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0元。(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3、消防检查方式(1)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2)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3)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4、消防检查内容(1)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4)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5)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5、火险隐患的整改(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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